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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大交易所的市场稳定措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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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导报》 1997年第7期6-6,共1页
一、当日价格固定变动幅度限制 除新加坡、香港及伦敦等证交所并无此项措施外,其余市场所规定之当日股价变动幅度限制可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以前一日收盘价为基准,订定每日固定价格涨跌幅度(为百分比)限制; 2.以前一日收盘价为基准,... 一、当日价格固定变动幅度限制 除新加坡、香港及伦敦等证交所并无此项措施外,其余市场所规定之当日股价变动幅度限制可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以前一日收盘价为基准,订定每日固定价格涨跌幅度(为百分比)限制; 2.以前一日收盘价为基准,订定每日阶段性涨跌幅度(为百分比)限制; 3.不同股价范围有不同固定涨跌幅度(为定值)限制; 二、市场断路措施与交易暂停 1.市场断路措施 意指当市场波动超过一预设系数值时,所必须采取的某些交易中断或暂停之措施。目前国外不少市场,如美、法、瑞士、加拿大等均已采用此项市场稳定措施。 2.其他有关暂停交易之措施 许多证券市场现行规定中,并未如断路措施般已预设一明确指标来衡量是否应暂停市场交易,而仅视市场波动等情形,采取概括规范之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稳定措施 证券交易所交易 幅度限制 安定基金 市场波动 证券市场 市场交易 股价指数 收盘价 证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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