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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司法大数据的生态环境犯罪刑法惩治分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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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艳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73-191,共19页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犯罪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文章基于司法大数据对我国刑法规定的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情况、基本样态、核心成因与治理之策等进行了统计与分析。研究表明...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犯罪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文章基于司法大数据对我国刑法规定的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情况、基本样态、核心成因与治理之策等进行了统计与分析。研究表明,运用刑法手段惩治生态环境犯罪在我国取得了初步效能,尽管污染环境罪等典型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率近年来处于冲高回落阶段;但由于仍处于工业化进程中,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与生态要素的交互在空间与密度上依然广泛与密集;基于刑法惩治所压制的生态环境犯罪发案与犯罪的原始动能之间仍呈现出一定的二元离散;部分生态环境犯罪发案显示出犯罪人基于生活利益而获取自然资源的客观情形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依然存在;提升刑法治理生态环境犯罪的效能尚需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维提升,从而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步高质量发展。就微观层面而言,基于司法大数据的统计分析表明,由于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等公共政策的影响,自2020年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数量呈现出巨大下降。但需明确的是,此种下降具有强烈的外部性与暂时性,在本质上是由于人民群众基于居家不出而形成的。随着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常态化、精准化,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仍将与生态环境产生广泛交互,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转化为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普遍。为巩固生态环境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效能,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生态环境法律普法计划与生态环境犯罪预防治理计划,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对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典型的生态环境犯罪的相关法律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充分动员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鼓励通过发展替代型产业等方式,通过多元治理方式,切实使生态环境要素所在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利益保障与生态环境的冲突减少到较低水准,从而从根本上降低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率,切实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生态环境犯罪 案发规律 治理效能 司法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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