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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州县委员与官僚行政——以巴县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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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勇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70-180,共11页
有清一代,地方督抚大员因特定事务临时差遣的办事人员称为委员,“事竣则裁”。咸同以后,州县各类型公局机构大量兴起,委员出现了“任期化”的趋势。通过对清代《巴县档案》《南部档案》等州县档案资料的梳理,详细考察州县委员的职位、... 有清一代,地方督抚大员因特定事务临时差遣的办事人员称为委员,“事竣则裁”。咸同以后,州县各类型公局机构大量兴起,委员出现了“任期化”的趋势。通过对清代《巴县档案》《南部档案》等州县档案资料的梳理,详细考察州县委员的职位、薪水及委员的承充、卸任过程,并对州县行政事务中委员的职责、委员与州县官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清政府通过差遣委员,为候补官员提供了就职的“岗位”,有助于州县新增行政事务的运行,更加强了国家对地方社会的控制,“皇权下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委员 州县行政 清代巴 皇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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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南乡村的社会治理及其变化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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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贤亮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36-40,共5页
国家统治的基础在州县。在州县行政治理工作中,除了“钱谷”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治安。治安虽包罗基层社会事务的很多方面,但重在命、盗两端。方大湜甚至认为,在地方治理的视野中,户婚、田土、钱债、偷窃等,都属社会生活中的“细故”、小... 国家统治的基础在州县。在州县行政治理工作中,除了“钱谷”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治安。治安虽包罗基层社会事务的很多方面,但重在命、盗两端。方大湜甚至认为,在地方治理的视野中,户婚、田土、钱债、偷窃等,都属社会生活中的“细故”、小事,碰到那些“命盗重案”,方始经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钱债 户婚 治安 州县行政 命盗 江南乡村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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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督抚监司监察制度的弊端与异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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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光奇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55-59,共5页
清代在各省设置督、抚和藩、臬、道等各级监司,这种制度与现代政治中的地方行政分层制度性质不同,主要职能在于督导、规范州县官行政。督抚监司在督导监察州县行政方面各有其权责。然而,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效果却不理想,不仅未能实现其... 清代在各省设置督、抚和藩、臬、道等各级监司,这种制度与现代政治中的地方行政分层制度性质不同,主要职能在于督导、规范州县官行政。督抚监司在督导监察州县行政方面各有其权责。然而,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效果却不理想,不仅未能实现其督导和监察州县行政的本旨,反而造成许多严重的弊端,发生了严重"异化"。它严重干扰了州县政府的行政,给州县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力负担。督抚监司制度实行的结果,一方面限制了州县官的施政权力,消磨了他们的施政积极性、主动性;另一方面,却未能阻止他们剥民、虐民。中国传统政治单纯通过"以官制官"的体制内监察,无法解决政府运作的规范与廉洁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督抚监司制度 督导监察 州县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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