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公司自愿解散及其正当性研究
- 1
-
-
作者
王妍
-
机构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81-87,共7页
-
文摘
公司自愿解散是在股东合意基础上作出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自愿解散,其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此时的合法性只能称其为形式上的合法性,是否具有实质正当性则需要考察更多的内容。公司作为私人组织,股东享有解散公司的权利,但是现代公司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其行为会对社会及利害关系人产生一定的影响。股东自愿解散公司是对股东愿望的满足,其行为产生的负外部效应可能要由社会来消化,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以其所蕴涵的精神促进公司伦理道德的提升并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来消解股东自愿解散公司所造成的负外部影响。
-
关键词
公司自愿解散
形式合法性
实质正当性
公司合同理论
-
Keywords
volunteer dissemination of cooperation
formal legality
essential legitimacy
contract theoryconcerning cooperation
-
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我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困境及完善路径
被引量:10
- 2
-
-
作者
吴琼
邵稚权
-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74-80,共7页
-
文摘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旨在保护第三人利益与社会公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公共性、强制性等特征。但该保险自试点推行以来,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无论是环境高风险企业亦或是保险公司对于推广该保险的积极性较低、动力不足。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不完善,高位阶法律法规缺失、合法性基础薄弱,具体规定模糊、缺乏细节指引。破解该问题的前提在于明确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正当性。从法理视角进行分析发现,一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能够服务于公共利益、体现了法律与国家政策的价值观,具有目的正当性;二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满足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具有实质正当性。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议完善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立法支持;加强政府引导与监督,促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化发展;完善环境侵权案件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
关键词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生态文明建设
目的正当性
实质正当性
比例原则
-
分类号
F842.69
[经济管理—保险]
X197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