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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法制现代化诸问题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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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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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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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8,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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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T1001)
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项目(BR432120)
司法部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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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对中国法制发展的研究中,首先必须关注的是中国法制现代化中的三个重要时期:旧中国租界首先出现现代法制;自20世纪初始,中国政府通过法制改革来推进华界的法制现代化;近30年来,中国法制现代化在改革创新中逐步走向完善。这三个时期体现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起点、发展和臻于完善的三个阶段。现代法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可以规范人的行为,实现社会和谐;可以调控人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可以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等。目前,在推进法制现代化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十分不利于现代法制建设;克服途径在于不断营造法制环境,大力提倡现代法制文化,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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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法制现代化
法制的作用
和谐社会
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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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ina' s legality modernization
function of legal
harmonious society
meth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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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1.02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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