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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近现代学者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诠释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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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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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大学国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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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78-8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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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康有为、严复以及宦懋庸等人对《论语·泰伯》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都做过诠释。但是他们的诠释各有偏颇。我们认为,要对该章作出较为接近原意的解释,有两点应考虑:一是根据同时代的古汉语中句型相近的语句的句读通例,准确断句;二是认识孔子对“民”的看法、对“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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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论语》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康有为
严复
宦懋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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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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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可使由之”说所见儒家人道精神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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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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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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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11,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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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先秦主流价值的奠基与变迁"(项目号:10JJD72000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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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郭店简《尊德义》等相关文献为我们理解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说的本真内涵提供了一个新的认知方向。近年的相关研究,略偏重和纠结于"知"与"强"的对应关系,多从单纯治术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在古汉语中为一典型的兼语句式。这两个使令动词后加兼语、加谓词性词组构成的兼语句子所表示出的,乃是两种不同的教化方式。"知"与"强"二字亦并非一种简单对应的关系。"民可使由之"之"之",既非指"民",亦非指"王",而是指"王教"、礼乐或"道"。此道、礼乐,是统治者和天下百姓所应遵循的最高原则,而王与民当共由之。旧注理解"民可使由之"的"王教"论域,更接近于问题的本真。《尊德义》通过"道"的本体义与随从、引导诸义间的内在意义关联性,揭示出了其德教原则的形上学根据。"使由之"或"使道之"这种为政、教化的方式,其精神本质就是要把"民"先天所本有的"道"在民自身中实现出来,而其实现的途径,则是"德教"。儒家反对使民"知之",此"知"应读如字;其所拒斥的正是人主以强力推行其政令那种愚民的暴政。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说,绝非一种单纯为人君谋的统治之术。其将人先天固有之道"还"给人自身,导民由乎自己以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政治理念,体现出了一种高远的政治理想和切实的人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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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儒家
民可使由之
愚民
王教
德教
教化方式
人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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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22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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