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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评“商品拜物教”问题上的一点误解——《资本论》学习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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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健英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4期34-38,共5页
商品拜物教的性质是社会生产关系还是社会意识?这是学术界中一直有争论的问题.本文根据对《资本论》德文、中文的对照考证及马克思对“商品”、“资本”的拜物教性质的论述,得出如下结论:产生上述争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混淆了“商品... 商品拜物教的性质是社会生产关系还是社会意识?这是学术界中一直有争论的问题.本文根据对《资本论》德文、中文的对照考证及马克思对“商品”、“资本”的拜物教性质的论述,得出如下结论:产生上述争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混淆了“商品的拜物教性质”与“商品拜物教”这两个有着重大区别的概念.商品的拜物教性质是商品的一种社会属性——即把人的生产关系歪曲地表现为物的关系的属性.它是商品社会关系中客观存在着的一种生产关系.而商品拜物教则是一种社会意识——即人们的主观世界对商品社会中人物颠倒关系的反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拜物教 商品的拜物教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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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tischismus及相关词在马克思著作中的话语变迁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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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召峰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9-16,共8页
马克思著作中Fetischismus及相关词Fetisch、Fetischdiener的使用,经历了由"沿用旧义"到"赋予新意"的"话语变迁"。这一"话语变迁",缘于"指称对象"的"领域转移":由指称社... 马克思著作中Fetischismus及相关词Fetisch、Fetischdiener的使用,经历了由"沿用旧义"到"赋予新意"的"话语变迁"。这一"话语变迁",缘于"指称对象"的"领域转移":由指称社会崇拜现象(属"意识形态领域")到指称商品生产与交换领域的现象。这一"领域转移",是在马克思的研究重心发生转移的思想大背景下发生的,它缘于马克思对于两个"指称对象"的"共同点"的体认——"人手的产物"与"人脑的产物"作为"产物"都实现了相对于自己的"创造者"的"独立化"。不过,我们需要同时明确两个"指称对象"的差别:Fetischismus的"旧义",泛指人们把某种自然或人造物看作具有魔力的东西而加以崇拜的社会现象,而马克思赋予Fetischismus的其中一个"新意",却特指"经济学家"的一种"错认";"崇拜"物与作为一种"错认"的"拜物教观念",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混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etischismus 拜物教性质 拜物教观念 话语变迁 领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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