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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基于估值调整协议的风险投资权益分配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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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晏文隽
郭菊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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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中科预测研究基地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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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管理工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86-19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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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17316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专项资金项目(2013G62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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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构建基于估值调整协议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权益分配模型,研究了风险投资机构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及其影响因素,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或有控股权的充分条件。结果表明,若要实现最优固定权益比例,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之间的估值分歧不能过大。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除了与投融资双方工作效率和努力程度有关,还与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估值分歧和风险投资实现双赢的可能性有关,实现双赢的可能性越大,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越大,而估值分歧与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的关系受双赢出现的概率影响,当实现双赢可能性大,随着估值分歧增大,风险投资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随之增多,以补偿估值失败而失去部分权益的风险,当实现双赢可能性小,随着估值分歧增大,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随之减少,以实现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当创业企业努力创新使得盈利水平超过估值调整阀值时,创业企业将拥有企业绝对控股权,但若风险投资机构蒙受损失较大,风险投资机构在估值调整前获得企业的绝对控股权以弥补承担的风险。若要风险投资机构始终不获得绝对控股权,则需要创业企业家非资金的贡献大,且风险投资机构承担的损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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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估值调整协议
双向道德危害
最优固定权益分配
或有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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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valuation adjustment agreement
double moral hazard
optimal fix equity allocation
contingent controlling s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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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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