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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财税政策及其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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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武耀
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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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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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21-13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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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财税法治保障研究”(编号:25KYGH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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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应从鼓励原创式、颠覆式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促进数据要素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改造提升,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优化财税政策。同时,为破解实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财税政策面临的法治保障困境,首先,需要在实质法治保障层面:保障财政资金充足;在法律上确立制定相关财税政策的正当性以及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应确保对公平的影响最小并附加实施期限或条件;构建财税政策实施评估制度并将比例原则作为评估基准等。其次,需要在形式法治保障层面:落实财税法定原则,完善授权立法,并逐步将能够长期运用的相关财税政策上升为法律;加强有关财政资金预算审查,建立税式支出预算制度;协调相关财税政策;在法治要求下扩大地方制定财税政策的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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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
财税政策
实质法治保障
形式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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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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