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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担保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及其规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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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慕瑾 刘保玉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4-127,共14页
《民法典》中限缩了连带责任的产生依据和适用范围,由此必然导致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扩容,而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在构成要件和规则适用上的差异,尚有诸多问题有待明晰。不真正连带责任既可以存在于中间责任人与最终责任人之间,也可以... 《民法典》中限缩了连带责任的产生依据和适用范围,由此必然导致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扩容,而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在构成要件和规则适用上的差异,尚有诸多问题有待明晰。不真正连带责任既可以存在于中间责任人与最终责任人之间,也可以存在于多个负中间责任的共同担保人之间;所谓“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以及“人的责任”与“物的责任”,实质上都是财产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其相互之间无妨成立连带或不真正连带关系。连带责任保证人、债务加入人、物上保证人的责任,性质上均为不真正连带责任;有效担保中的担保责任与无效担保中的赔偿责任之间和数个赔偿责任之间,亦可成立不真正连带责任。共同担保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外,数个担保人之间的责任形态应为不真正连带责任,其与连带责任共同担保在担保人责任份额的内部划分、追偿权、清偿代位权、抗辩事由和免责事由及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涉他效力规则上均存在差异,不可等同对待。《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中对债务人之外的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责任形态采行法定不真正连带责任、除另有约定外不得相互追偿的规制方案,整体看是妥适的,但如何防范和避免其可能产生的负面辐射效应,尚值进一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担保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共同担保 中间责任 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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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责任问题的利益平衡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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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心歌 李克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88-92,共5页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责任问题是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给中国著作权领域带来的一个挑战。对这一问题,不同利益集团为了各自利益针锋相对,学界也是见仁见智。文章结合我国200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利益平衡为视角,就版权人的利...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责任问题是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给中国著作权领域带来的一个挑战。对这一问题,不同利益集团为了各自利益针锋相对,学界也是见仁见智。文章结合我国200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利益平衡为视角,就版权人的利益,软件合理使用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考察,进而对条件相关新的修改内容作出现状评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责任 版权人利益 软件合理作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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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人侵权责任分担原则——对《侵权责任法》上“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立法技术的解读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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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竹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69-79,共11页
"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是《侵权责任法》新确立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立法技术。"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在本质上是对分配正义的实现。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同时分配了"最终责任"、"风险责任"... "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是《侵权责任法》新确立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立法技术。"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在本质上是对分配正义的实现。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同时分配了"最终责任"、"风险责任"和"程序责任"三种"责任",适用可责难性与原因力二元分配标准。最终责任分担原则是"以原因力比例为主、可责难性比例为辅"。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是"以可责难性标准为主,以原因力标准为辅"。"程序责任分担原则"主要取决于立法政策考量。《侵权责任法》上适用规则不清晰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应该依据侵权责任分担原则进行解读,最终形成侵权责任分担原则与侵权责任分担形态的对应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分担原则 “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 最终责任 风险责任 程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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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分担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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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仪萱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28-35,共8页
我国在处理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分担时,存在专门立法层级低且适用依据不完善,中小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有争议,监护人过失视为被侵权学生过失,受害学生自杀、自残时学校责任确定不清等问题。应确立符合我国实际的中小学生伤... 我国在处理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分担时,存在专门立法层级低且适用依据不完善,中小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有争议,监护人过失视为被侵权学生过失,受害学生自杀、自残时学校责任确定不清等问题。应确立符合我国实际的中小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担规则,以正确处理中小学校的替代责任和过错教师的最终责任、中小学校的补充责任、中小学校因被侵权学生过错的分担责任,以及第三人、学校和被侵权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三方责任分担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小学生 伤害事故 责任分担 替代责任 补充责任 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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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软件最终用户版权侵权问题研究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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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知识产权》 CSSCI 2004年第5期9-13,共5页
大量网络用户使用 P2P 软件下载和向其他用户提供版权作品,严重 影响了版权人的利益。本文指出 :使用 P2P 软件下载作品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而且很难归入“合理使用”或“个人使用例外”。而将作品置入“共享目录”之中... 大量网络用户使用 P2P 软件下载和向其他用户提供版权作品,严重 影响了版权人的利益。本文指出 :使用 P2P 软件下载作品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而且很难归入“合理使用”或“个人使用例外”。而将作品置入“共享目录”之中供其他 P2P 用户搜索和下载,则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 侵犯。这种侵权行为并不能因为难以追究最终用户的责任而获得合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软件 版权侵权 最终用户责任 侵权行为 版权人 下载作品 复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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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若干法律规范去留问题大数据分析——以《民法通则》相应条文的司法适用大数据报告为基础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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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竹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49-160,共12页
利用法律大数据分析方法可以辅助分析民法总则法律规范的去留问题。"被适用总次数"通用指标能够反映制度供给需求,"被适用次数排名前十的案由"总则属性特殊指标能够反映法律规范总则属性强弱。赞成删除作为民事主... 利用法律大数据分析方法可以辅助分析民法总则法律规范的去留问题。"被适用总次数"通用指标能够反映制度供给需求,"被适用次数排名前十的案由"总则属性特殊指标能够反映法律规范总则属性强弱。赞成删除作为民事主体制度的"联营",但要注意与反垄断法领域的立法协调;保留"两户"制度不但符合社会需求,而且具有宣示和肯定改革开放成果的重大政治意义;建议部分暂留"个人合伙"制度,待民法典编纂完成时统筹整合。较短特殊时效制度的司法适用比例较低,总则性属性也较弱,赞成删除该规则。建议在"民法总则"中明确债权请求权行使方式,并以"连带责任"替代"连带之债",规定"最终责任分担一般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大数据分析 特殊民事主体 较短特殊时效 债权请求权 最终责任分担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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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事件的法哲学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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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建中 《信息网络安全》 2008年第4期55-56,共2页
"就本案的责任主体来看,将艳照发至网上的始作俑者无疑是最终责任承担人。但在还没有将该始作俑者找到之前,作为本案的受害者可否获得以及如何获得赔偿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如果法律能证明,艳照门中存在民事侵权,并且又有... "就本案的责任主体来看,将艳照发至网上的始作俑者无疑是最终责任承担人。但在还没有将该始作俑者找到之前,作为本案的受害者可否获得以及如何获得赔偿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如果法律能证明,艳照门中存在民事侵权,并且又有当事人出来要求赔偿的话,是否可以考虑由先由搜索引擎和网站承担连带责任,它们内部的份额则按点击数的多少来计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艳照门 法哲学 民事侵权 最终责任 道德主体 “艳照门”事件 责任主体 电子网络 连带责任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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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黑屏”事件引起的若干法律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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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磊 张楚 《信息网络安全》 2009年第2期8-10,共3页
"黑屏"事件中,微软公司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自力救济,而其正版验证补丁是否属于病毒程序而侵犯了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需要相应的计算机安全专家对该程序能否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进行技术鉴定后,才能由政府或法院部门依... "黑屏"事件中,微软公司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自力救济,而其正版验证补丁是否属于病毒程序而侵犯了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需要相应的计算机安全专家对该程序能否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进行技术鉴定后,才能由政府或法院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对该行为是否侵权做出判定。目前,反垄断法与反暴利法均无可规制该事件中微软公司行为的明确规定,只有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积极推广国产软件,才能真正意义上地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 自力救济 反垄断法 反暴力法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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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企业领导者必备的六大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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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来民 《中国畜牧业》 2021年第22期66-67,共2页
领导者,是一个团队中最高和最前面的领导方向者。在军队里,带队独立作战的部队首长就是领导者,不管是班长、排长还是师长、军长,只要是带队独立作战、负胜败之最终责任,就属于领导者。在行政系统,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都被称为“干部”;... 领导者,是一个团队中最高和最前面的领导方向者。在军队里,带队独立作战的部队首长就是领导者,不管是班长、排长还是师长、军长,只要是带队独立作战、负胜败之最终责任,就属于领导者。在行政系统,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都被称为“干部”;“干部”一词其实来自日语,字面意思是“骨干部分”;汉语的“干”字,则有“十中取一”的意思。全中国行政系统的干部约4000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约70万的被称为“领导干部”,其余的属于“普通干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终责任 部队首长 企业领导者 素质和能力 字面意思 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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