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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日本环境法中非规制调整方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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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惠明
王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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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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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6期55-5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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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7B4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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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日本环境法的调整方法除规制方法之外,还有综合性方法、经济方法、信息型方法、行政指导、环境协定、事后措施等非规制调整方法。规制方法与和非规制方法各有其优劣,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应当注意将该两种方法运用在不同的情形;同时,应当注意综合运用这两种方法。引导合意方法的运用方向应为不确定的环境风险、生活型公害及环境舒适问题。我国环境法的调整方法存在合意方法即行政指导、环境协定应用得很少等缺陷,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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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本环境法
环境法调整方法
非规制方法
引导合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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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apanese Environmental Law
environmental law adjustment method
non-regulatory method
guidanc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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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313.26
[政治法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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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法的体系理念与法治主义的实质化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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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竹下贤
李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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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日本关西大学法学院
汕头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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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1-8,3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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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93年制订的日本环境法,其保护对象存在着生活环境以及地球(自然)环境的二元性。本文从"法治主义"与其实质化的学说史出发,首先指出文中的"法治主义"是用于对比德国的"法治国家"与英国的"法支配"的概念,后两者是基于历史演化立足于现实制度而形成的历史性概念。其次,论及"法治国家"在从"形式上"向"实质上"的转换过程中,解释该转换是以确保基本人权的保障为目的,并将两者进行有机联系。再者,概观日本环境法的发展及其体系,环境基本法融合了公害对策立法与自然保护立法,同时环境基本法也是自然环境保护法的上位法。最后,将其与围绕法治主义的学说史联系起来,透过环境法目的理论这一侧面的论证,谋求生活环境与地球(自然)环境的结合,寻获关于日本环境法政策上的新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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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本环境法
法治主义
生存权
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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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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