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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家工商局发布《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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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农机化》
1996年第3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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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布《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以制止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处,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消费者则有权要求商家给予购物金额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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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欺诈消费者行为
国家工商局
处罚办法
经营者
责令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
没收违法所得
保护消费者
欺诈行为
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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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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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什么行为属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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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
2000年第8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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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家工商局发布《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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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费者
商品
经营者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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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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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假一赔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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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兴运
义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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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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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2002年第4期21-2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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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学术界形象地称为“假一赔二”。这一提法形象生动 ,通俗易懂 ,既贴近立法者的本意 ,又符合广大消费者的认知心理 ,同时也为广大消费者同假货和欺诈行为作斗争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简便易行、深入浅出的理论武器 ,是经济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本文紧紧围绕《消法》第四十九条 ,结合《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的有关规定 ,全面阐述了“假一赔二”的前提、要件构成、性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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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假一赔二
惩罚性赔偿条款
消费者
欺诈行为
欺诈消费者行为
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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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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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买假索赔”案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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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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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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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4期54-5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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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长期以来,我国民事法律一直追随大陆法系的立法原则,尤其是在民事责任方面,主张“恢复原状”或“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往往是以补偿为主,故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中没有惩罚性条款方面的规定。1993年10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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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买假索赔
欺诈行为
经营者
加倍赔偿
知假买假
欺诈消费者行为
生活消费
疑难问题
消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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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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