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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发展的新趋势——TTIP形成中的欧盟模式及中国应对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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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熠星 《现代管理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46-48,共3页
以条约为基础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因其正当性危机受到了质疑和批评。伴随TTIP的谈判,新一代欧盟模式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正在逐渐成型,该模式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要求,利用制度设计防止滥用争端解决... 以条约为基础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因其正当性危机受到了质疑和批评。伴随TTIP的谈判,新一代欧盟模式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正在逐渐成型,该模式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要求,利用制度设计防止滥用争端解决机制,规定较高的仲裁员资质要求和仲裁员行为准则,引入两审终审的常设投资法庭;它将对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我国在与欧盟进行投资协定谈判时,应深入了解和分析形成中的欧盟模式的特点,结合双方的谈判诉求,制定合理的谈判策略,积极抓住制定和决策国际投资规则的机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欧盟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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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上诉机制改革的分歧与展望:一个文献综述 被引量:4
2
作者 漆彤 方镇邦 《国际商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60-73,共14页
ISDS上诉机制改革是当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领域的讨论焦点。从理论起点到制度设计再到各国立场,均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关于建立ISDS上诉机制的理论起点,争议主要集中于上诉机构在解决ISDS机制一致性和准确性问题方面的作用以及有关终局... ISDS上诉机制改革是当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领域的讨论焦点。从理论起点到制度设计再到各国立场,均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关于建立ISDS上诉机制的理论起点,争议主要集中于上诉机构在解决ISDS机制一致性和准确性问题方面的作用以及有关终局性与效率的讨论。关于ISDS上诉机制的制度设计,分歧主要存在于审查范围与标准、上诉效力、审裁员选任、裁决执行等方面。作为政府领导型的改革,国家在ISDS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由此反映出不同的路径偏好和动力差异。有关ISDS上诉机构改革的分歧从根本上体现了国际投资法治正围绕着"南北矛盾"及"公私矛盾"演化形成新的平衡。尽管如此,ISDS上诉机制改革仍有望在提高仲裁员的公正性与专业性、提高仲裁效率等已有较高程度共识的领域形成突破并向前发展。保护主义抬头及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的外部环境亦呼唤ISDS上诉机制改革为提升全球投资治理结构注入新的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 上诉机制 一致性 准确性 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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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新发展及其启示 被引量:9
3
作者 叶波 梁咏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61-66,75,共7页
设计投资仲裁机制的初衷是以非政治化方式解决争端,但在实践中往往成为跨国公司挑战东道国政策措施的手段,所以澳大利亚等国目前不再纳入上述条款。可以通过设立上诉机构、常设国际投资法院以及引入调解等替代争端解决方式改革投资仲裁... 设计投资仲裁机制的初衷是以非政治化方式解决争端,但在实践中往往成为跨国公司挑战东道国政策措施的手段,所以澳大利亚等国目前不再纳入上述条款。可以通过设立上诉机构、常设国际投资法院以及引入调解等替代争端解决方式改革投资仲裁制度。我国也可以借鉴上述做法应用于上海自贸区的争端解决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仲裁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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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被引量:4
4
作者 张晓君 Thin Thin Oo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97-105,共9页
伴随着外国投资者到缅甸的投资活动日渐频繁,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的发生不可避免。缅甸现行投资法律及缅甸参与的有关国际投资协定对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主要从国内机制和国际机制加以规定。但缅甸有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 伴随着外国投资者到缅甸的投资活动日渐频繁,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的发生不可避免。缅甸现行投资法律及缅甸参与的有关国际投资协定对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主要从国内机制和国际机制加以规定。但缅甸有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依旧存在着缺乏仲裁机构、规定过于原则、程序缺失、国际机制不完备等问题。因此,可以借鉴有关经验,完善国内投资仲裁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快缔结更多的双边投资协定,适时考虑加入ICSID公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国投资者 东道国 争端解决机制 缅甸投资 东盟国家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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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与平衡:TPP中的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被引量:1
5
作者 廖凡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6-8,共3页
投资者私人权益与东道国主权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是国际投资法上永恒的主题.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实体性内容如投资者待遇、国有化与征收,程序性内容如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lspute Settlement,ISDS),均是围... 投资者私人权益与东道国主权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是国际投资法上永恒的主题.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实体性内容如投资者待遇、国有化与征收,程序性内容如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lspute Settlement,ISDS),均是围绕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权衡而构建和展开的.早期的国际投资流向单一,即从传统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上的差异使得双边投资条约中的权利义务安排呈现单向性,即单方面强调投资者的权利和东道国的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 东道国 国际投资 平衡 妥协 投资法律制度 双边投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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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中国对外投资风险——通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案件的角度 被引量:10
6
作者 石慧敏 王宇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03-112,共10页
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海外投资风险也随之加大,对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日益重要。国际投资协定及其框架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已经逐渐成为保护投资者海外资产的主要工具之一。本文通过回顾ISDS的发展历程和特点,... 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海外投资风险也随之加大,对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日益重要。国际投资协定及其框架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已经逐渐成为保护投资者海外资产的主要工具之一。本文通过回顾ISDS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并且利用ISDS仲裁案件数据库,研究了影响ISDS案件发生的因素。本文发现,中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分布于ISDS案件高发的行业和地区,面临的海外投资风险较大。回归分析表明,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人均国民收入越低以及政治环境越差,就越容易发生ISDS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对外直接投资 国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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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卡尔沃主义的复活——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视角 被引量:50
7
作者 韩秀丽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21-135,共15页
晚近,一些国家为应对国际投资仲裁程序,修改宪法、法律和合同,限制或放弃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甚至终止双边投资条约和退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这一系列现象是卡尔沃主义不同程度复活的表现。... 晚近,一些国家为应对国际投资仲裁程序,修改宪法、法律和合同,限制或放弃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甚至终止双边投资条约和退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这一系列现象是卡尔沃主义不同程度复活的表现。卡尔沃主义复活的原因在于经济危机引发的对新自由主义的质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为代表的国际投资仲裁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各国对保留规制权的诉求。在这种国际潮流和背景下,中国应支持和提倡改革现行国际投资仲裁体制,在签订国际投资协定时,应审慎设计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卡尔沃主义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 新自由主义 规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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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关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的最新规制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被引量:4
8
作者 宋锡祥 周聖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1-22,共12页
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主要途径之一,在TPP协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势必在未来各国愈加频繁的经贸交往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其条文本身在2012年美国BIT范本的基础上作了改进,采取多种形式限制仲裁庭管辖权,... 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主要途径之一,在TPP协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势必在未来各国愈加频繁的经贸交往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其条文本身在2012年美国BIT范本的基础上作了改进,采取多种形式限制仲裁庭管辖权,兼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试图平衡国家与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投资仲裁裁决执行扫清障碍,从而增强了投资者与国家仲裁的信心。面对TPP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的最新规制,除了审视其与中国条约立法实践中的差距与不足之外,中国应继续完善投资争议国内救济手段,尽早颁布中国国家豁免法,采取一系列必要的应对法律措施,以减轻TPP新规则可能对中国带来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PP BIT FTA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 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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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角色转变 被引量:5
9
作者 邓婷婷 屈丹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65-80,共16页
晚近以来,各国通过签订国际投资协定(IIAs)创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律化。在传统ISDS机制中,国家与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且投资者独占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的权利,而国家只能被动地参与仲裁。随着ISDS案... 晚近以来,各国通过签订国际投资协定(IIAs)创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律化。在传统ISDS机制中,国家与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且投资者独占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的权利,而国家只能被动地参与仲裁。随着ISDS案件数量的激增,该机制限制国家规制权的趋势也日益显现。为此,一些国家开始通过签订新的IIAs,对ISDS机制进行改革。从近期的条约实践中可以看出,ISDS机制中的国家角色正在逐渐发生变化。通过缔约国任命裁判者、缔约国联合发布条约解释以及赋予被告国反请求权等措施,国家主动发挥其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国家在ISDS机制中作用增强带来的影响是多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与全球治理理念相契合,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私人权利遭受侵害。中国作为国际投资身份混同大国,在参与ISDS机制改革时应当注重投资者的保护与国家规制权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家规制权 可持续发展 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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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中国对策 被引量:7
10
作者 陈江滢 葛顺奇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7-56,82,共11页
近年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在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和促进跨国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该机制的广泛运用,其挑战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的弊端以及其他程序性缺陷逐渐凸显,使其备受质疑,陷入正当性危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 近年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在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和促进跨国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该机制的广泛运用,其挑战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的弊端以及其他程序性缺陷逐渐凸显,使其备受质疑,陷入正当性危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各国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违反了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保护条款,被外国投资者提起国际仲裁的风险大幅上升,加剧了各国对ISDS机制的担忧。国际社会正加速改革ISDS机制,形成了限制和完善ISDS机制的改良派、建立常设投资法庭的改革派和排除ISDS机制的革命派。不同改革模式存在明显分歧,使ISDS机制的改革前景充满争议。中国作为双向投资大国,平衡对外资的监管权和保护海外投资利益至关重要,需要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ISDS机制的改革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直接投资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 东道国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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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基于欧盟国际投资法庭制度的考察 被引量:10
11
作者 董静然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73-180,共8页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体量庞大。如何维护我国在该地区的投资权益和投资安全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重要规则,是在国际法层面保护我国...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体量庞大。如何维护我国在该地区的投资权益和投资安全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重要规则,是在国际法层面保护我国投资安全的重要方式。欧盟积极回应了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对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批评和质疑,创造性地提出国际投资法庭制度,并将其运用到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我国应该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具体情况,以构建多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目标,立足于"一带一路"区域范围,建立兼具协调统一和开放包容特点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法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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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对东道国知识产权实施的影响与对策——以礼来公司诉加拿大仲裁案为例 被引量:3
12
作者 褚童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86-195,共10页
研究了礼来公司诉加拿大仲裁案中所反映的作为投资者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投资者—东道国仲裁程序,对东道国国内机关的知识产权实施行为进行挑战的法律问题。结合礼来案仲裁裁决,指出在合理无歧视的前提下,东道国国内的知识产权实施行... 研究了礼来公司诉加拿大仲裁案中所反映的作为投资者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投资者—东道国仲裁程序,对东道国国内机关的知识产权实施行为进行挑战的法律问题。结合礼来案仲裁裁决,指出在合理无歧视的前提下,东道国国内的知识产权实施行为通常不应视为构成征收或违反公平公正待遇原则,但投资者—东道国仲裁程序仍然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干预东道国规制权提供了一定空间。各国在双边及多边投资规则制定的过程中,应通过解释一致、东道国规制权保留、为投资者设置有关公益的义务等方式,在国际投资仲裁框架中寻求公共利益与知识产权相平衡的路径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争端 知识产权 投资者—东道国仲裁 公平公正待遇 礼来公司诉加拿大仲裁案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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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演变
13
作者 王文君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35-35,41,共2页
越南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与越南的经贸往来更加频繁,我国对越南的投资额也在增加。在对越投资的过程中,中越投资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将出现投资争端。中越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目前的机制属于三个阶段当中最开... 越南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与越南的经贸往来更加频繁,我国对越南的投资额也在增加。在对越投资的过程中,中越投资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将出现投资争端。中越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目前的机制属于三个阶段当中最开放的一个,有利于增加我国投资者对越投资的信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越投资者 投资争端 解决机制 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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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者信任困境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塑造 被引量:14
14
作者 曹兴国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37-148,共12页
以裁判者的信任困境为代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塑造难题由来已久。从国内法院法官到国际投资仲裁员,裁判者依然面临独立性、代表性以及专业性方面的质疑,并形成了有关仲裁员行为规范、利益冲突规则、遴选机制完善,裁判者任命机... 以裁判者的信任困境为代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塑造难题由来已久。从国内法院法官到国际投资仲裁员,裁判者依然面临独立性、代表性以及专业性方面的质疑,并形成了有关仲裁员行为规范、利益冲突规则、遴选机制完善,裁判者任命机制变革,以及裁判者裁判权与东道国规制权关系协调的不同改革路径。这些改革是国际投资治理范式转变的一部分,背后是国际投资治理的控制之争。虽然在中欧双边层面,我国对欧盟投资法庭模式具备让步的空间,但在多边和更广泛的双边层面,我国应采取平衡化的立场,警惕裁判者任命权转移可能带来的过度政治化风险,在裁判权与规制权的协调中防止规制权被滥用,并可以考虑采用独立第三方机构主导的强制仲裁员名册制度以及上诉机构成员选任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 仲裁员 东道国规制权 政治化 中欧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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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被引量:11
15
作者 王彦志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6-96,共11页
RCEP包含了较高水平的投资章节,但暂时搁置了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与东盟国家可以利用RCEP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但该机制主要是为贸易协定设计的,在保护和救济投资者权益方面作用有限。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者可以利... RCEP包含了较高水平的投资章节,但暂时搁置了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与东盟国家可以利用RCEP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但该机制主要是为贸易协定设计的,在保护和救济投资者权益方面作用有限。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者可以利用中国与东盟国家现有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但这些机制也存在各自的局限,例如低水平的投资实体保护、严格限制的仲裁管辖范围、罕见狭窄的条约适用范围等。中国与其他RCEP缔约方应积极探索构建一个融合争端预防、磋商、调解、仲裁和(或)诉讼等多种方式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 中国-东盟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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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实践、问题与建议 被引量:4
16
作者 何树全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79-83,共5页
NAFTA实施十年来,已有32件“投资者诉国家”的投资争端。在实际案例的仲裁中,仲裁法庭对传统的概念有新的解释,同时,各仲裁法庭对一些实质性标准的解释互有矛盾。这反映了该机制存在的问题,应在程序、机构和条款解释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 NAFTA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国民待遇 仲裁法庭 投资者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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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被引量:2
17
作者 宋俊荣 《中国流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17-128,共12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体现为四个方面:限缩适用范围;条款更加精细化;强化执行保障;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继承与改造。该机制可能在三个方面引发争议:适用范围的颠覆性改变;投资委员会就协定条款所作解释对仲裁...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体现为四个方面:限缩适用范围;条款更加精细化;强化执行保障;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继承与改造。该机制可能在三个方面引发争议:适用范围的颠覆性改变;投资委员会就协定条款所作解释对仲裁专家组的约束力;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与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中国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应对:首先,坚持限缩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其次,争取就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的约束力与欧盟达成协定,进一步明确投资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协定所含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对审理当前或后续争端的仲裁专家组具有约束力;仲裁专家组只能对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进行形式审查,不能进行实质审查;针对仲裁专家组报告设立上诉机制,以确保背离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的裁决得到纠正。最后,在未来与欧盟就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的谈判中妥善处理其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允许针对东道国的同一措施分别启动两种争端解决机制,以实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救济;就东道国同一措施与协定的相符性而言,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中已有裁决的,应适用间接禁反言原则,禁止投资者-国家间仲裁庭对该争议点再行审理;要求投资者先行书面征求母国是否启动国家间仲裁的意见,在得到母国否定答复或超过一定期限未收到母国答复后,方可提请针对东道国的投资者-国家间仲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缔约方联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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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S适用的逻辑理路和实践进路:以国际PPP项目合同争端为视角 被引量:1
18
作者 齐静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3-84,共12页
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国际PPP项目的投资规模持续扩大,由于东道国政府违约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引发的争端迅速增多,投资者很难通过国内司法或仲裁获得救济,从而更加青睐将争端诉诸ISDS机制予以解决。鉴于ISDS机制的适用需要以国际投资协定... 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国际PPP项目的投资规模持续扩大,由于东道国政府违约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引发的争端迅速增多,投资者很难通过国内司法或仲裁获得救济,从而更加青睐将争端诉诸ISDS机制予以解决。鉴于ISDS机制的适用需要以国际投资协定和双方合意为基础,加之国际PPP项目合同争端的混合性质,投资者可能面临国际投资仲裁庭不予管辖的困境。理论和实践证明,除纯商业性质的争端外,国际PPP项目合同争端都能以国际投资协定为依据诉诸ISDS机制解决。为了进一步促进和保护我国对外PPP项目投资,应加快修订或签署国际投资协定、适时适用《ICSID附加便利规则》、预先设计国际PPP项目合同争端解决示范条款,进一步探索我国充分利用ISDS机制解决国际PPP项目合同争端的有效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PPP项目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 ISDS机制 IC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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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的范式优化及其适用 被引量:2
19
作者 朱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164-176,共13页
“国家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牵动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调整演变的一大变量,主权国家对国家安全的焦虑逐渐弥漫。国际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随之兴起且其解释和适用边界日益模糊,发生了功能异化,带来国家违约成本降低、投资便利化自由化... “国家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牵动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调整演变的一大变量,主权国家对国家安全的焦虑逐渐弥漫。国际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随之兴起且其解释和适用边界日益模糊,发生了功能异化,带来国家违约成本降低、投资便利化自由化进程受阻等风险。为确保“国家安全”条款始终作为国际投资法制的“法方法条款”发挥其“安全阀”功能,亟需基于统筹投资促进和国家利益保护平衡的视角对其进行范式优化。对此,可以选择赋予“国家安全”条款自决的属性并且与东道国国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建立联系,做到主客观援引条件并重。同时,在条文中明确对东道国附加善意履行要求和适当补偿义务,进一步增强主权国家和私人投资者对该条款的实践预期。此种优化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安全”泛化,以增强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双向互动的方式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国家安全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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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多边投资法院:动因、可行性及挑战 被引量:14
20
作者 邓婷婷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62-72,共11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激烈的批评与争论。欧盟的多边投资法院(MIC)是针对现有ISDS机制的系统性缺陷提出的最彻底的改革方案。从其制度安排来看,MIC更能确保裁决的一致性与正确性、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与...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激烈的批评与争论。欧盟的多边投资法院(MIC)是针对现有ISDS机制的系统性缺陷提出的最彻底的改革方案。从其制度安排来看,MIC更能确保裁决的一致性与正确性、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以及节约案件审理的时间与费用。然而,MIC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以及各方对ISDS机制改革的深刻分歧使得建立MIC面临诸多挑战。中国应当抓住ISDS机制多边化改革的契机,参与MIC谈判,为将来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多边投资法院 投资法庭制度 中欧双边投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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