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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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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华 何松威 麻锐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49-58,123,共10页
"提取公因式"作为民法典总分体系立法技术的经典表达,体现总则在分则中的普遍适用特征。"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是抽象化立法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民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传统的"提取公因式"的立法... "提取公因式"作为民法典总分体系立法技术的经典表达,体现总则在分则中的普遍适用特征。"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是抽象化立法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民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传统的"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理论的致命错误是共性法律规则的绝对化和缺乏体系的内在整体性,所以当代"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必须摆脱绝对化的抽象思维的局限,构建体系的内部整体性。应从"提取公因式"的整体构建和规则归纳相互作用的角度,对民法典总则主要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提取公因式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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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提取公因式”:论法典总则的建构方法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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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峰铭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93-208,共16页
“提取公因式”方法单方面强调总则内容对既有部门法实践的依赖,忽视了我国语境下总则内容的体系性、多元性和理想性特征,因而是有缺陷的。我国法典化实践所期待的法典总则本质上是关于既有部门法实践的解释性理论,意在建构部门法实践... “提取公因式”方法单方面强调总则内容对既有部门法实践的依赖,忽视了我国语境下总则内容的体系性、多元性和理想性特征,因而是有缺陷的。我国法典化实践所期待的法典总则本质上是关于既有部门法实践的解释性理论,意在建构部门法实践所隐含的独特实践形式及其内在价值目的。作为解释性理论的法典总则包含监管性内容和操作性内容两个部分,监管性内容旨在为法律官员的立法和司法适用提供指引和约束,操作性内容旨在与分则内容相互配合直接作为裁判依据评价公民行为。总则制定应当采取建构性解释的方法,首先为既有部门法实践赋予相匹配且道德最佳的内在价值目的,以之作为监管性内容的核心;然后根据该内在价值确定操作性内容的基本概念框架,并结合立法者试图贯彻的其他社会性价值和法治价值确定操作性内容的具体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总则 提取公因式 部门法内在价值 解释性理论 建构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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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的双重路径阐释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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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松威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44-154,共11页
《民法典》总则编之于分则编和特别民法的作用有二:一是它规定了前提性和一般性的民法规则,避免了分则编和特别民法的重复规定;二是它统帅和引领了民法体系,保证了民法体系的和谐统一。不过,“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的传统理论通常以规... 《民法典》总则编之于分则编和特别民法的作用有二:一是它规定了前提性和一般性的民法规则,避免了分则编和特别民法的重复规定;二是它统帅和引领了民法体系,保证了民法体系的和谐统一。不过,“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的传统理论通常以规则适用的共同性为核心,注重总则编在民法规则上的作用,却忽视总则编对于民法体系的基础性、统帅性作用。为了契合《民法典》总则编之于分则编和特别民法的作用,“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理论应进行双重路径阐释,完成从规则归纳到体系演绎的路径扩展。其中,体系演绎路径体现在《民法典》的民法基本原则和民事权利章之中:既通过内在体系的演绎路径形成诸多民法基本原则,保证了分则编和特别民法的价值协调和统一,又通过外在体系的演绎路径形成由权利要素和权利类型组成的民事权利体系,为分则编和特别民法提供了基本的概念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 民事权利章 民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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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的“公因式元素”及其逻辑主线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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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中礼 彭娟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08-122,共15页
编纂契合新时代需求的教育法典,需要运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运用该技术提取“公因式元素”,契合法典总分模式的体例要求,符合司法裁判的规范适用要求,得到国内外法典编纂的有效验证,符合中国教育国情的实际需求。教育法典提取“公... 编纂契合新时代需求的教育法典,需要运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运用该技术提取“公因式元素”,契合法典总分模式的体例要求,符合司法裁判的规范适用要求,得到国内外法典编纂的有效验证,符合中国教育国情的实际需求。教育法典提取“公因式元素”的过程分为三步:首先确定提取范围,其次通过因式分解法以相似性确定提取类别,最后通过逻辑涵摄方法以共有性提取特定“公因式元素”。教育法基本原则具有天然“公因式元素”属性;以法律效果和构成要件为双重标准,可进一步提取其他“公因式元素”,大致包含受教育权、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内容等。基于逆向逻辑检视,可以洞察教育法典的各“公因式元素”之间存在一条以“权力-权利”为核心紧密联结的逻辑主线,其以保障受教育权为逻辑起点,保障教育主体权利、规范教育活动和呈现合理教育内容为联结中介,以国家教育权为外部保障,最终指向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 公因式元素” 因式分解法 “权力-权利”逻辑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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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时代行政法总则的规范功能与构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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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怀德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47-60,共14页
编纂行政基本法典,首先应制定行政法总则。行政法总则在行政基本法典中居于基础地位,发挥着统一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则、建立基本制度的功能。围绕规范行政活动的逻辑主线,行政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基本原则,公民、法人和其... 编纂行政基本法典,首先应制定行政法总则。行政法总则在行政基本法典中居于基础地位,发挥着统一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则、建立基本制度的功能。围绕规范行政活动的逻辑主线,行政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基本原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利,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同时,应当处理好行政法总则与行政程序法的关系,行政法总则与提升行政效能的关系,优化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增强行政基本法典的体系性,确保以“提取公因式”为基本内容的行政法总则与行政基本法典各分则的有机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总则 行政基本法典 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法 提取公因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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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总则编的体系构造 被引量: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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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海涛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23-140,共18页
法典总则是人类法典编纂技术的伟大进步,其作用体现在从一般到特殊的编纂逻辑、更好地统摄法典的全部内容以及能够避免重复性规定,保持法典内容简洁性。教育法典总则编必须确立方法论前提,宜选择体系式编纂模式,采取“序总合一”的体例... 法典总则是人类法典编纂技术的伟大进步,其作用体现在从一般到特殊的编纂逻辑、更好地统摄法典的全部内容以及能够避免重复性规定,保持法典内容简洁性。教育法典总则编必须确立方法论前提,宜选择体系式编纂模式,采取“序总合一”的体例设计,并将法律关系作为编纂的逻辑主线。在立法技术层面,教育法典总则编应选择相对成熟且符合总分结构要求的提取公因式方法。提取公因式要求总则编从现行教育法和其他教育单行法中发现并提取公因式元素。在章节编排上,我国教育法典总则依次包括教育法基本规定、教育主体概括规定、受教育权与教育权、教育类型、教育法律行为、教育法律责任六大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总则编 提取公因式 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权 总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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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担保规则的再体系化——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二审稿》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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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鸿飞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48-59,共12页
民法典担保规则的体系化面临较为特殊的难题。担保规则的内在体系涉及自由、安全、效率、平等和公正诸要素,它们在担保领域都具有较为特殊的意蕴,而且两种或多种价值存在张力甚至冲突,需要精巧地妥协和融贯。在我国民法典将《担保法》... 民法典担保规则的体系化面临较为特殊的难题。担保规则的内在体系涉及自由、安全、效率、平等和公正诸要素,它们在担保领域都具有较为特殊的意蕴,而且两种或多种价值存在张力甚至冲突,需要精巧地妥协和融贯。在我国民法典将《担保法》分置于物权编和合同编的立法框架下,担保外在体系横跨两编,立法宜提取担保规则公因式,并将这些共同规则置于物权编,同时准用于保证合同。担保规则再体系化必须克服现行担保规则“商化不足”和“商化过度”的流弊,合理区分民商关系,以解决担保从属性和连带保证方式推定的难题。民法典宜引入“实质担保观”,从更广泛的优先权角度,将所有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交易纳入登记公示框架,尽可能消除隐形担保和维护交易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担保规则 提取公因式 再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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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的本土性与时代性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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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交大法学》 CSSCI 2017年第3期87-94,共8页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所谓民法总则,是关于民法的基本规则,也称为私法的基本法.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分则编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确立的规则,是民法典中最基础、最通用,同时也是最抽...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所谓民法总则,是关于民法的基本规则,也称为私法的基本法.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分则编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确立的规则,是民法典中最基础、最通用,同时也是最抽象的部分,所以它可以普遍适用于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律.《民法总则》的颁布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开启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今天我们讨论的是《民法总则》的本土性和时代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时代性 本土性 民事立法 提取公因式 百科全书 社会生活 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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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中国法的体系、问题与立法改进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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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世远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64-72,共9页
关键词 损害赔偿 中国法 民法法典化 立法 大陆法系 提取公因式 民法典 认识程度 层次结构 简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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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卫生基本法的制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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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莎 《中国医院管理》 2013年第1期15-16,共2页
卫生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均证明,卫生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具有制定基本法的可行性。利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卫生法体系进行梳理,对各项具体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抽象出其共通性,制定"通则"形式的一般意义的卫生... 卫生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均证明,卫生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具有制定基本法的可行性。利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卫生法体系进行梳理,对各项具体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抽象出其共通性,制定"通则"形式的一般意义的卫生基本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生基本法 体系化 提取公因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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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立法背景下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义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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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亮 张翔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62-170,共9页
科学、合理地界定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义,是人工智能领域体系化立法的逻辑前提。在本体论意义上,人工智能首先是一种信息处理系统,而后才有人工智能科学、人工智能产业等社会性认知。从内涵看,人工智能是依托算力基础设施,通过控制系统的... 科学、合理地界定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义,是人工智能领域体系化立法的逻辑前提。在本体论意义上,人工智能首先是一种信息处理系统,而后才有人工智能科学、人工智能产业等社会性认知。从内涵看,人工智能是依托算力基础设施,通过控制系统的算法处理输入的数据,以软件或硬件等多元集成方式嵌入系统后输出,或者直接在具体场景中输出对人类某种理性功能的模拟状态,在环境中进行交互,并在目标约束下经过反馈修正,最终完成预设任务的信息系统,该种智能系统的法律本质为“理性智能体”。从外延看,人工智能既包括单纯的智能软件或硬件,也包括软件和硬件集成嵌入的智能体,而“强弱”之分和“通用专用”之分不适宜在外延中直接列举,而是需要随着技术发展通过评价性的法学判断来决定是否将其纳入人工智能的法律意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立法 法律定义 提取公因式 理性智能体 系统—控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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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学校四年一貫制数学教学大綱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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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1958年第1期22-32,共11页
一、算术教学大綱 說明中学設立算术課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自觉地、迅速地、确信地和最合理地进行分数和小数的运算,来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設中日常所遇到的实际問題。过去算术旧教材是重复小学已学过的知識,有許多是可以不講或少講的,如... 一、算术教学大綱 說明中学設立算术課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自觉地、迅速地、确信地和最合理地进行分数和小数的运算,来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設中日常所遇到的实际問題。过去算术旧教材是重复小学已学过的知識,有許多是可以不講或少講的,如整数的读法、写法、罗馬数字等問題。过去在教材中追求“严格”“完整”,不論整数、分数、小数都从加、減、乘除講起,好像小学没有学过似的,重复很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学教学 算术根 斜三角形 旧教材 小数的 一元二次不等式 一元一次不等式 提取公因式 换底公式 定比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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