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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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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求实》
1982年第6期18-2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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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宪法修改草案在第一章《总纲》部分对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第三章《国家机构》部分对国家政权机关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它体现了我国国家体制的重要改革和新的发展。这些规定,将使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得到加强和发展,国家政体将更加完善,国家权力的分工和行使将更为合理和卓有成效。这些都将使我们的国家比过去更能经得起风险,更能保障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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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治制度
国家机关
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大常委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宪法修改
国务院
总理负责制
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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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0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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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宪法修改草案的几个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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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求实》
1982年第6期37-4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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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为什么要使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答:一九五四年的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主席,直到一九六六年都是这样做的。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不正常的情况下,剥夺了国家主席的权力,而且在以后两次修改宪法时,又取消了国家主席的职位。现在,从恢复多年的惯例考虑,宪法修改草案重新规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并对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产生、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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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宪法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问题解答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常委
总理负责制
宗教信仰自由
信仰宗教
国务院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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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0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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