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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之争的质疑与剖析 被引量:2
1
作者 蔡桂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8-113,共16页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的论争至今仍余热未消乃至“伪冷实热”,然而,这场论争存在概念误用、标签滥用和疏于考证历史之弊。解释与涵摄、判断是不能混同的三个概念。犯罪论上也不宜简单地贴上“形式”“实质”的标签。加上“实质”...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的论争至今仍余热未消乃至“伪冷实热”,然而,这场论争存在概念误用、标签滥用和疏于考证历史之弊。解释与涵摄、判断是不能混同的三个概念。犯罪论上也不宜简单地贴上“形式”“实质”的标签。加上“实质”拥有“立法论之实质”与“司法论之实质”的不同含义,这种标签滥用造成了诸多误解。沿用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术语,并承认文义解释较之于目的解释的优先性,将明显减轻争论所造成的误解。争论之误会走向扩大的另一原因在于不重史事之考察。对20世纪学说史的梳理,既能使前述两个弊端进一步明晰化,亦有助于确认争论所具有的有限意义:形式解释论在面对文义的边缘地带时尺度稍严,且其对犯罪手段与新古典体系之修正的考虑,使其异于实质解释论,并初步具有了20世纪下半叶人的不法论的部分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文义解释 目的解释 人的不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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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的出路 被引量:24
2
作者 罗世龙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30-140,129,共12页
我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存在诸多问题。两种解释论不仅缺乏明确、客观的区分标准,而且未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被接受的方案。同时,两种解释论的争论似乎已经偏离形式与实质的基本语义范畴。其实,两种解释论涉及的本... 我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存在诸多问题。两种解释论不仅缺乏明确、客观的区分标准,而且未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被接受的方案。同时,两种解释论的争论似乎已经偏离形式与实质的基本语义范畴。其实,两种解释论涉及的本质论题是构成要件的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符合性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及时走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的"沼泽",转而寻求刑法解释与刑法论证的结合。这不仅是法哲学和哲学范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化背景下刑事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破除对解释者个人权威的迷信,倡导在开放性结构中寻求可接受性的解释结论,才是解释者喧嚣过后应该追寻的足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刑法论证 开放性 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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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形式解释论选择
3
作者 赵亮 张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13-121,共9页
形式解释论主张,在认定构成犯罪角度上,应该以一个国家内公民的通常观念为基础,使刑法条文成为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形式解释论在刑罚适用上表现出了谦抑的态度,能有效避免刑罚不恰当地发动或者扩大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对自... 形式解释论主张,在认定构成犯罪角度上,应该以一个国家内公民的通常观念为基础,使刑法条文成为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形式解释论在刑罚适用上表现出了谦抑的态度,能有效避免刑罚不恰当地发动或者扩大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对自由的尊重,对过分强调秩序的矫正,形式解释论因其更加克制,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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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和实质的解释论之争与犯罪论体系的选择 被引量:12
4
作者 王志祥 敦宁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82-193,共12页
当前,在我国刑法解释领域内,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是一种颇为引人注目的争论。因为各学者在对这两类解释论基本涵义的认识上并不统一,所以这一论争在目前呈现出一种较为混乱的状态。通过深入分析这两类解释论主要倡导者的学术观点... 当前,在我国刑法解释领域内,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是一种颇为引人注目的争论。因为各学者在对这两类解释论基本涵义的认识上并不统一,所以这一论争在目前呈现出一种较为混乱的状态。通过深入分析这两类解释论主要倡导者的学术观点,可以发现,两类解释论之争的核心问题依然是犯罪论体系的选择问题,即是选择德日古典的三阶层判断式的犯罪论体系,还是选择一种综合判断式的犯罪论体系。在犯罪的认定上,主张分层式逻辑判断的德日犯罪论体系并不具有明显的合理性,而主张平面式综合判断的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不仅在理论上具有相对的合理性,而且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犯罪论体系 阶层 综合判断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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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实质解释与形式解释 被引量:4
5
作者 赵星 周婷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46-150,共5页
在刑法的具体适用中,应坚持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相统一的观点,同时根据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提出在统一的实质和形式解释观之下,需要以形式解释为一般原则,以实质解释为重要补充的观点。
关键词 刑法 实质解释 形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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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刑法解释之提倡及其方法论 被引量:4
6
作者 周洪波 彭文华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59-66,共8页
形式的刑法解释以规范治理为目标,旨在揭示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实质的刑法解释以处罚必要为目标,根据有无处罚必要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解释。形式的刑法解释以实现形式正义为目标,具有合法性,有时却违背合理性;实质的刑法解释以实现实质... 形式的刑法解释以规范治理为目标,旨在揭示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实质的刑法解释以处罚必要为目标,根据有无处罚必要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解释。形式的刑法解释以实现形式正义为目标,具有合法性,有时却违背合理性;实质的刑法解释以实现实质正义为目标,具有合理性,有时违背合法性。中国刑法解释应当坚持以形式的刑法解释为主导,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实质的刑法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的刑法解释 实质的刑法解释 规范治理 处罚必要 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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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的溯源、表现、本质及出路 被引量:2
7
作者 刘红霞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68-73,共6页
就法规范解释方法和解释技巧而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绝非现代法律领域的新生事物,而是从古至今就存在的解释立场选择的本土产物。若就犯罪体系评价上形成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而言,其产生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形成犯罪论体系之争以后,... 就法规范解释方法和解释技巧而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绝非现代法律领域的新生事物,而是从古至今就存在的解释立场选择的本土产物。若就犯罪体系评价上形成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而言,其产生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形成犯罪论体系之争以后,是德日刑法引进过程中的舶来品。中国目前的犯罪构成体系若不改变,中国学者所主张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只能在解释论上存在,与犯罪构成体系无关。而就中国现有刑法解释体系来看,司法解释必须提倡形式解释,立法解释可以适度进行实质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争论溯源 本质分析 出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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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说文》声训的解释形式 被引量:2
8
作者 方敏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472-474,共3页
声训是《说文》的一种重要释义方法。本文主要讨论《说文》声训的解释形式。文中将《说文》声训分为“以音同音近字为训例”、“形声字与声符字相互为训例”、“从某,从某;从某某;从某,某声例”等九种形式并分别加以剖析。这对《说文》... 声训是《说文》的一种重要释义方法。本文主要讨论《说文》声训的解释形式。文中将《说文》声训分为“以音同音近字为训例”、“形声字与声符字相互为训例”、“从某,从某;从某某;从某,某声例”等九种形式并分别加以剖析。这对《说文》释文体例和早期声训的深入研究都是颇有价值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说文》 声训 解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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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近我国刑法解释立场之争的实证分析——以2004年至2014年期刊论文为样本 被引量:8
9
作者 苏彩霞 肖晶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2-10,共9页
晚近十年是我国刑法解释立场之争迅速发展的十年。实证研究表明,十年间刑法解释立场对峙热度逐年升温且势头不减,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两大阵营力量对比日趋明显,在支持者的人数、发表的论文数上,实质解释论阵营占数量优势。刑法解释... 晚近十年是我国刑法解释立场之争迅速发展的十年。实证研究表明,十年间刑法解释立场对峙热度逐年升温且势头不减,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两大阵营力量对比日趋明显,在支持者的人数、发表的论文数上,实质解释论阵营占数量优势。刑法解释立场争议理论热度持续不减,原因在于这场有关刑法解释立场的对峙关系到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今后的发展方向,将最终决定我国刑法解释学深度发展的可能性,因而可以预见,未来这种理论之争仍将继续。刑法学者应当推动理论争议超越解释立场的对峙,向着"犯罪构成理论及刑法解释学的发展方向"这两个更加深入的议题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 实质解释论 形式解释论 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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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类推解释如何得以进行——刑法演绎推理中的类推解释 被引量:15
10
作者 黄继坤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66-76,共11页
类推是重要的法学思维方法,罪刑法定允许类推解释,但是禁止作为法律漏洞填补方法的"类推适用"。类推解释以不法类型为指导,在三段论演绎推理的逻辑外壳下得以进行。类推解释的关键在于就问题案例与概念核心中的特例进行比较,... 类推是重要的法学思维方法,罪刑法定允许类推解释,但是禁止作为法律漏洞填补方法的"类推适用"。类推解释以不法类型为指导,在三段论演绎推理的逻辑外壳下得以进行。类推解释的关键在于就问题案例与概念核心中的特例进行比较,衡量它们在语义、目的上的相同点的重要程度,作出等值评价或反对解释。类推解释有助于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的存疑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类推解释 类推适用 罪刑法定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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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决狱与法律解释——以董仲舒春秋决狱案例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5
11
作者 高汉成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26-139,共14页
根据目前存世的董仲舒春秋决狱的案例来看,董仲舒以春秋经义决狱,实际上是用儒家思想观念来分析案情、解释法律,并非传统主流意见所认为的春秋经义取代汉律成为断案的标准和法律适用的依据。而其中“原心论罪”的法律推理方式,其思想基... 根据目前存世的董仲舒春秋决狱的案例来看,董仲舒以春秋经义决狱,实际上是用儒家思想观念来分析案情、解释法律,并非传统主流意见所认为的春秋经义取代汉律成为断案的标准和法律适用的依据。而其中“原心论罪”的法律推理方式,其思想基础是儒家“守经”与“权变”的辩证关系理论,这表明中国法律解释的方法开始了从先秦形式解释到汉代实质解释的过渡,这同时意味着,中国人的法治观念发生了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的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仲舒 春秋决狱 原心论罪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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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的限度与重建中国解释学——以徐复观为例 被引量:1
12
作者 刘毅青 《文艺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2-10,共9页
徐复观通过自己的中国思想史解释实践提出了以知人论世为基础的“追体验”的解释学方法。“追体验”要求解释者返回自我的精神,用自身的体验直接验证古代圣贤的精神境界,从而“追体验”的解释过程也就是一个心向伟大思想家、艺术家精神... 徐复观通过自己的中国思想史解释实践提出了以知人论世为基础的“追体验”的解释学方法。“追体验”要求解释者返回自我的精神,用自身的体验直接验证古代圣贤的精神境界,从而“追体验”的解释过程也就是一个心向伟大思想家、艺术家精神境界的工夫修养过程。“追体验”是一种以人格为基础的解释学,它与西方解释学重视文本,强调“解释学的循环”,提出“前理解”的不可避免有着根本的不同。而这种解释学方法的不同来自于中西方哲学思想的差异,简言之即“道”与“逻各斯”,“人文逻辑”与“形式逻辑”的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解释 追体验解释学循环人文逻辑形式逻辑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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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网络谣言刑事治理的规范逻辑与责任边界 被引量:17
13
作者 王平 徐永伟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22年第3期80-89,共10页
网络谣言的实质内涵是“未经证实”,而非必然虚假。在此基础上,涉众型网络谣言其实同时具有言论表达的积极建构性与公共秩序的消极侵蚀性两种潜在效能。因此,在运用刑事手段治理涉众型网络谣言时,基本的规范逻辑在于维持社会保护与言论... 网络谣言的实质内涵是“未经证实”,而非必然虚假。在此基础上,涉众型网络谣言其实同时具有言论表达的积极建构性与公共秩序的消极侵蚀性两种潜在效能。因此,在运用刑事手段治理涉众型网络谣言时,基本的规范逻辑在于维持社会保护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动态平衡,谨防过度化的刑事治理消解言论自由的应然空间。为了在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之间预留合理的缓冲空间,应当在形式解释论的指引下严格限制寻衅滋事罪的适用,并通过对“虚假信息”的二元限定、“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范围限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限缩来重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制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众型网络谣言 形式解释 寻衅滋事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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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日犯罪论体系转型的启示与借鉴 被引量:1
14
作者 贾济东 谈绪军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90-95,共6页
受实证主义与新康德主义、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博弈的影响,德日犯罪论体系发端于二元论,发展为四阶层,形成于三阶层,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修正。该转型历程表明:任何一种犯罪论体系的正确性都是暂时的,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是永恒的;阶层... 受实证主义与新康德主义、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博弈的影响,德日犯罪论体系发端于二元论,发展为四阶层,形成于三阶层,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修正。该转型历程表明:任何一种犯罪论体系的正确性都是暂时的,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是永恒的;阶层体系能够使犯罪认定的思维过程更具层次性和逻辑性;各个阶层的实质化是阶层体系的演变趋势。德日犯罪论体系转型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是:犯罪构成之争呈现百家争鸣的局面,是一种正常现象;重视体系性思考的同时,应注重问题性思考;犯罪的认定不仅要坚持顺序性,还应强调层次性和逻辑性,可按照客观要件、排除客观违法事由、主观要件、排除主观责任事由四阶层依次进行;刑法理论应坚持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相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论体系 阶层构造 问题性思考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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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历史编撰“立法”与《元史学》
15
作者 冯燕芳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75-81,共7页
《元史学》是美国著名历史哲学家海登.怀特唯一的专著。在《元史学》中,怀特为历史作品设置了一个理想框架,力图为历史编撰立法。历史编撰者运用比喻进行历史深层的诗性预构,历史作品所表现出的情节化解释、形式论证式解释、意识形态式... 《元史学》是美国著名历史哲学家海登.怀特唯一的专著。在《元史学》中,怀特为历史作品设置了一个理想框架,力图为历史编撰立法。历史编撰者运用比喻进行历史深层的诗性预构,历史作品所表现出的情节化解释、形式论证式解释、意识形态式解释缺一不可;历史中阶段和类型划分也有统一的范式。19世纪不同路数的众多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都包含在他的"法"当中。我们要辩证地看待怀特为历史编撰所立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历史编撰 立法 预构 形式论证式解释 意识形态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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