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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深海活动监管的立法困境及完善——以落实深海活动担保国责任为视角
1
作者
张国斌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144-159,共16页
深海活动处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区域,风险高且受到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规制。我国于201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据此对我国主体从事深海活动进行监管。以该法为核心的深海活动监管体系在监管主体与...
深海活动处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区域,风险高且受到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规制。我国于201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据此对我国主体从事深海活动进行监管。以该法为核心的深海活动监管体系在监管主体与客体、监管依据、监管程序与内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致使监管实践效果不佳,很难满足未来深海资源开发的要求。我国应借鉴全球监管理论,通过将国家深海活动监管纳入全球深海活动图景,构建我国深海活动多元监管合作体系。在完善路径上,我国需构建中国特色深海活动多元化法治监管格局、夯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加强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完善深海活动监管法律规范和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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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深海活动
监管体系
担保国责任
监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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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国际海底区域开发阶段的担保国责任问题
被引量:
6
2
作者
赵忆怡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58-65,共8页
担保国义务包括保护环境等直接义务,也包括确保承包者履行合同并遵守"区域"制度等尽责义务。国际海洋法庭海底争端分庭的咨询意见澄清了担保国责任的履行方式与免责关键在于国内法的制定与执行,不过在"区域"开发阶...
担保国义务包括保护环境等直接义务,也包括确保承包者履行合同并遵守"区域"制度等尽责义务。国际海洋法庭海底争端分庭的咨询意见澄清了担保国责任的履行方式与免责关键在于国内法的制定与执行,不过在"区域"开发阶段来临前需要进一步探讨与担保国责任承担范围与义务相关的问题。开发阶段担保国责任仍属于适当尽责的担保,与主要解决国际法上责任承担的国家责任存在着界限。《"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中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涉及担保国的环境保护义务,为探讨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担保国制度中的适用创造条件。此外,《开发规章(草案)》中管理局行使权力方面的内容涉及担保国制定与执行国内法的义务,将构成针对承包者的重复处罚问题,需要担保国与管理局合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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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
际海底区域
担保国责任
“区域”勘探开发
“区域”开发规章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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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我国深海活动监管的立法困境及完善——以落实深海活动担保国责任为视角
1
作者
张国斌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144-159,共16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深海遗传资源开发的法律秩序变革及中国制度性话语权研究”(项目编号:19BFX215)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委托课题“中国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法律体系构建研究”资助。
文摘
深海活动处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区域,风险高且受到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规制。我国于201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据此对我国主体从事深海活动进行监管。以该法为核心的深海活动监管体系在监管主体与客体、监管依据、监管程序与内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致使监管实践效果不佳,很难满足未来深海资源开发的要求。我国应借鉴全球监管理论,通过将国家深海活动监管纳入全球深海活动图景,构建我国深海活动多元监管合作体系。在完善路径上,我国需构建中国特色深海活动多元化法治监管格局、夯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加强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完善深海活动监管法律规范和程序规则。
关键词
深海活动
监管体系
担保国责任
监管空间
Keywords
Deep Seabed Activities
Regulatory System
Responsibility of Sponsoring States
Regulatory Space
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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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国际海底区域开发阶段的担保国责任问题
被引量:
6
2
作者
赵忆怡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出处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58-65,共8页
文摘
担保国义务包括保护环境等直接义务,也包括确保承包者履行合同并遵守"区域"制度等尽责义务。国际海洋法庭海底争端分庭的咨询意见澄清了担保国责任的履行方式与免责关键在于国内法的制定与执行,不过在"区域"开发阶段来临前需要进一步探讨与担保国责任承担范围与义务相关的问题。开发阶段担保国责任仍属于适当尽责的担保,与主要解决国际法上责任承担的国家责任存在着界限。《"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中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涉及担保国的环境保护义务,为探讨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担保国制度中的适用创造条件。此外,《开发规章(草案)》中管理局行使权力方面的内容涉及担保国制定与执行国内法的义务,将构成针对承包者的重复处罚问题,需要担保国与管理局合作协商解决。
关键词
国
际海底区域
担保国责任
“区域”勘探开发
“区域”开发规章制定
Keywords
the area
sponsoring state responsibilities
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draft regulations on exploit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in the area
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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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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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深海活动监管的立法困境及完善——以落实深海活动担保国责任为视角
张国斌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
0
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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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国际海底区域开发阶段的担保国责任问题
赵忆怡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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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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