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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专利审查中的“最宽合理解释”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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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文军
白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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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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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84-9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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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利保护范围的国际比较(批准号10BFX075)"
"中国云计算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研究(批准号11&ZD17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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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专利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时采纳"最宽合理解释"。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专利复审案件进行司法审查时,仍适用这一解释规则。最宽合理解释方便专利审查,并促使专利申请人使用准确的语言。但是,由于审查过程中的权利要求解释方法与侵权诉讼中的权利要求解释方法不同,有时会导致不公平的后果。由于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与美国有较大的差距,而最宽合理解释方法本身也存在问题,我国不应借鉴和模仿这种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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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审查
权利要求解释
最宽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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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atent exam
claim interpretation
broadest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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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71.2
[政治法律—法学]
DD913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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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专利授权确权中的“最宽合理解释”
被引量:6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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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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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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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59-6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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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云计算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研究(批准号11&ZD17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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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在专利审查中采用"最宽合理解释",有别于地区法院的普通含义解释。美国的最宽合理解释适用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所有程序,包括双方复审程序。我国法院和专利复审委员会近年来也陆续提出了"最宽合理解释"。最宽合理解释在我国应适用于专利审查和复审程序,但不应适用于无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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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最宽合理解释
权利要求解释
专利审查
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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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roadest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
claim interpretation
patent examination
patent invali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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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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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最宽合理解释适用的变化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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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宇晨
徐棣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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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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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68-7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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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利权的不确定性与专利诱饵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3BFX12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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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关于我国专利无效程序是否适用最宽合理解释的争议颇多,未有定论。探究美国最宽合理解释适用的新变化,可以发现,其作为专利授权程序的权利要求解释规则有利于探寻权利要求范围、勘定权利要求边界,但其宽泛而不够精确的规则设计无法满足专利无效程序寻求权利确定性的迫切需要。这有助于阐明在我国专利无效纠纷解决"双轨制"下,专利无效程序不应适用最宽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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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权利不确定性
专利无效程序
权利要求解释规则
最宽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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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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