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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检察建构的信息权力基础及其法治风险防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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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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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宁波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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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70-84,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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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项目“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二元结构及其系统整合路径——基于浙江实践的研究”(25NDJC034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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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字检察的兴起带来了“法律监督—信息技术”的协同契机,催生了信息权力与检察法律监督职权体系的深刻联结。数字检察凸显了通过信息权力的建构促进法律实施活动清晰化,避免陷入法律实施机会主义所带来的低效困境的内在逻辑,从而能够经由法律的全面高效实施实现深度社会治理。然而,数字检察在构建信息权力“重新发现法律监督”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法律监督制度—检察信息权力”错配所诱发的公私域守法监督失衡风险,可能会重返一般监督而过度介入社会生活,陷入法律实施完美主义的形式法治陷阱。数字检察的发展须提升“法律监督权—信息权力”的适配性,重视多元守法监督主体对国家信息权力的结构性分享,充分回应检察信息权力能否直面公域守法监督的根本问题。当前,深入进行检察法律监督原则的系统阐释,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比例原则的调控作用,遵循“国家—社会”共治逻辑与“法律实施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相对区隔原理,有助于为数字时代的法律实施系统提供正当的法律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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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检察
法律实施
法律监督
信息权力
法律监督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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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gital prosecution
legal implementation
legal supervision
information power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 legal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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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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