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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德国法上框架合同理论的演变及其启示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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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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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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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25-13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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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德国民法典》制定时没有规定框架合同,理论上也并无研究,德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有必要将这种特殊的协议单独考虑。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正式提出框架合同的概念后,理论上的研究也逐渐增多。框架合同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而存在,可以适用于多种类型的债之关系,框架合同是否包含订立个别合同的义务,德国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在我国目前交易实践中框架合同运用广泛,司法实践中也审理了很多此类纠纷。从法律定位上看,框架合同属于债法总则规范的内容,框架合同和在其范畴下订立的个别合同是独立的两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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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框架合同
个别合同
德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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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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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电子支付中的四方关系及其规范架构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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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星
施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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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瑞士伯尔尼大学银行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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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52-6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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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7YJC820021)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预研究项目(2017ECNU-YYJ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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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电子支付中,付款人与付款机构的资金关系基于支付委托合同,付款人凭付款指令发起付款程序,由此产生付款人与付款机构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托收关系以托收委托合同为基础,但托收机构执行收款通常另需收款指令及双方托收约定。在基础关系中,电子转账与第三方支付中的"扫码支付"构成履行,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构成间接给付。在检讨支付方式原型时,立法者应吸纳部分高流动性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将其与现金付款等同视之。支付服务商间以央行支付系统为中介成立结算关系。前述四方关系构成电子支付的统一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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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支付
资金关系
支付指令
框架合同
托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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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lectronic payment
financial relationship
payment order
frame contract
collection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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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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