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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获得POI数据上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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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韬略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0-35,共16页
“信息点”或“兴趣点”(POI)数据来源构成复杂,法律属性也呈现多样性,数字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围绕POI数据的控制和利用的需求冲突,以及数字平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或相对优势地位扭曲契约机制、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能力,是厘定平... “信息点”或“兴趣点”(POI)数据来源构成复杂,法律属性也呈现多样性,数字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围绕POI数据的控制和利用的需求冲突,以及数字平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或相对优势地位扭曲契约机制、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能力,是厘定平台内经营者POI数据权益边界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应从数据来源角度将POI数据细化为门店推广数据、用户评价数据和等级评级数据,逐一分析其原始的利益结构和法律边界,然后才能正确评价平台协议对数据权益的再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纠正可能侵犯平台内经营者数据权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权益分配 数字平台 消费者权益保护 数据可携带权 平台内经营者 POI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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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视角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困境与纾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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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世鹏 《金融发展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70-78,共9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公共数据价值释放的创新方式,同时承担着高质量数据供给的市场功能。然而,公共数据授权的运行实践仍存在诸多不敷适用之处,尤其表现为公共数据授权范围存疑、收益分配模糊以及授权运营监管乏力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公共数据价值释放的创新方式,同时承担着高质量数据供给的市场功能。然而,公共数据授权的运行实践仍存在诸多不敷适用之处,尤其表现为公共数据授权范围存疑、收益分配模糊以及授权运营监管乏力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困境与其法律属性的模糊不无关系。行政机关通过与市场主体签订行政协议的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让渡给市场第三方承担,其本质是以行政协议为载体的公共服务特许权的授予;同时,基于公共数据自然性垄断的逻辑证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属性认定为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视角下,应在数据安全可控、公私合作、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下,构建“应用场景+损害程度”的公共数据授权差异机制,同时通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实现数据收益的妥善处理,还应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全生命周期监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特许经营 数据权益分配 运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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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形成新型生产关系提供数据法治保障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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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身健 《学术前沿》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69-76,共8页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广泛应用,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数据不仅成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而且还引发传统生产模式和生产主体关系发生变革,因此,必须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在此背景下,...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广泛应用,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数据不仅成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而且还引发传统生产模式和生产主体关系发生变革,因此,必须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在此背景下,形成新型生产关系需要遵循数据法治逻辑,建立明晰的数据产权制度、合理的数据流通制度和公正的数据权益分配制度。为此,有必要制定综合性的数据法律规范、建立跨部门协同的数据治理机制、推动数据技术的负责任创新和构建数字化的权利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法治 新型生产关系 数据产权 数据权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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