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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对象的变更及其控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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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进杰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12-118,共7页
在强调诉审分离的近现代诉讼构造下,无论法官还是控诉方,其权力均被设定了合理的界限与范围,体现一种分权制衡的机理,显示一种对被告人防御权利的保障的理路。审判对象发生合理的变更,主要基于两种理路,一是“起诉变更主义”,二是“审... 在强调诉审分离的近现代诉讼构造下,无论法官还是控诉方,其权力均被设定了合理的界限与范围,体现一种分权制衡的机理,显示一种对被告人防御权利的保障的理路。审判对象发生合理的变更,主要基于两种理路,一是“起诉变更主义”,二是“审判对象狭义论”,进而表现为内容、性质及方式上若干类型的变更。面对审判对象变更,利益受影响最大者是被告人,故而要将审判对象变更控制在合理限度内与正当程序中,有效防范突袭性审判的发生。我国现行审判对象变更实践缺乏合理的控制机制,并常常表现为法院与检察院的一种“沟通”,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审判对象变更程序,对审判对象变更实行正当性控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审判对象变更 起诉变更主义 审判对象狭义论 突袭性审判 正当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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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刑事审判对象模式之比较研究 被引量:4
2
作者 杨杰辉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82-91,共10页
英美法系诉因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刑事审判对象是诉因,法官和检察官原则上无权变更诉因;大陆法系公诉事实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刑事审判对象是公诉事实,法官有权在公诉事实同一的范围内变更指控罪名;日本公诉事实同一下的诉因模式的基本特点是... 英美法系诉因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刑事审判对象是诉因,法官和检察官原则上无权变更诉因;大陆法系公诉事实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刑事审判对象是公诉事实,法官有权在公诉事实同一的范围内变更指控罪名;日本公诉事实同一下的诉因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刑事审判对象是诉因,检察官有权在公诉事实同一范围内变更诉因。三种刑事审判对象模式之间的差异导致它们在不同诉讼价值的实现上各有优劣,刑事审判对象模式上的差异根源于审判方式上的差异。随着审判方式的相互吸收和融合,刑事审判对象模式之间的差异逐渐变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审判对象 诉因 公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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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诉变更的必要性及其可能限度
3
作者 李世阳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39-54,共16页
审判对象论是检验刑事诉讼模式的试金石。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审判对象论既未采用诉因对象说也未严格贯彻公诉事实说,但诉因制度所承担的审判对象划定功能和防御功能不仅有刑事诉讼法上的法条根据,而且在实务中也有被认可的趋势。从... 审判对象论是检验刑事诉讼模式的试金石。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审判对象论既未采用诉因对象说也未严格贯彻公诉事实说,但诉因制度所承担的审判对象划定功能和防御功能不仅有刑事诉讼法上的法条根据,而且在实务中也有被认可的趋势。从诉因的基本功能出发限制我国公诉变更范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属于诉因范围内的必要事项发生变动或者对被告人的防御具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原则上应变更公诉。然而,公诉的变更受制于公诉事实同一性,在同一性的判断上,应尊重共同的事实基础,并且不得超越被告人的防御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对象 诉因 防御权 公诉变更 公诉事实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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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程序的改革与完善——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视角
4
作者 刘少军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73-85,286,共13页
我国2012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审判程序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与完善。此种修改凸显了尊重诉讼规律、回应现实问题、契合时代发展、体现刑事政策的鲜明特色。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提出的... 我国2012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审判程序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与完善。此种修改凸显了尊重诉讼规律、回应现实问题、契合时代发展、体现刑事政策的鲜明特色。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其对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与完善发挥着导向与规范的作用。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视角,审视新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程序方面的改革,指出其进步之处与缺陷所在,对于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此次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主要从审判程序的设置、审判对象、证据制度、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等方面突出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与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刑事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设置 审判对象 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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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中法院变更量刑建议的法理分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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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长军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33-139,共7页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两个“一般应当”的规定,使检察量刑建议对法官量刑产生了很强的制约力。该规定虽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落地的现实动因,但法理正当性不足,应当逐步予以完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两个“一般应当”的规定,使检察量刑建议对法官量刑产生了很强的制约力。该规定虽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落地的现实动因,但法理正当性不足,应当逐步予以完善。量刑建议和量刑情节不属于审判对象的范围,法院对其变更不受控审分离原则的调控。应当建构法院变更量刑建议的正当程序,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时告知检察机关调整,不应被确立为法院的法定义务,而且告知时间可以灵活化,不限于庭审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建议的变更 审判对象 控审分离 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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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审程序中的诉讼关系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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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静村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14-116,共3页
刑事二审审判中诉讼主体间的关系已产生变化,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作为"程序意义上的被告"应当派员出席二审法庭,陈述其作出一审判决的根据和理由,出庭时的法律称谓可名之为"必要诉讼参加人"。二审法院不应在一审法... 刑事二审审判中诉讼主体间的关系已产生变化,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作为"程序意义上的被告"应当派员出席二审法庭,陈述其作出一审判决的根据和理由,出庭时的法律称谓可名之为"必要诉讼参加人"。二审法院不应在一审法院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二审判决。但刑事审判要解决的问题是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即使一审判决错误,也只是一审承办法官对于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作了错误评断,二审则旨在纠正这种评断错误,而不是把一审法院作为刑事追究的对象。传统理论关于刑事审判对象是"公诉事实"或"控方诉求"的观点显然不适合二审和再审。只有将"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作为刑事审判对象才是恰当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关系 程序被告 审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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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法律关系说及其修正 被引量:5
7
作者 苏伟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29-141,共13页
我国司法实务所惯用之诉讼标的法律关系说有别于学理通说之旧实体法说。两者在标的识别、审判对象确定和既判力范围上均持不同立场。法律关系说以权利关系为识别标准,标的内容涵括先决权利关系及其所衍生之请求权与形成权。这一标准归... 我国司法实务所惯用之诉讼标的法律关系说有别于学理通说之旧实体法说。两者在标的识别、审判对象确定和既判力范围上均持不同立场。法律关系说以权利关系为识别标准,标的内容涵括先决权利关系及其所衍生之请求权与形成权。这一标准归因于苏联法移植,又在实体法理、裁判方法和司法政策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沿袭至今。基于权利保障与纠纷解决并重的诉讼目的观,诉讼标的理论应以旧实体法说为底色,利用解释方法和裁判技术对现行法律关系说予以修正。具言之,《民诉法解释》第247条的适用应在“诉讼标的为法律关系”的框架下通过“诉讼请求”要件发挥识别请求权主张的功能,将实质否定型重复诉讼限于否定判决主文之情形。同时,法院可向当事人积极释明对待给付请求主张,在诉辩双方和诉审主体就合同效力认识不一时分别适用不同释明规则形塑审判对象。最后,先决关系认定无既判力的基本立场不宜动摇,当下应予坚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标的 法律关系说 旧实体法说 审判对象 既判力 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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