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中国古代国家形态的变迁和成文法律形成的社会基础
被引量:10
- 1
-
-
作者
李峰
-
机构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20-32,共13页
-
文摘
与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相比,中国成文法律的出现至少晚了1500年,这是比较文明史上一个重要的问题。这种差别的根源在于社会组织形态的不同,而要搞清中国成文法形成的原因,关键在于真正理解西周到战国时期社会变化的性质。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城市国家"中,社会的基本组织是以"户"为单位的"核心家庭";而成文法律即以这样的自由民为对象,是"城市国家"建立和维持其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基于青铜器铭文的最新研究表明西周是一个"权力代理的亲族邑制国家",其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则是拥有大量人口和土地,并对其成员承担着法律责任的"宗族"。因此,西周时期并没有形成成文法律的需要或条件。但是,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中国古代社会在列国战争中从"邑制国家"逐渐向"领土国家"转变。特别是作为"领土国家"一级行政组织的"县"的出现,为"核心家庭"的发展提供了机体,也使国家第一次与一家一户的小农家庭发生了直接关系。对"县"里的自由农民以及城市中出现的大量平民管理之需要,促使成文法在中国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应运而生。换言之,在美索不达米亚成文法律是古代"城市国家"的必需,而在中国它是古代"邑制国家"向"领土国家"转变过程的产物。
-
关键词
西周
美索不达米亚
成文法律
城市国家
邑制国家
-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论法律解释的客观性
被引量:3
- 2
-
-
作者
陈金钊
刘作翔
-
机构
河南大学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84-90,共7页
-
文摘
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是与解释手段的科学性、解释过程的科学性和解释结果符合一定的价值体系相联系的概念。它既不存在于立法者创立的成文法之中(但也离不开成文法的约束),也不存在于自由法运动的倡导者所提倡的科学方法之中,而是存在于解释主体所阐释的意蕴之中。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往往交叉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和经验事实的验证方法,并采用新的解释成文法意蕴的方法,探求法律解释的客观性。
-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成文法
法律的客观性
解释者
解释主体
解释法律
法治社会
概念法学
成文法律
法律解释学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
题名论法律概念
被引量:18
- 3
-
-
作者
陈金钊
-
机构
河南大学法律系
-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87-91,共5页
-
文摘
本文对法律概念的形成、作用、演变等进行了一般理论分析。认为,法律概念的形成与法最重要的就在于,舍弃不重要的特征而专注其中的最重要特征;认定规范对象的最重要特征时必须考虑法律的规范意旨,同时对法律概念的逻辑结构进行必要的解剖,使日常概念法律化。法律概念在法律价值的承认、储蓄、共识等方面起重要作用,但实际上执法者乃至立法者常忽略这一作用,这便要求法律解释者充分注意法律语言背后的价值问题,并克服概念过度抽象化所造成的副作用。法律概念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演进。
-
关键词
法律概念
成文法律
成年人
法律价值
法律适用主体
法学方法
价值取向
解释法律
法律语言
民事法律关系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
题名试论法律位阶制度的适用对象
被引量:9
- 4
-
-
作者
胡玉鸿
吴萍
-
机构
苏州大学法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38-45,共8页
-
文摘
法律位阶制度针对何种对象适用 ,这既涉及到对法律位阶实践功能的认识 ,也与法律位阶在宪政体系中的作用有关。本文认为 ,法律位阶仅适用于一国法律体系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国际法律规范并非法律位阶制度的适用领域 ;法律位阶仅调整成文法律之间的规范冲突 ,而不涉及在成文法律规范与不成文法律规范之间何者优先适用的问题 ;法律位阶制度解决的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合法性冲突问题 ,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间的违法冲突 ,则应当适用违宪审查制度而不是位阶制度予以解决。
-
关键词
法律位阶制度
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法律冲突
违宪审查制度
宪政体系
成文法律渊源
法律效力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
题名辽朝法律与刑罚概述
被引量:3
- 5
-
-
作者
舒焚
-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2期112-121,共10页
-
文摘
唐帝国结束后,我国曾经形成几个政权并立的局面。其中最大的两个政权,是中原地区继五代而起的宋,和割据东北、北部以至西北地区的辽(契丹)。辽,是契丹族贵族联合汉、奚、渤海等族统治阶级(其中汉族统治阶级仅是整个汉族统治阶级的一小部分)建立的一个朝代。这个朝代有它自己的统治秩序。辽朝的法律与刑罚,是造成并维护这种统治秩序的工具之一;是以契丹族贵族为首的各族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的表现。它是我国历史上剥削阶级法律与刑罚的一部分,并有其自己的特点。
-
关键词
耶律隆绪
辽朝
刑罚
契丹族
辽史
耶律阿保机
奴隶主贵族
统治阶级
成文法律
各族人民
-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
-
题名论英美法系民法之特征
- 6
-
-
作者
赵爱勤
-
机构
山东大学
-
出处
《政法论丛》
2000年第6期42-44,共3页
-
-
关键词
英美法系
判例法系
民法
成文法律
衡平法院
-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国家制定”之我见
- 7
-
-
作者
陈化文
-
机构
陕西省农业学校
-
出处
《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0期36-36,共1页
-
-
关键词
法律规定
制定法律
成文法律
权限
程序
法律效力
法律制定
国家机关
教材
统治阶级
-
分类号
G711
[文化科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
-
题名遗产税史略
- 8
-
-
-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5年第2期55-55,共1页
-
文摘
最早的遗产税征收行为可追溯到古埃及时期。最早的遗产税成文法律文件形成于古罗马。近代最早的遗产税由荷兰人于1588年开征,但当时的制度极不规范,变化也较频繁,并无明确标准。具有现代意义的遗产税制度1696年诞生于英国,这一制度确定了遗产税的适应范围、课征对象及具体的征收办法,成为后来各国遗产税政策的模本。
-
关键词
遗产税制
征收办法
制度
成文法律
现代意义
古埃及
古罗马
荷兰人
可追溯
适应范围
-
分类号
F811.9
[经济管理—财政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