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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制度的立法完善——以《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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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绍坤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4-17,共14页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应当加以改进和完善。删除调整对象、继承权男女平等、夫妻再婚遗产处理的规定等重复性和无实质意义的规定。修正放弃继承、继承权丧失、代位继承、遗嘱形式、遗产债务清偿、无人继承又无受遗...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应当加以改进和完善。删除调整对象、继承权男女平等、夫妻再婚遗产处理的规定等重复性和无实质意义的规定。修正放弃继承、继承权丧失、代位继承、遗嘱形式、遗产债务清偿、无人继承又无受遗赠的遗产之处理等存在缺陷的规定。增设继承回复请求权、遗产共有的形态、遗产分割的效力等必备继承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 立法完善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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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特别赠与及遗产合算制度之构造——以民法典继承编为分析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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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烨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89-200,共12页
以实现财产代际传递为目的的生前特别赠与是普遍存在的民事行为,但包括民法典在内的现行立法却并未建立相关规则,立法的缺位导致财产传递的稳定性可能受到影响。将生前特别赠与视为继承份额的预付,继承开始后将其合算入遗产,再由继承人... 以实现财产代际传递为目的的生前特别赠与是普遍存在的民事行为,但包括民法典在内的现行立法却并未建立相关规则,立法的缺位导致财产传递的稳定性可能受到影响。将生前特别赠与视为继承份额的预付,继承开始后将其合算入遗产,再由继承人平均继承的遗产合算制度,被用于解决生前特别赠与问题。历史基础和比较法研究可以为构建遗产合算制度提供参照。在遗产合算制度的构建中,特别赠与范围的确定标准、赠与价值的评估机制,以及代位继承和间接赠与情况下的归扣义务人等都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继承编 生前特别赠与 遗产合算 平等继承 比较法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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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制度补益与规范精进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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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歌雅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88-103,共16页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既有立法理念更新、制度规范完善的优势,也有立法思路积习、立法欠缺依然的遗憾。为完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应注重制度补益与规范精进。前者在于弥补立法盲点——增加遗嘱执行人及遗产清单制度...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既有立法理念更新、制度规范完善的优势,也有立法思路积习、立法欠缺依然的遗憾。为完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应注重制度补益与规范精进。前者在于弥补立法盲点——增加遗嘱执行人及遗产清单制度,强化配套措施——规定遗产的临时保管、遗产管理人的辞任与解任、共同遗产管理人及禁止遗产分割的保全请求权;后者在于秉持立法传统——完善遗产范围及法定继承顺序,澄清立法歧义——规定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及继承扶养协议。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权益保障与秩序稳定的实现、继承观念与继承文化的引领,应成为《民法典·继承编》编纂的价值追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继承 制度补益 规范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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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理念与制度构想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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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歌雅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95-104,共10页
理念决定立法走向与制度构想。关注《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理念,并将实现意志自由、承担道德责任融入制度构想之中,才能推进并提升《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进程与质量水准,吻合社会需要与民众诉求。为保障《民法典·继... 理念决定立法走向与制度构想。关注《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理念,并将实现意志自由、承担道德责任融入制度构想之中,才能推进并提升《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进程与质量水准,吻合社会需要与民众诉求。为保障《民法典·继承编》编纂的科学、严谨、适用,应重点关注继承制度的补充与完善、继承与创新,并在完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更新遗嘱的形式与效力、补益遗赠扶养协议规范等环节进行研讨与突破,以促进我国继承制度的法典化与制度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继承 纂理念 制度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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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遗嘱制度在《民法典·继承编》中的体系定位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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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骥韬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96-105,共10页
我国《继承法》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后的体系安排,不但有悖于民事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基本原则,而且有碍于遗嘱制度的功能发挥,需予以矫正。从历史视角考察,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前,符合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立法形式逻辑,亦体... 我国《继承法》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后的体系安排,不但有悖于民事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基本原则,而且有碍于遗嘱制度的功能发挥,需予以矫正。从历史视角考察,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前,符合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立法形式逻辑,亦体现了进步思维与价值导向。从法律性质角度分析,将法定继承置于遗嘱制度之后,契合法定继承“补足性”的制度特征。在制度价值方面,首先,遗嘱制度更体现了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尊重,实践并发展着意思自治原则,从而深化了继承制度的整体内涵;其次,遗嘱制度更有利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既体现对私权神圣的完整贯彻,又使国家干预保持谦抑,保障并激励了公民对私有财产的自主决定权;再次,遗嘱制度更契合新兴财产权利的性质与特点,包容了日益多元的财产结构;最后,遗嘱制度更呼应中国家庭变迁的新情况,包括家庭收支格局改变、家庭结构多样化、个人主体性发展、民众风险意识增强等诸多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民法典·继承 体系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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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中遗嘱无效规则之辨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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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敏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01-107,共7页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了遗嘱无效规则,其中第二十六条与第二十八条之规则符合《民法典》之精神与理念。然而其第三条与第八条中遗嘱无效规则值得商榷。第一,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遗嘱...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了遗嘱无效规则,其中第二十六条与第二十八条之规则符合《民法典》之精神与理念。然而其第三条与第八条中遗嘱无效规则值得商榷。第一,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遗嘱应当被认定为有效,但不产生对抗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若扶养人放弃受遗赠权,遗嘱得以对抗其他法定继承人。第二,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情形下,遗嘱仍应被认定为有效;但因继承人在此情形下丧失继承权,此时应认定遗嘱失效。第三,《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虽未规定继承人存在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情形时遗嘱的效力,但类比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情形下遗嘱的效力,因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失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继承解释(一) 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 丧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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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遗产债务申报通知与公告制度立法完善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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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苇 刘宇娇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78-89,共1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此为立法的一大亮点。遗产管理人制度中,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是遗产管理人的重要职责。遗产债务申报通知与公告制度有利于准确地制作遗产清单,及时确定遗产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此为立法的一大亮点。遗产管理人制度中,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是遗产管理人的重要职责。遗产债务申报通知与公告制度有利于准确地制作遗产清单,及时确定遗产债务的范围。但是,《民法典》继承编只规定了继承开始的通知制度,欠缺公告制度,并且应通知对象没有明列遗产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这可能导致有些遗产债权人等遗产利害关系人不能及时申报对遗产的权利,不利于保护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文章在考察我国民众观念与民间习惯,汲取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遗产债务申报通知与公告制度之不足,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遗产债务申报通知与公告制度的补充完善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产债务申报 遗产债务申报通知 民法典继承编 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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