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正法与就地正法考 被引量:4
1
作者 柏桦 高金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24-30,共7页
"正法"这一名词出现很早,其内涵最初为权威的法度,指国家的基本大法,进而在汉魏时代的官方语境中普遍延伸为明正法制、依法制裁和办理,汉魏时期"正法"至多在某些语境中包含执行死刑的寓意,而与"死刑"相... "正法"这一名词出现很早,其内涵最初为权威的法度,指国家的基本大法,进而在汉魏时代的官方语境中普遍延伸为明正法制、依法制裁和办理,汉魏时期"正法"至多在某些语境中包含执行死刑的寓意,而与"死刑"相对应的词汇则为"正刑"。至宋元之时,与"死刑"相对应的专门用语为"明正典刑"。"正法"一词真正具有执行死刑的意义是在元代以后才出现的。随着"正法"一词的执行死刑意义被人们所接受,出现了与正法有关的司法制度。军前正法、立即正法、请旨即行正法、一面具奏一面正法、恭请王命正法、先行正法、立毙杖下等,都是执行死刑的特殊司法程序。清代《就地正法章程》的颁布,是对就地正法以法律形式予以肯定,也使这种特殊司法程序的处置权、执行权不断下放,以至于团练民团、土豪劣绅都可以操人生死,不但对当时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贻害中国多达百余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法 就地正法 使节金牌 王命旗牌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清末就地正法制度研究(上) 被引量:10
2
作者 张世明 《政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1期46-57,共12页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法的产生、就地正法的实际操作、关于就地正法的争论、就地正法在晚清无法取消的原因等方面对其合法性进行解读,从而解释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的复杂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新历史法学 时空 资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清末就地正法制度研究(下) 被引量:7
3
作者 张世明 《政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2期59-70,共12页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法的产生、就地正法的实际操作、关于就地正法的争论、就地正法在晚清无法取消的原因等方面对其合法性进行解读,从而解释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的复杂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 新历史法学 时空 资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晚清两湖地区州县“就地正法”述论 被引量:8
4
作者 刘彦波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8-142,164,共5页
清廷于咸丰三年(1853)起实施"就地正法"政策,藉以应对太平天国起义后全国性的大动乱。两湖地区自19世纪50年代后"盗贼会匪"充斥、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因此,此间督抚们根据清廷的就地正法政策和两湖地区实际情形,制定... 清廷于咸丰三年(1853)起实施"就地正法"政策,藉以应对太平天国起义后全国性的大动乱。两湖地区自19世纪50年代后"盗贼会匪"充斥、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因此,此间督抚们根据清廷的就地正法政策和两湖地区实际情形,制定相关的惩办措施,不仅明确了就地正法的范围和对象,而且使就地正法执行者下延到州县官甚至乡绅、团练,他们都可以随意就地处决"盗匪"。州县实施就地正法分为绅团直接正法、州县官直接正法和州县官审讯、道府委员复讯、督抚批饬正法三种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两湖地区 州县 就地正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晚清新疆法律政策的调整与实践 被引量:4
5
作者 田欢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11-120,共10页
晚清,清廷与新疆地方官员曾就命盗案件的变通处理应否恢复"旧制"进行了数次争论。影响新疆法律政策的不仅有时局形势、中央与地方间的权力博弈等因素,更有边疆政治的自身走向。新疆法律政策早在乾嘉时代就形成了在法律适用与... 晚清,清廷与新疆地方官员曾就命盗案件的变通处理应否恢复"旧制"进行了数次争论。影响新疆法律政策的不仅有时局形势、中央与地方间的权力博弈等因素,更有边疆政治的自身走向。新疆法律政策早在乾嘉时代就形成了在法律适用与量刑轻重方面特异性大、权宜性强的特点。如此,法律制度虽历经调整,但终清之世都未能达到所谓"将来法制大定"的理想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新疆 法律政策 就地正法 变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变与不变:太平天国运动与京师司法审判
6
作者 胡祥雨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89-100,共12页
咸丰三年(1853),为应对太平军北伐,清廷在京师成立京城巡防处并强化治安。清廷的一系列举措直接影响到京师司法审判。京城巡防处审理叛逆案件,实际上分担了刑部的部分职能,但是巡防处的审判仍遵循清朝制度。尤其是对死刑的审判,尽管多按... 咸丰三年(1853),为应对太平军北伐,清廷在京师成立京城巡防处并强化治安。清廷的一系列举措直接影响到京师司法审判。京城巡防处审理叛逆案件,实际上分担了刑部的部分职能,但是巡防处的审判仍遵循清朝制度。尤其是对死刑的审判,尽管多按"军法从事",但判决仍需得到皇帝的批准方可生效。1855年,在军事形势缓和的情况下,京城巡防处审理大钱案件,但不久京城巡防处就被裁撤,京师司法审判仍沿旧制。尽管太平军北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京师审判制度,但这种变化仍然是中国传统的自我演化,并未渗入任何近代的因素;同时,与各直省相比,太平天国运动对京师司法的影响要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京城巡防处 太平天国运动 京师 司法审判 就地正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