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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罪犯最多能减多少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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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车霞 《农家科技》 2003年第10期7-7,共1页
编辑同志: 我儿子今年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自其服刑后,经常有人上门游说可以通过关系帮助儿子减刑,有的甚至说给多少钱就能立即让儿子减刑回来。由于对减刑我们知之甚少,为防止受骗。
关键词 减刑 有期徒刑 刑期 服刑罪犯 人民法院 咨询 犯罪活动 执行机关 编辑 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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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犯的劳动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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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宝妹 郎俊义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25-130,共6页
作为犯罪的人权,特别是罪犯的经济文化权利,罪犯的劳动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述了三个问题:一、罪犯的劳动改造与罪犯的劳动权;二、狱内服刑罪犯的劳动权;三、监外执行罪犯的劳动权。
关键词 劳动权 理论与实践 作为犯罪 文化权利 劳动改造 服刑罪犯 监外执行 人权 法律 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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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化教育的内容和基本方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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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秋 《政治与法律》 1988年第1期56-57,共2页
一、感化教育的内容同其他教育活动一样,感化教育的内容是联结教育者(管理人员)和受教育者(服刑人员)之间最根本的纽带。作为管理人员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教育内容,关系到是否正确体现党和国家的改造政策,是否符合改造罪犯的社会要求;作... 一、感化教育的内容同其他教育活动一样,感化教育的内容是联结教育者(管理人员)和受教育者(服刑人员)之间最根本的纽带。作为管理人员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教育内容,关系到是否正确体现党和国家的改造政策,是否符合改造罪犯的社会要求;作为服刑罪犯来说,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内容,则关系到他能否激发积极向上的改造需要和动机,能否产生优良的情感体验,以及能否促使其思想、行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总之,积极的教育内容,直接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改造政策,符合社会对改造罪犯的客观要求,也能激发服刑罪犯产生向上的改造需要,引起积极的高尚的情感体验;相反,消极的教育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要求 合社会 社会要求 感化教育 教育内容 服刑罪犯 基本准则 情感体验 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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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配偶探监同居制度不宜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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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嘉 《现代法学》 1988年第2期69-71,共3页
犯人配偶探监同居,是劳改机关适应改革需要,实行观念更新而提出的新建议,是否可行,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因而颇有争议。有的同志认为,劳改机关只能改造罪犯的思想,矫正罪犯的恶习,而不能压抑其正常的生理需要,如性的需要,否则就违反了... 犯人配偶探监同居,是劳改机关适应改革需要,实行观念更新而提出的新建议,是否可行,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因而颇有争议。有的同志认为,劳改机关只能改造罪犯的思想,矫正罪犯的恶习,而不能压抑其正常的生理需要,如性的需要,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机关“改造人,造就人”为唯一目的的这个大前提。还有的则认为,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改机关 罪犯服刑 配偶 犯人 探监 同居 我国法律 观念更新 理论问题 改造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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