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立案登记制下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研究——基于一审普通程序初次送达诉讼结构的分析 被引量:5
1
作者 邬小丽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140-148,共9页
作为"审理前的准备"程序中的一个法定步骤,我国民事初次送达程序正受到来自立案程序改革以及庭前准备程序改革的双重冲击。"民事初次送达程序前置"的程序样式开始在各地法院改革中初见端倪。现行法框架下的起诉与... 作为"审理前的准备"程序中的一个法定步骤,我国民事初次送达程序正受到来自立案程序改革以及庭前准备程序改革的双重冲击。"民事初次送达程序前置"的程序样式开始在各地法院改革中初见端倪。现行法框架下的起诉与受理制度由于缺乏初次送达程序的支撑仍旧保持着法院职权干预型诉讼体制的内核,体现的是原告与法院之间双边的审判法律关系。现行的民事初次送达程序在构造两造之间对抗性程序、筛选和分流案件等核心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在内容上前后矛盾,不仅使得起诉条件中"被告的条件"的认定标准变动不居,也使得民事初次送达程序与起诉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呈现出易变性的特质。我国民事初次送达程序在两造之间诉讼风险分配上体现的是"以原告为本位"的立法体例,有违程序正义的基本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案登记制 民事初次送达程序 诉讼结构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起诉与受理制度 诉讼风险分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大陆法系国家民事初次送达程序构造探析 被引量:1
2
作者 邬小丽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0-137,共8页
德、日、法三国的民事初次送达与立案程序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合法、有效的初次送达既是原告之"诉"转化为法院可审案件的起诉要件之一,也是判定诉讼系属开启的重要标准。各国拟制送达方式的适用皆受到严格的程序限制。德、日... 德、日、法三国的民事初次送达与立案程序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合法、有效的初次送达既是原告之"诉"转化为法院可审案件的起诉要件之一,也是判定诉讼系属开启的重要标准。各国拟制送达方式的适用皆受到严格的程序限制。德、日两国法律对起诉状中当事人一项的"明确性"要求有别于传统程序当事人之标准,初次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则上由原告承受。法国的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统摄于对审原则、司法执达员垄断初次送达的实施、受送达人得因初次送达程序的形式瑕疵随时提出程序抗辩,皆体现出大陆法系国家对受送达人程序利益的特别关注。通过对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的司法阶段定位、初次送达与诉讼系属的关联性及其折射出的各诉讼主体在诉讼启动环节中法律关系模式,以及初次送达与立案程序在功能与结构上的关系的考察,可以看出大陆法系国家固有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的特征和对程序正义理念的追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初次送达 立案程序 诉讼系属 诉讼法律关系 程序构造 程序功能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民事初次送达的程序格局及法理阐释——兼评民事初次送达程序前置的正当性 被引量:1
3
作者 邬小丽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43-154,共12页
民事送达因切中程序正义的核心机理而成为贯通制度、实践和理论的理想样本。我国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的现行法格局是在本土审判模式和苏联民事诉讼体制基础上生成的,体现的是“法院中心主义”“以原告为本位”的立法体例和“超职权主义”... 民事送达因切中程序正义的核心机理而成为贯通制度、实践和理论的理想样本。我国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的现行法格局是在本土审判模式和苏联民事诉讼体制基础上生成的,体现的是“法院中心主义”“以原告为本位”的立法体例和“超职权主义”的体制血统。司法改革使得实践中的民事初次送达程序进退失据、程序前置。诉讼法律关系和诉权理论在解释初次送达程序前置正当性方面形成了理论上的联动,可填补诉讼模式论与送达规则研究之间的理论断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三面关系说”和“宪法诉权说”有助于厘清学界对民事送达体制的误识,并解除“职权主义”和民事送达间的绑定关系。“松绑”之后的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理应回归到“当事人主义”的既定轨道上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初次送达 程序前置 诉讼体制 诉讼法律关系 诉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