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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最新进展及其问题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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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作翔 《东方法学》 CSSCI 2015年第3期39-46,共8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案例指导"由原来仅为司法机关的司法改革举措上升为执政党"支持司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案例指导"由原来仅为司法机关的司法改革举措上升为执政党"支持司法"的指导方针。在该制度的名称争议上,我国不应该采用"判例法"称呼,而应该坚持"案例指导制度";在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上,案例指导制度对原有审判制度具有补充性和辅助性;在内涵的界定上,之所以出现"指导性案例"的所谓广义和狭义问题,在客观上,这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发布体系混乱有关;在其科学定位上,指导性案例对后案所起的作用是裁判理由的说明,而且应该可以被后案作为裁判理由援引,但不能是后案判决的直接依据;在该制度的运行良好的判断标准上,应该是以已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在后案审判中被实际援引为标志;该制度局限性主要是参照效力不强;在该制度适用技术问题上,其具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其不仅有助于法官抵制外来干涉的很好的武器。而且,从长远来讲,形成一种中国式的案例审判方式,也是有可能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科学定位 指导性案例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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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说理的法理立场与运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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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灿平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44-149,共6页
中国大陆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四个关键原因是规则理性缺失、法官素质限制、案件数量压力和缺乏激励机制。裁判文书说理的三个基本法理立场提倡为规范性立场、适度性立场和程序性立场。运用三个立场,就"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 中国大陆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四个关键原因是规则理性缺失、法官素质限制、案件数量压力和缺乏激励机制。裁判文书说理的三个基本法理立场提倡为规范性立场、适度性立场和程序性立场。运用三个立场,就"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认为可以技术性地公开不同意见;就"法官寄语",认为仅限于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婚姻家事纠纷且应与裁判文书明显隔分;就"指导性案例援引",认为应在说理部分中参照和借鉴,不能直接作为裁判依据,且应从司法管理、社会监督、学者评论等角度提高指导性案例运用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判文书说理 合议庭不同意见 法官寄语 援引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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