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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抵销抗辩的既判力客观范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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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斯亮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5年第2期51-55,共5页
抵销抗辩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抗辩形式,按传统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法理论,抵销抗辩属于法院的判决理由,理应不在既判力客观范围内。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考虑,抵销抗辩作为一种特殊的判决理由,需要对反对债权在抵销限额内赋予既判力,... 抵销抗辩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抗辩形式,按传统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法理论,抵销抗辩属于法院的判决理由,理应不在既判力客观范围内。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考虑,抵销抗辩作为一种特殊的判决理由,需要对反对债权在抵销限额内赋予既判力,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对抵销抗辩赋予既判力具有合理性,只有使抵销抗辩产生既判力才能防止当事人对该抵销抗辩的重复使用,有利于一次性解决纠纷。抵销抗辩产生既判力的特殊性在于反对债权在抵销额度范围内产生既判力,经过法院实体审理的抵销抗辩才能产生既判力,审理程序具有确定性。抵销抗辩既判力客观范围的类型化以及对司法实践中关于抵销额度以外债权的处理进行分析,对规范司法实践中对抵销抗辩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销抗辩 既判力客观范围 判决理由 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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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客观范围再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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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彬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49-52,共4页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它以其客观范围为核心。既判力客观范围是以确定判决中所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的,它涉及诉讼标的、判决理由、诉权等多项诉讼法学理论,是研究既判力理论必须经过的桥。在诉讼标的和诉权理论...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它以其客观范围为核心。既判力客观范围是以确定判决中所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的,它涉及诉讼标的、判决理由、诉权等多项诉讼法学理论,是研究既判力理论必须经过的桥。在诉讼标的和诉权理论不断发展,判决理由进一步充实化的今天,对既判力客观范围的再研究也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 客观范围 诉讼标的 判决理由 抵销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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