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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务员释法的法治思维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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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接剑桥
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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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工商学院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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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35-1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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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基层执法中的难题、化解执法中的矛盾。在改进行政解释体制机制、确定行政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尝试提出,解释是理性人的活动,法律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用,谁拥有执法权谁就应享有依法进行解释和做出科学说明适用法律的权力,倡导"谁适用,谁解释"的理念;实践中,公务员享有一定的执法释法权,并依法科学释法;在释法中遵循释法规则、加强释法规范、对功利性释法予以规制与调整,这不仅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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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务员执法释法权
规制逻辑
法治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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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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