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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权力法律规制的法理基础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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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清望 王海英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17-131,共15页
在数字时代,数字平台凭借技术优势获得了对用户的支配性地位,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力,即平台权力。平台权力作为一种新型权力,改变了传统的权力获取方式、结构模式和行使手段等,打破了以权利制约权力的现代法律制度设计。因此,依法有效规制... 在数字时代,数字平台凭借技术优势获得了对用户的支配性地位,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力,即平台权力。平台权力作为一种新型权力,改变了传统的权力获取方式、结构模式和行使手段等,打破了以权利制约权力的现代法律制度设计。因此,依法有效规制数字平台权力,必须立基于新的权力结构,遵循权力监督的基本原理,完善平台权力治理体系。就优化治理格局而言,需要形成“公民权利—私权力—公权力”的三元权力结构,并由此构建三方互动制约的综合治理模式。就完善治理理念而言,应依据不同类型基本权利的价值位阶,确定平台权力的义务范围、对公民基本权利设置不同的保护方式、坚持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有限适用。就完善治理途径而言,需要完善对算法的内外部双重监管制度、限制平台的自我赋权、设定平台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公法义务,实现对平台自我监管的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平台权力 权力结构理论 基本权利 数字正当程序 公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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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证据规则体系化的三重逻辑及其制度展开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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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陆平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4-83,M0007,M0008,共12页
虽然《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四个“专条”对区块链证据的审查认定规则做了初步规范,但如何形成裁判者主观上敢于认定、客观上可以准确认定区块链证据,同时能够实质性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系统性制度,依然值得深思。从科技融入司法... 虽然《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四个“专条”对区块链证据的审查认定规则做了初步规范,但如何形成裁判者主观上敢于认定、客观上可以准确认定区块链证据,同时能够实质性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系统性制度,依然值得深思。从科技融入司法的现实动因以及理论诉求来看,数字时代背景下的区块链证据规则至少要考虑以下三种具有层次递进性的逻辑:一是基于区块链信任机制的真实保障逻辑,二是基于科学认知区块链技术特征的差别对待逻辑,三是基于数字正当程序要求的权利保障逻辑。基于这三重逻辑,可以体系化地构建区块链证据真实性推定规则,准确把握技术原理设定区块链证据审查认定规范,保障当事人实质性诉讼权利的制度规范。未来依然可以按照三重理论逻辑推进在线诉讼区块链证据规则的体系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证据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数字信任 真实性推定规则 数字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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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革命下犯罪的多主体协同治理——以节点治理理论为框架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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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裴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82-96,共15页
网络信息革命对于犯罪治理的影响不仅在于技术层面,还深入到理念和制度层面。社会关系围绕信息流动形成网状结构,行政执法机关、商业组织、社会公众等社会主体借由网络社会广泛参与犯罪治理活动,犯罪治理与一般社会治理的边界日益模糊... 网络信息革命对于犯罪治理的影响不仅在于技术层面,还深入到理念和制度层面。社会关系围绕信息流动形成网状结构,行政执法机关、商业组织、社会公众等社会主体借由网络社会广泛参与犯罪治理活动,犯罪治理与一般社会治理的边界日益模糊。在此背景下,基于建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时代需求,犯罪治理从阶层化的国家治理模式转向网络化的节点治理模式,核心在于对参与犯罪治理的不同类型节点的信息能力进行协同。从制约信息能力的关键要素出发,形成犯罪治理节点协同的四项任务:节点认知协同、节点技术协同、节点资源协同、节点制度协同。从犯罪治理制度建设的角度出发,以上协同最终需要落脚到四项原则建立的制度框架之下予以实现,即人权保障原则、信息公平原则、比例原则和责任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革命 犯罪治理 节点协同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数字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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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务信息保护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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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会强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253-263,共11页
税收大数据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率,但也存在危害个人信息的风险。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大数据与个人税务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且比较含糊,有必要在修订时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纳税人的信息提供义务和第三... 税收大数据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率,但也存在危害个人信息的风险。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大数据与个人税务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且比较含糊,有必要在修订时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纳税人的信息提供义务和第三方数据持有者的个人税务信息提供义务,并遵守“数字正当程序”之要求,给纳税人以通知、申诉、请求更正之权利,以便在发挥大数据红利、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与切实保护个人税务信息、维护第三方数据持有者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大数据 个人税务信息 涉税信息 数据共享 数字正当程序 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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