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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中的杜歇纳条款研究——教唆的未遂的一个域外样本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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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桂生 《东方法学》 2013年第4期130-140,共11页
德国刑法中的杜歇纳条款规定了对教唆的未遂的处罚,其对应于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中的教唆犯规定。当探讨教唆的未遂时,有必要参考域外的研究成果和讨论情况。围绕着杜歇纳条款的处罚根据,在一般法律理论上,存在失控论、约束论和规... 德国刑法中的杜歇纳条款规定了对教唆的未遂的处罚,其对应于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中的教唆犯规定。当探讨教唆的未遂时,有必要参考域外的研究成果和讨论情况。围绕着杜歇纳条款的处罚根据,在一般法律理论上,存在失控论、约束论和规范效力受质疑论等理论聚讼。因约束说不重视当代社会中的自我答责思想,故应当采取失控说或者规范效力受质疑说。同时,杜歇纳条款在立法论上应否废除的问题也很突出。学理探讨中,采取节制论更为合理。除了应将处罚限制于针对重罪的情形以及对中止犯予以免刑这两种节制途径外,在教唆的未遂的情形下,教唆行为至少应足够特定和具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杜歇纳条款 教唆的未遂 处罚根据 德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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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法性认识的本质及其在责任概念构成中的地位——以《德国刑法典》第17条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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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国文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89-94,共6页
《德国刑法典》第17条的立法,以对有无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可能性的判断取代有无违法性认识的判断,被认为是在责任概念中抛弃了违法性认识。但第17条其实抛弃的只是那种认为违法性认识只有通过了解法条才能获得的错误理解。违法性认识... 《德国刑法典》第17条的立法,以对有无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可能性的判断取代有无违法性认识的判断,被认为是在责任概念中抛弃了违法性认识。但第17条其实抛弃的只是那种认为违法性认识只有通过了解法条才能获得的错误理解。违法性认识是一个社会生活经验判断,与是否知法没有必然联系。法规范的内涵不能违反常识、常理、常情。在现代法治国家,法规范的精神即宪法精神。通过不法认识这一概念,第17条的违法性认识应该理解为社会危害性或反社会性认识,或者说违反宪法精神之认识。违法性认识在责任概念的构成中的地位不仅没有失去,反而重获新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刑法典》 违法性认识 本质 责任概念 构成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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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对环境的保护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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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明 《学海》 1994年第4期56-61,共6页
德国刑法对环境的保护李建明作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联邦德国对于环境的保护不仅予以高度的重视,而且具有切实可行的手段。一方面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事业,运用新科学新技术保护环境免受大工业带来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国家充分... 德国刑法对环境的保护李建明作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联邦德国对于环境的保护不仅予以高度的重视,而且具有切实可行的手段。一方面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事业,运用新科学新技术保护环境免受大工业带来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国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防止、限制和制裁污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行政法 犯罪案件 水污染 排污许可证 德国刑法 刑法 空气污染 噪声污染 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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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环境刑法中的危险犯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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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永生 高雅楠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11,共11页
德国环境刑法对环境犯罪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绝大部分犯罪的基本形态属于危险犯。从类型划分上看,德国环境刑法中的危险犯既包括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也包括对人的危险犯和对环境的危险犯,同时包括故意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德... 德国环境刑法对环境犯罪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绝大部分犯罪的基本形态属于危险犯。从类型划分上看,德国环境刑法中的危险犯既包括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也包括对人的危险犯和对环境的危险犯,同时包括故意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德国环境刑法对危险犯的规定折射出刑法的早期化干预、较为彻底的责任主义、刑法的明确性、生态法益与人类法益并置等理念。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我国当前情况下,德国环境刑法中的危险犯立法值得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环境刑法 危险犯 早期化干预 责任主义 明确性 生态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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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疗行业反腐制度与启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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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见 《医学与哲学(A)》 2018年第4期55-59,共5页
德国医疗行业反腐的法律体系包括刑法、社会保险法和医疗行业法。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相比于刑法,社会保险法和医疗行业法在医疗腐败的预防和治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且在提高医疗行业透明度和内部监督及信息交流方面的作用... 德国医疗行业反腐的法律体系包括刑法、社会保险法和医疗行业法。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相比于刑法,社会保险法和医疗行业法在医疗腐败的预防和治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且在提高医疗行业透明度和内部监督及信息交流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德国医疗行业反腐的经验与启示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让我们更深刻认识到医疗行业腐败难以治理的深层次原因是医商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二是我国医疗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的不足之处;三是未来治理和预防医疗腐败应当特别加强的重点在于刑法外领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腐败 德国刑法 德国社会法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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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主决定留下充足空间——评德国业务性促进自杀罪违宪判决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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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秉曦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78-85,共8页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作出判决,认定《刑法》第217条“业务性促进自杀罪”违宪。在该判决中,宪法法院以个人自决为核心,以一般人格权为依据,通过引申出死亡自决权的概念,最终明确了自杀的基本权利属性,并将请求第三方协助的...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作出判决,认定《刑法》第217条“业务性促进自杀罪”违宪。在该判决中,宪法法院以个人自决为核心,以一般人格权为依据,通过引申出死亡自决权的概念,最终明确了自杀的基本权利属性,并将请求第三方协助的权利也纳入该项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针对自杀行为,国家既应尊重个人自主作出的自杀决定,保护个人获得自杀协助的可能性;亦应承担自杀预防的保护义务,消除各种在外部压力干扰下导致的自杀风险。不过,任何保护义务的履行都不应以剥夺个人死亡自决权为代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杀协助 自主决定权 死亡自决权 一般人格权 德国刑法》第2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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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作为义务根据理论的缺陷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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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东 王德政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36-42,共7页
我国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根据理论尚存明显缺陷,应借鉴德国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的基本类型理论,适当吸纳日本刑法理论知识中的合理内容,以有效型塑我国更加科学合理的作为义务根据理论,实现我国作为义务根据理论的创新发展。... 我国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根据理论尚存明显缺陷,应借鉴德国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的基本类型理论,适当吸纳日本刑法理论知识中的合理内容,以有效型塑我国更加科学合理的作为义务根据理论,实现我国作为义务根据理论的创新发展。同时,我国应在刑法立法上增设不作为犯条款,为实现良法之治奠定坚实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作为义务根据 德国刑法知识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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