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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数字艺术品版权法律问题的厘清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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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玲 邵滨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40-146,共7页
NFT数字艺术品具有唯一性,是有数字资产价值的艺术品。相较于一般艺术品,它具有准物权属性和版权属性,其交易是数字资产权属交易和版权许可使用的复合行为。NFT数字艺术品交易分为铸造发布和链上交易两个阶段。铸造是版权法意义上的复... NFT数字艺术品具有唯一性,是有数字资产价值的艺术品。相较于一般艺术品,它具有准物权属性和版权属性,其交易是数字资产权属交易和版权许可使用的复合行为。NFT数字艺术品交易分为铸造发布和链上交易两个阶段。铸造是版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上链发布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后续链上交易不属于复制行为,而是准发行行为,其转售行为适用权利穷竭原则。由于载体的无形性,NFT数字艺术品持有人无法享有展览权。同时,基于智能合约中蕴含的版权许可,持有人享有非交互式传播的权利。对NFT数字艺术品非交互式传播的保护,可以考虑通过将其纳入广播权控制范围或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其他权利”等途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NFT数字艺术品 发行权 展览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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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中数字艺术品所有权的构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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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敏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97-105,共9页
数字资产所有权是元宇宙法律制度建设中的基础问题,数字艺术品NFT交易为此提供了最佳研究场景。尽管市场宣传和交易主体预期均将NFT视为数字艺术品的所有权凭证,但目前网络环境下适用的法律规则却与此相悖。因为立法之初还未出现能够防... 数字资产所有权是元宇宙法律制度建设中的基础问题,数字艺术品NFT交易为此提供了最佳研究场景。尽管市场宣传和交易主体预期均将NFT视为数字艺术品的所有权凭证,但目前网络环境下适用的法律规则却与此相悖。因为立法之初还未出现能够防止数字作品在网络上被一键完美复制的技术,所以数字作品的确权难题使得其在网上销售时只赋予购买者使用权,以保护创作者的利益。如今,NFT解决了网络世界中数字资产的确权难题,法律也应与时俱进地回应技术变革带来的数字资产所有权构建的需求,实现数字艺术品NFT交易目的与法律效果之间的匹配。法律应承认电子记录可以作为物权客体,并认可NFT所有权变动表彰数字艺术品的权属变动,从而使NFT成为数字艺术品的所有权凭证;著作权法也需要作出配套修改,将发行权与首次销售原则扩展适用于数字作品,消除数字艺术品所有权流转的法律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宇宙 数字资产 所有权 数字艺术品 NFT 财产权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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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艺术品保护研究:从理论困境到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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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荀艳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97-103,I0002,共8页
分析了布兰迪修复理论的局限性,通过考察重要艺术机构的创新实践,提出“分层评估”方法论,将保护工作化分为三个层面。研究发现,当代艺术品保护已从传统物质修复转向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在材料科学、技术应用和伦理建构等维度建立协同机制。
关键词 当代艺术品保护 分层评估 数字艺术品保护 切萨雷·布兰迪 保护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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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衔接视阈下非同质化通证的法益证成与刑事归责思考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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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霖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67-83,共17页
非同质化通证的实践化过程存在刑事风险外溢的可能,既有数字通证监管体系并未于法规范层面提供界定其法律性质的直接依据。民法学领域衍生的“传统权利界定方案”与“新型权利构建方案”虽各存弊端,但也都有启示价值。对此应以民刑衔接... 非同质化通证的实践化过程存在刑事风险外溢的可能,既有数字通证监管体系并未于法规范层面提供界定其法律性质的直接依据。民法学领域衍生的“传统权利界定方案”与“新型权利构建方案”虽各存弊端,但也都有启示价值。对此应以民刑衔接为逻辑指引,承接“权利块”结构的权利多元化、标准化安排,于缓和违法一元论立场上对非同质化通证进行刑事法益内涵的双层确立,其中载体层法益与刑法“占有”保护形成对接关系,映射层法益应结合实践化场景个别化考察。以当前国内非同质化通证的数字艺术品交易为问题聚焦,刑事归责路径应围绕个体参与行为与平台服务行为展开,前者立足于非同质化通证双层法益结构进行判断,后者置于不作为向度契合平台差异进行“内容审查义务”与“安全监管义务”的类型化构建,以此实现非同质化通证刑事归责范围的理性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同质化通证 数字艺术品 权利块 法益类型 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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