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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俗到法益——性刑法的惩罚边界 被引量:12
1
作者 罗翔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7-73,162-163,共7页
性刑法最初是为了保护性风俗而存在,这种风俗肯定女性附属于男性的财产地位,将性限制于婚姻家庭之内。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性刑法开始从风俗刑法中走出。在现代社会,如果性风俗不能转化为一种具体的法益,那么它就不能作为惩罚的依据。... 性刑法最初是为了保护性风俗而存在,这种风俗肯定女性附属于男性的财产地位,将性限制于婚姻家庭之内。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性刑法开始从风俗刑法中走出。在现代社会,如果性风俗不能转化为一种具体的法益,那么它就不能作为惩罚的依据。现行刑法缺乏对滥用信任地位的性侵犯罪的规定,法益保护不足,而有关聚众淫乱罪的规定,则带有风俗刑法的残余,应该进行必要的限制,以免惩罚过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性刑法 风俗 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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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融资行为的预防性刑法规制
2
作者 梅传强 童春荣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30-142,共13页
恐怖融资行为增加恐怖活动发生几率,升级恐怖活动危害后果,加剧公众心理恐慌程度,有介入预防性刑法进行早期干预,源头阻遏的紧迫需求。因应反恐形势,我国恐怖融资行为的刑法规制总体上呈预防性趋势,且以应急性反恐为主控模式,对恐怖融... 恐怖融资行为增加恐怖活动发生几率,升级恐怖活动危害后果,加剧公众心理恐慌程度,有介入预防性刑法进行早期干预,源头阻遏的紧迫需求。因应反恐形势,我国恐怖融资行为的刑法规制总体上呈预防性趋势,且以应急性反恐为主控模式,对恐怖融资的具体罪名和刑量配置缺乏系统设计,在司法适用中面临罪刑失衡的风险。立足刑法惩罚的正当性,恐怖融资行为的预防性刑法规制当以全民人权保障为主线,从行为是否侵害全民利益,且已达刑法适用的不得已予以切入。在践行中,遵循危害测量→罪名定性→刑量匹配→罪数补强的规制路径,从刑法边界层推刑罚梯度,从公众意愿反制刑名罪数。具体而言,在恐怖融资的入罪认定上,贯通全民人权侵害的行为目的,综合恐怖融资的概念内涵,合理限定恐怖融资的入罪范围;在罪名定性上,比对全民人权侵害程度,参照行为阶段的发展进程和危害结果的施力大小分层定性罪名;在罪数判断上,测量公众刑量意愿,补强罪名定性的刑罚偏差,致力刑罚梯度的均衡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恐怖融资 预防性刑法 社会危害 行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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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预防性刑法观于性犯罪中的体现——我国《刑法》第236条之一的法教义学解读 被引量:47
3
作者 张梓弦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49-63,共15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236条之一的增设极大程度上优化了我国的性犯罪规范体系。至此,我国性犯罪对于保护年龄层级的界分不再单一,而是伴随着《刑法》第236条之一的新设而出现了绝对与相对保护年龄层。在后者的语境下,可根...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236条之一的增设极大程度上优化了我国的性犯罪规范体系。至此,我国性犯罪对于保护年龄层级的界分不再单一,而是伴随着《刑法》第236条之一的新设而出现了绝对与相对保护年龄层。在后者的语境下,可根据社会学、犯罪学等领域的既有研究成果明晰《刑法》第236条之一的法理根基及保护法益。在此之上,本罪的主体范围及年龄认知等问题亦可依此前提得以廓清。《刑法》第236条之一的增设并不代表立法者将性自决权的保护由《刑法》第236条第1款中抽出后的不当让渡,也不意味着司法工作者在直面特殊职责者实施性侵时可回避应负担的证明责任。如此,《刑法》第236条之一方可视为积极预防性刑法观话语体系下的理性立法之范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殊职责 剥削 健全发展 积极预防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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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恐怖主义行为之预防性刑法规制研究——从碎片化思维到系统化思维的转向 被引量:8
4
作者 童春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8-57,共10页
网络恐怖主义的高危风险,严峻形势,催生刑法早期干预,惩罚提前的内生需求,衍生规范冲突和刑罚失衡的体系弊病,陷入碎片化思维的瓶颈,亟待系统化思维的转向。网络恐怖主义行为是众多犯罪行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防卫提前,惩罚加重的刑法预... 网络恐怖主义的高危风险,严峻形势,催生刑法早期干预,惩罚提前的内生需求,衍生规范冲突和刑罚失衡的体系弊病,陷入碎片化思维的瓶颈,亟待系统化思维的转向。网络恐怖主义行为是众多犯罪行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防卫提前,惩罚加重的刑法预防性规制当遵循事物发展规律,植根刑法惩罚的正当性,予以内部均衡,外部融贯的系统应对。在刑法边界界分上,以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基,从罪与非罪的质变节点予以精准切入;在行为归责上,以不法意志的进程控制为内容,从行为人实现社会危害的主观支配予以全面考量;在矫治根据上,以消弭行为人不法意志中对法规范、法秩序的敌视态度为己任,从行为人与全民安全内容之人权相对立的危险人格予以有效评估。社会危害程度、不法意志内容、危险人格状态均是网络恐怖主义行为该当刑法惩罚在不同侧面的抽象反映,需转向系统思维,予以多点印证,科学构建。具体而言,以社会危害与规范有效的双向确证精准限定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刑法边界,以不法意志为核心合理匹配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刑名罪量,以诸法关联的系统构建均衡调适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制度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恐怖主义 预防性刑法 社会危害 不法意志 危险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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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时代的预防性刑法立法 被引量:8
5
作者 李文吉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96-103,共8页
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前,我国预防性刑法立法已经出现,预防性刑法观的理论也呼之欲出。只不过网络时代形成的预防性刑法立法在人工智能时代应对人工智能体犯罪时会产生预防性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必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增设预防性刑法规... 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前,我国预防性刑法立法已经出现,预防性刑法观的理论也呼之欲出。只不过网络时代形成的预防性刑法立法在人工智能时代应对人工智能体犯罪时会产生预防性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必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增设预防性刑法规范。在人工智能领域增设预防性刑法立法总体上具有正当性,也将成为今后的立法趋势。预防性刑法立法的总体思路是,对于故意犯罪而言,将侵害人工智能系统及其数据的犯罪、滥用人工智能系统及其数据实施的犯罪设置为危险犯;对于过失犯罪而言,人工智能研发者、制造者和使用者违反人工智能安全管理义务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体 预防性刑法 刑法规范供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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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预防性刑法观的犯罪化运用及控制——以网络信息法益扩容为视角 被引量:4
6
作者 安柯颖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46-153,共8页
在预防性刑法观的影响下,信息社会扩大刑法处罚范围,网络信息法益扩容在我国已经实现,由此引发了对刑法权恣意发动、扩大干预范围的隐忧。为消除社会的误解、澄清预防性刑法观的理论藩篱。在立法层面,划定网络信息法益扩容的边界,弥补... 在预防性刑法观的影响下,信息社会扩大刑法处罚范围,网络信息法益扩容在我国已经实现,由此引发了对刑法权恣意发动、扩大干预范围的隐忧。为消除社会的误解、澄清预防性刑法观的理论藩篱。在立法层面,划定网络信息法益扩容的边界,弥补网络信息法益内涵关于“内容安全”的缺位;在司法层面,将预防性刑法观的犯罪化运用以“必要性原则”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网络犯罪 预防性刑法 网络信息法益 法益扩容 刑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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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学自主性的基本面向与发展前景
7
作者 周光权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75-187,238,239,共15页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刑法学的知识自主性呈现通过体系性思考确立刑法基本立场,对司法实践予以持续关注,保持理论的反思能力和批判精神三个面向,在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建构合理的犯罪论体系,以及深化过失论、共犯论、罪数论、量刑论、...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刑法学的知识自主性呈现通过体系性思考确立刑法基本立场,对司法实践予以持续关注,保持理论的反思能力和批判精神三个面向,在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建构合理的犯罪论体系,以及深化过失论、共犯论、罪数论、量刑论、具体犯罪认定等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理论研究空前深入,为满足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提供了理论资源。是否使用国外刑法学的某一术语,不是判断我国知识是否自主的唯一尺度,对司法难题的妥当解决才是关键;层出不穷的疑难案件决定了我国刑法理论的底色只能是实践性、功能性的,而不是纯规范论的自洽体系建构。我国刑法研究已经能够在活生生的司法实践中发现法律人的本土智慧,寻找理论发展的契机,而不是生搬硬套国外的理论。刑法学的未来发展应当继续坚持其教义学方向,既不需要纯理的推演型思考,也不宜提倡表格化的刑法“学派之争”。刑法学知识体系必须顾及实务的思维逻辑,继续推动刑法的功能主义转向,在过失犯、共犯论和量刑论等领域持续发力,立足于裁判展开深入研究,同时保持理论的反思能力,以建构更加富有解释穿透力的知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刑法 犯罪论体系 实践导向 刑法谦抑 自主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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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谦抑性的实践展开 被引量:22
8
作者 周光权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31-144,共14页
坚持法秩序统一性在保证刑法谦抑性的实现、限定处罚范围等方面有特殊意义。与法秩序统一性紧密关联的刑法谦抑性具有实践价值而非一个学术口号,对此有必要结合司法实务全面审视刑法补充性、刑法宽容性、刑法不完整性三方面的内容。刑... 坚持法秩序统一性在保证刑法谦抑性的实现、限定处罚范围等方面有特殊意义。与法秩序统一性紧密关联的刑法谦抑性具有实践价值而非一个学术口号,对此有必要结合司法实务全面审视刑法补充性、刑法宽容性、刑法不完整性三方面的内容。刑法补充性的核心是在其他部门法上合法的行为,以及其他部门法足以规制的行为,不是刑法的处罚对象。根据刑法宽容性,违法行为相对轻微的,刑罚不宜发动;从推定的行政违法中,无法得出犯罪的结论。按照刑法不完整性,前置法违法性只是判断刑事违法性有无的素材,对犯罪的认定还受制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类型,并应考虑保护法益、规范目的等方面;刑事违法阻却事由的存在也说明刑法与其他法域的违法性之间有“质”的不同,不宜一般性地认为刑法从属于前置法或刑法仅有定量功能,而必须从刑法不完整性出发肯定刑法所固有的违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 法秩序统一 实质判断 体系解释 刑法所固有的违法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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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谦抑性实践理性辨析 被引量:98
9
作者 储槐植 何群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59-67,191,共9页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20个新罪名,这是我国刑法继续朝着严密刑事法网方向发展的结果。但是,随着犯罪圈的进一步扩大,有学者对我国刑法是否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表示担忧。从罪与刑两个层面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内涵进行解读,扩大...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20个新罪名,这是我国刑法继续朝着严密刑事法网方向发展的结果。但是,随着犯罪圈的进一步扩大,有学者对我国刑法是否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表示担忧。从罪与刑两个层面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内涵进行解读,扩大犯罪圈无疑是我国当下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提升公民守法意识的必然选择。我国刑法谦抑性的着重点主要体现在总体刑罚量配置以及个罪平均刑罚量配置的减轻上;我国刑法的谦抑主要体现在刑的谦抑而不是罪的谦抑,这是现阶段我国刑法发展的重要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 消极责任主义 公民守法意识 犯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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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性”立法的技术性超越——《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未成年人性权利刑法保护体系更新 被引量:5
10
作者 张彧 魏昌东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90-100,共11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体系进行了以特殊主体入罪、行为方式分化与加重行为类型化的"组合式"修正。作为回应性立法模式主导的一次修正,此次修正显现出了"技术回应式"的特征,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侵...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体系进行了以特殊主体入罪、行为方式分化与加重行为类型化的"组合式"修正。作为回应性立法模式主导的一次修正,此次修正显现出了"技术回应式"的特征,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侵犯案件实践结构的考察,印证了其正当性根据。在积极预防刑法观下,"技术回应式"立法有助于克服立法的象征性和情绪化弊端,实现立法的精细化校正。基于"技术回应式"立法的要求,猥亵儿童罪量刑情节应当进一步优化,增设加重处罚情节;进一步优化对14—16周岁未成年女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在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等罪中增设负有照护职责者的从重情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未成年人权利刑法保护 “技术回应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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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扩张对谦抑性的悖离 被引量:10
11
作者 李洁 孔祥参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61-68,共8页
近年来,我国刑法进入立法活性化时代,立法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犯罪圈的扩大和罪刑结构的调整。犯罪圈扩大的方式主要包括抽象危险犯的设定、持有型犯罪的增加和帮助行为、预备行为正犯化等。罪刑结构的调整表现为刑罚裁量制度和刑罚执行制... 近年来,我国刑法进入立法活性化时代,立法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犯罪圈的扩大和罪刑结构的调整。犯罪圈扩大的方式主要包括抽象危险犯的设定、持有型犯罪的增加和帮助行为、预备行为正犯化等。罪刑结构的调整表现为刑罚裁量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的修改以及刑罚配置上的重刑化倾向。司法解释通过将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以及小概率事件作为罪量要素、对兜底条款的扩大解释等方式不断扩大犯罪成立范围。刑法立法和司法中出现的犯罪圈的扩大以及重刑化倾向悖离了刑法谦抑性的基本理念,体现出社会治理对刑法的过度依赖。必须审慎立法司法,以谦抑性的视角检视刑法的扩张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立法 司法解释 刑法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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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谦抑性与和谐社会理论的契合 被引量:10
12
作者 熊永明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60-63,共4页
刑法谦抑性的内涵包括刑法的经济性、刑法的最后性、刑法的有限性和刑法的宽容性。和谐社会的本质在于人权保障和社会秩序保护的统一,一方面,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刑法保障;另一方面,和谐社会是一个人权保障的社会,因而刑法在介入时必... 刑法谦抑性的内涵包括刑法的经济性、刑法的最后性、刑法的有限性和刑法的宽容性。和谐社会的本质在于人权保障和社会秩序保护的统一,一方面,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刑法保障;另一方面,和谐社会是一个人权保障的社会,因而刑法在介入时必须适度。刑法谦抑性理论与和谐社会理论的契合表现在价值理念上的一致、内涵上的一致和刑事介入上的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 和谐社会 宽严相济 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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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涉法行为的刑法谦抑性分析——以淘宝网恶意刷单为例 被引量:18
13
作者 蒋丽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S2期91-94,共4页
近来司法实务中接连涌现刷单入刑"首例",但是刑法理论对于恶意刷单却鲜有讨论。恶意刷单位于法律的真空地带,一旦对这种"涉法行为"反应过激,就会模糊入罪边界,使得刑法前移,导致刑法对社会事务的过度干预。实践先... 近来司法实务中接连涌现刷单入刑"首例",但是刑法理论对于恶意刷单却鲜有讨论。恶意刷单位于法律的真空地带,一旦对这种"涉法行为"反应过激,就会模糊入罪边界,使得刑法前移,导致刑法对社会事务的过度干预。实践先行而理论缺席,恶意刷单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并谨慎对待。因此,以淘宝网恶意刷单为例,秉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分析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如何对其进行刑法解释,是否应当通过刑事立法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涉法行为 恶意刷单 刑法谦抑 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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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立法民主性的贯彻与提升 被引量:3
14
作者 熊永明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80-85,共6页
立法民主包括立法过程的民主和立法内容的民主。我国刑法立法在民主性上贯彻得并不完备,存在"修法"主体知识结构缺陷、公众参与立法热情不够、缺乏对刑法立法事后评估制度以及过度滥用民主性的不足。在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和法... 立法民主包括立法过程的民主和立法内容的民主。我国刑法立法在民主性上贯彻得并不完备,存在"修法"主体知识结构缺陷、公众参与立法热情不够、缺乏对刑法立法事后评估制度以及过度滥用民主性的不足。在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框架下提升立法的民主性,需要提升立法者立法水平和普通民众参与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立法制度和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立法,解决立法内容的问题;需要考察刑法通过后的施行效果,解决刑法事后监督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立法民主 刑法修正 公众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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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照应性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
15
作者 龚培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122-126,共5页
刑法分则照应性条款分为量刑照应性条款和定罪照应性条款。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有待修改完善;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的设立缺乏科学依据。在定罪照应性条款中,有些条款是否有必要设立,值得研究;有些条款具有扩展某种犯罪构成的功能;有些条... 刑法分则照应性条款分为量刑照应性条款和定罪照应性条款。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有待修改完善;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的设立缺乏科学依据。在定罪照应性条款中,有些条款是否有必要设立,值得研究;有些条款具有扩展某种犯罪构成的功能;有些条款具有独立的立法意义;有些条款需要作出明确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分则照应条款 量刑照应条款 定罪照应条款 犯罪构成 刑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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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说理应慎用刑法谦抑性 被引量:4
16
作者 何腾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95-105,共11页
根据对1100余份判决书的整理与分析能够发现,刑法谦抑性在司法实践中,被作为一种“万精油”似的论据来加以使用,且存在滥用、误用导致说理不明的问题。刑法谦抑性在司法、立法活动中遭受争议的根源,在于其概念名称与核心内容之间的龃龉... 根据对1100余份判决书的整理与分析能够发现,刑法谦抑性在司法实践中,被作为一种“万精油”似的论据来加以使用,且存在滥用、误用导致说理不明的问题。刑法谦抑性在司法、立法活动中遭受争议的根源,在于其概念名称与核心内容之间的龃龉。刑法谦抑性的核心是对刑罚发动妥当性的追问,然而其本身无法独立完成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借助其他理论工具来加以具体展开。在司法活动中,使用刑法谦抑性概念既没有必要性,也无法为说理提供有力的论据,甚至可能有碍于司法说理。故而,应尽量谨慎地使用刑法谦抑性这一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 司法说理 能轻不重 刑罚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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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典分则体系性的类型化强化 被引量:9
17
作者 马荣春 《法治研究》 CSSCI 2020年第4期136-151,共16页
刑法典分则体系的章节结构杂乱直接喻示着刑法典分则体系性的不足,故有必要对之予以类型化强化。刑法典分则体系性的类型化强化,只能选取“前置法益主导标准”即采用“前置法益主导性”思维。它能够直接发挥罪条和罪名的整合作用、罪条... 刑法典分则体系的章节结构杂乱直接喻示着刑法典分则体系性的不足,故有必要对之予以类型化强化。刑法典分则体系性的类型化强化,只能选取“前置法益主导标准”即采用“前置法益主导性”思维。它能够直接发挥罪条和罪名的整合作用、罪条和罪名的“体系归属”作用和刑法典分则的“章节建制”作用。在对现行刑法典分则章节结构予以类型化检视之后,我国刑法典分则可待形成新的章节结构以增强其体系性。类型化强化将赋予刑法典分则体系以“外观之美”即“形式之美”和“内在之美”即“价值之美”,而“外观之美”和“内在之美”又将增强刑法分则的行为规范之效,从而增进刑法公众认同。刑法典分则的体系性问题是刑法立法科学化的题中之义,而“类型化方法”应视为一种极其重要的“刑法方法论”。刑法典分则体系性的类型化强化有着“刑法真善美”的科学高度、价值高度和审美高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典分则体系 前置法益类型化 前置法益主导标准 科学立法 刑法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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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条新解:范畴提炼及其内在关联 被引量:3
18
作者 马荣春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7-138,共12页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从《刑法》第13条中提炼出来的最高刑法学范畴,而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则是可从其中提炼出来的二级范畴。于是,应受刑罚处罚性与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便构成了《刑法》第13条中的范畴体系...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从《刑法》第13条中提炼出来的最高刑法学范畴,而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则是可从其中提炼出来的二级范畴。于是,应受刑罚处罚性与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便构成了《刑法》第13条中的范畴体系:应受刑罚处罚性统摄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性构成一种递升关系而非两个标准,故二者不存在对立冲突。刑法谦抑性则对社会危害性和罪刑法定性构成一种反转关系。社会危害性虽然具有刑法学基石地位,但其是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实质根据;罪刑法定性是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形式根据,且节制着社会危害性;刑法谦抑性则是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反面延伸。最终,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从正反两个方向共同支撑着应受刑罚处罚性。切中内含的基本范畴及其内在关联来深度再读《刑法》第13条,就是对其进行一番深度评注和教义学展开。深度再读《刑法》第13条,是出于深度领会其内容,以让其更好地指导刑法实践和助益刑事法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第13条 应受刑罚处罚 社会危害 刑法 刑法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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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物刑法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22
19
作者 姜涛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92-208,共17页
随着生物安全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国生物刑法成为新兴领域,体系日渐成熟,但也存在保护不严密、定位不准确、预防不到位之困局。从理论上分析,生物刑法属于弱预防性刑法,刑法保护的早期化与严密化是生物刑法的规范取向,也是其摆脱困境... 随着生物安全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国生物刑法成为新兴领域,体系日渐成熟,但也存在保护不严密、定位不准确、预防不到位之困局。从理论上分析,生物刑法属于弱预防性刑法,刑法保护的早期化与严密化是生物刑法的规范取向,也是其摆脱困境的出路。刑法保护的早期化强调基于“防患于未然”的立法政策,以抽象危险犯合理划定个罪的犯罪圈,即立法者需要在合理评估生物安全风险并对之进行类型区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生物安全风险设置不同的危险犯类型。刑法保护的严密化意味着生物刑法需结合生物安全风险的新类型而增加相关罪名,以堵截处罚漏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风险 抽象危险犯 预防性刑法 生物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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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物安全的刑法保护——兼论《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文的完善 被引量:31
20
作者 梅传强 盛浩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24-34,共11页
在生物安全威胁日益严重、公众生物安全诉求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作为一种新兴法益,生物安全法益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生物安全法益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本质内容,应当划归至刑法上的公共安全法益范畴。刑法作为“保障法”,是生... 在生物安全威胁日益严重、公众生物安全诉求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作为一种新兴法益,生物安全法益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生物安全法益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本质内容,应当划归至刑法上的公共安全法益范畴。刑法作为“保障法”,是生物安全法律规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打击生物安全犯罪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检视我国现行刑法规范可以发现,生物安全犯罪的规制范围缺乏严密性,结构体系缺乏系统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生物安全犯罪的治理效能。在生物安全威胁不断涌现和加剧的背景下,应该加强生物安全刑法立法,尽快完善生物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体系,实现生物安全法益的全面、周延保护。在完善立场上,应该秉持积极保护、预防性保护和理性保护的立场;在完善对策上,应该补充相关罪名、调整体例结构、明确入罪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安全法益 生物安全犯罪 预防性刑法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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