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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高频交易监管的双重困境及破解进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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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晨亮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23-133,共11页
金融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催生了以高频交易为代表的金融科技的应用。高频交易具有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稳定性的功能,是我国期货市场发挥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象征。高频交易的应用往往伴随着程序算法错误的技术性风险、诱... 金融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催生了以高频交易为代表的金融科技的应用。高频交易具有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稳定性的功能,是我国期货市场发挥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象征。高频交易的应用往往伴随着程序算法错误的技术性风险、诱发市场操纵的法律风险以及引起市场剧烈波动的系统性风险。在现行期货市场法律框架下,期货市场高频交易监管面临双重困境:理论上,高频交易对市场公平、市场效率和市场安全所带来的影响难以量化;实践中,法律制度的滞后和监管技术的缺失导致传统规制手段的失灵。因而,有必要重新厘清高频交易的工具价值属性,优化其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以兼顾市场公平和效率为目标,重塑监管原则和理念,构建以技术驱动型监管为核心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频交易 金融科技 系统性风险 技术驱动型监管 技术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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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科技最新立法监管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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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真 袁伟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69-76,共8页
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但同时也因其“空白型金融创新”的特质给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严峻挑战。美国在金融科技的立法方面,强调“建章立制,立法先行”,创制法律规范具有前瞻性;在监管方面,秉持“负责任的创新”的... 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但同时也因其“空白型金融创新”的特质给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严峻挑战。美国在金融科技的立法方面,强调“建章立制,立法先行”,创制法律规范具有前瞻性;在监管方面,秉持“负责任的创新”的监管理念,创新监管范式,力求实现金融创新与合法合规之间的动态平衡。我国可合理借鉴美国的立法和监管经验,加强金融科技的顶层设计和立法建设,创制新的专门性立法,构建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协调机制,研究以行为监管为导向的监管范式,构建包容性监管制度,探索完善中国式“监管沙箱”机制,最终建构“技术驱动型”的金融监管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科技 立法 顶层设计 监管沙箱 技术驱动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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