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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臭氧生成潜势及污染防治能力评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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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栩 陈弘丽 利雪儿 《中国环境监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76-86,共11页
首次选取中山市23个镇街典型点位,分别在2022年夏季和冬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手工采样监测,分析其污染特征、臭氧生成潜势(OFP),并评估各点位的VOCs污染防治能力。结果显示:在夏季,东区点位VOCs质量浓度最高,达3252μg/m^(3);而在冬... 首次选取中山市23个镇街典型点位,分别在2022年夏季和冬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手工采样监测,分析其污染特征、臭氧生成潜势(OFP),并评估各点位的VOCs污染防治能力。结果显示:在夏季,东区点位VOCs质量浓度最高,达3252μg/m^(3);而在冬季,大涌点位VOCs污染最严重,高达2785μg/m^(3)。各点位监测结果与中山市气候特征和经济发展特点相吻合。总体上,体积分数位于前列的VOCs成分主要有芳香烃、醛酮类和烷烃,质量浓度位于前列的物种主要有乙酸乙酯、2-丁酮、丙酮、二氯甲烷和苯系物。各点位的冬季OFP比夏季更高,其中大涌点位的OFP在两个季节均为最高。芳香烃在冬季对各点位OFP的贡献特别显著。在夏季,对OFP贡献突出的物种主要有乙醛、异戊二烯、间/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在冬季,对OFP贡献突出的物种主要有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和甲苯。通过数据模型分析发现,中山港、小榄和坦洲点位的VOCs污染防治能力强,大涌点位的VOCs污染防治能力差,中心城区、新区和经济薄弱区域点位的VOCs污染防治能力较差,其余点位的VOCs污染防治能力相对较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污染特征 臭氧生成潜势(OFP) 污染防治能力评估 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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