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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委托执行中若干问题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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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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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1986年第1期47-4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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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委托执行是指执行文书需要在委托法院辖区之外执行时,委托法院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由受委托法院具体实施执行措施,以最终实现执行文书内容的过程。民事委托执行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民事交往和秩序,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法院的职能活动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尊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安定和国际间的正常交往。自从一九八二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法院的民事委托执行活动逐步走上正轨,但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仍有不少不统一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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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委托执行
受委托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
执行内容
委托法
被执行人
外国法院
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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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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