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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政党法律规范:内涵、形式与价值偏好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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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红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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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政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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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38-44,14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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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号07BDJ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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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加强对政党的法律规范,是二战以后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现象。政党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正式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政党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专项政党立法四种规范形式,具有权威性、导向性、政治性、应然性等显著特点。由于国情不同,不同的国家采取的政党法律规范形式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政党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或统治者制定的。但在政党政治时代,执政党或大党控制着议会多数;没有它们的同意或认可,任何的政党法律都难以在议会通过,政党法律规范实际上由执政党或议会多数党主导制定。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执政党或议会多数党的政治取向与价值偏好,这种价值偏好体现在对法治、民主、自由与平等的政治取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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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党法律规范
基本内涵
基本形式
制定主体
价值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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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6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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