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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之合法性分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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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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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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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98-10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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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51103)
2011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科研项目(项目编号:11HZK002)资助的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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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欧盟建立航空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为虽然引起广泛争议,但该行为的实施有其完善的区域法律及欧盟成员国的国内法基础。鉴于航空活动的特殊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应发挥其协调作用,推动航空业温室气体减排的多边谈判,通过制定多边协议,既能统一管理航空活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又能同时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切实落实"共同而又区别"的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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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气候变化
京都议定书
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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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116.7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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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市场实施现状与制度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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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洋
赵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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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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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煤炭》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9-1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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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助“中国蓝碳交易法律制度构建研究”(2022BFX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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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双碳”背景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作为绿色负排放技术,对于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推动价值。通过厘清CCUS与碳市场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对CCUS碳市场实施的国内外现状进行检视,提出了CCUS碳市场价值实现的制度路径。研究认为,碳市场是支持CCUS发展的有效政策手段,可通过履约市场或自愿市场对CCUS进行支持。目前CCUS的碳市场实施面临核算标准不明、法律法规缺失、政策支持不足等多方面阻碍。国际上已有较为成熟的制度经验,如欧盟通过发放免费碳配额、美国通过低碳燃料标准支持CCUS发展等。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CCUS碳市场实施的制度路径,即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市场监管、健全司法保障、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和开展国际合作等举措,以此推动我国CCUS在碳市场中的价值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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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碳市场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美国低碳燃料标准制度
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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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CCUS)
carbon market
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low carbon fuel standard system in the United States
carbon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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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196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X701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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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碳市场金融化的监管困境及其制度完善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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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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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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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69-78,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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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绿色债券法律机制研究"(CXJJ-2014-39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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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碳市场具备了金融化的发展特征,但现有制度并未对碳市场金融化作出具体安排,这使得碳市场交易产品、交易行为和交易主体存在监管上的合法性疑问,其中金融交易风险亦无法得到有效防范。为了防范碳市场金融风险的发生,强化市场诚信和信心,欧盟明确对碳市场的金融监管,其在欧美碳市场金融监管中具有典型性。欧盟碳市场在普遍适用金融监管规则的前提下,采用可适用规则、主体和行为区别对待的理念,对碳市场交易适用金融规则作出例外性规定。本文基于我国碳市场现实基础和法治建设需求,分析了我国与欧盟碳市场监管的异同,吸收了一定的可取之处,为解决我国碳市场金融监管的问题,提出在现有碳市场专门规范中需对碳交易产品、交易方式和交易主体等的金融属性和监管条件进行识别,并在已有监管体系下,协调与细化碳市场规范与金融法规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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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市场中介机构
碳交易所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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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arbon market intermediaries, carbon emission exchanges, the 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the EU-ETS), MiFiD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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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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