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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义务“拘束性”研究——义务的法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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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玉林 王德玲 《政法论丛》 2006年第1期43-48,共6页
民事义务的“拘束性”是由国家强制力赋予的,是权利“法律之力”的体现。“约束性”、“强制性”及“制裁性”是义务“拘束性”的基本内含,三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强制性”和“制裁性”隐含于“约束性”之中,只有义务负担者违反了“约... 民事义务的“拘束性”是由国家强制力赋予的,是权利“法律之力”的体现。“约束性”、“强制性”及“制裁性”是义务“拘束性”的基本内含,三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强制性”和“制裁性”隐含于“约束性”之中,只有义务负担者违反了“约束”的界限,“强制性”和“制裁性”才凸现出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务 民事义务 拘束性 法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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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权力概念的解构与统一:一种新的规范分析的进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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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放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1-45,共5页
法律上的力只能以人为作用对象,而法律上的人存在权利主体和权力主体两种类型。以此作为起点和解析的工具,权利和权力被解构为权和利(力)的两个层次。权的概念成为权利与权力的第一个统一性要素,并以此为基础揭示出主体的统一性和法律... 法律上的力只能以人为作用对象,而法律上的人存在权利主体和权力主体两种类型。以此作为起点和解析的工具,权利和权力被解构为权和利(力)的两个层次。权的概念成为权利与权力的第一个统一性要素,并以此为基础揭示出主体的统一性和法律之力的统一性。通过分析权利和权力的形成过程,可以发现权利对权力的决定意义。权力的产生来源于权利主体维护、增益自身权利的需要,并因此而导致权力主体的诞生。权力主体的双重身份造成权利主体无法回避的逻辑缺陷,并进而形成两类主体之间的三种相互关系:权力关系、权利关系和信托关系。以虚拟的共有主体为委托人,权力主体的权利主体身份为受托人,权利主体的每个个体为受益人,三方以权利集为信托财产建立的信托关系,可以为当代社会公共现象的解释提供一个有益的分析范式。由于信托结构的完整依赖于虚拟的共有主体概念,因而其存在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恰是公共管理存在制度供给需求的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 法律之力 信托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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