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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据垄断与其治理模式研究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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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小峰
朱敏杰
刘立新
刘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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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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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信息安全研究》
2019年第9期789-797,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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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1646203,91846204,61532016,61532010,6176208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6YFB1000602,2016YFB1000603)
+1 种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1XNL010)
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172106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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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各领域数字化进程的加速使得数据量呈现爆炸式增长,海量数据蕴藏的巨大衍生价值使其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战略性基础资源.由此引发的“数据争夺”和数据积累差异逐渐导致了数据垄断现象,数据寡头持有并控制海量数据.以移动互联网为例探讨数据垄断现状,研究结果显示前10%数据收集者获取了99%的数据.数据本身易聚集的特性、大公司覆盖各数字化领域的商业模式及其庞大的用户规模均是数据垄断现象的潜在成因.针对数据垄断产生的自由竞争市场壁垒、消费者福利受损、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风险、行业技术创新受阻等问题,目前主要有局部模式、中介模式、全局模式3类治理方案,这3类模式分别作用于数据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通过不同程度地削弱数据寡头的数据控制权来对数据垄断现象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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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数据隐私
数据垄断
数据治理
数据收集者
中国隐私风险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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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ig data privacy
data monopoly
data governance
data collector
the China privacy risk 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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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309.2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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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个人数据信托的类型抉择与制度设计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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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远山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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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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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图书馆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70-78,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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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数据财产权批判研究”(项目编号:22SFB5048)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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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个人数据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成为数据收集者角逐的对象。利益取向差异导致数据主体与数据收集者间出现信任危机,制约个人数据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在个人数据法律保护路径不明的当下,个人数据信托为修补数据主体与数据收集者间的信任危机提供了新途径。文章分析以数据、数据主体和数据收集者为中心的3种个人数据信托的利弊;建议采以数据为中心的个人数据信托,并从确定数据信托财产、建立独立信托机构、明确数据使用者的数据权限、提升信托数据质量和明确利益分配机制等5个角度构建个人数据信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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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数据
数据主体
数据收集者
数据信托
数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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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ersonal data
data subject
data collector
data trust
data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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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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