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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中间接实行犯的性质 被引量:3
1
作者 肖吕宝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111-115,共5页
我国通说的共同犯罪理论认为共同犯罪中自然人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帮助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以及被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教唆、组织、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行为人等,只能按间接实行犯加以定罪量刑。为... 我国通说的共同犯罪理论认为共同犯罪中自然人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帮助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以及被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教唆、组织、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行为人等,只能按间接实行犯加以定罪量刑。为此,间接实行犯在我国刑法中的功能为拾遗补缺,为"替补理论"。对在"犯罪"过程中并未起主要作用且未实施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人按单独实行犯的法定刑进行量刑,显然与我国刑法典第六十一条量刑根据相背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 刑事责任能力 间接正 间接实行犯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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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身份犯与实行犯关系的认定——兼论共同犯罪既遂的标准 被引量:5
2
作者 谢彤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98-102,共5页
真正身份犯的主要特征是只有具备该特定身份的人才能单独实施全部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真正法律身份犯的情况下 ,同样存在间接正犯的可能 ;有身份者教唆、利用无身份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真正身份犯 ,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均构成直接正... 真正身份犯的主要特征是只有具备该特定身份的人才能单独实施全部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真正法律身份犯的情况下 ,同样存在间接正犯的可能 ;有身份者教唆、利用无身份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真正身份犯 ,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均构成直接正犯 ;在共同身份犯的情况下 ,不可能存在部分犯罪人犯罪未遂或中止 ,而其他共犯既遂的情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真正身份 法律身份 自然身份 实行犯 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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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犯过度行为理论的构建与适用
3
作者 竹怀军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6年第4期529-533,共5页
组织犯对于实行犯超出共同犯罪计划的犯罪行为“能够预见”的,就应当对这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共同实行犯中有人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罪行,如果其他实行犯当时不在场仅事后对这种行为予以认可,其他实行犯不应对该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 组织犯对于实行犯超出共同犯罪计划的犯罪行为“能够预见”的,就应当对这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共同实行犯中有人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罪行,如果其他实行犯当时不在场仅事后对这种行为予以认可,其他实行犯不应对该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他实行犯在场但未采取任何阻止行动,其他实行犯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则要具体分析。认定教唆犯与实行犯过度行为的关系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 实行犯 过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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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实行犯之证成
4
作者 利子平 丁安然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8-16,共9页
关于片面实行犯是否成立的问题,中外刑法理论观点不一。绝大多数学者对其予以否定,但也有少数学者持肯定的态度。理论上,片面实行犯既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不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理应归属于共同犯罪。实践中,片面实行犯作为一种客... 关于片面实行犯是否成立的问题,中外刑法理论观点不一。绝大多数学者对其予以否定,但也有少数学者持肯定的态度。理论上,片面实行犯既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不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理应归属于共同犯罪。实践中,片面实行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主要表现为单一行为型和复合行为型两种犯罪类型。因此,对片面实行犯的研究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只有承认片面实行犯,将其作共同犯罪处理,才能实现理论上的统一和司法中的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片面实行犯 主客观相统一 共同罪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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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行犯中的身份问题 被引量:2
5
作者 刘岭岭 《政法论丛》 2008年第3期45-49,共5页
在共同犯罪中,无身份之人能否与有身份之人构成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历来争议较大。对于共同实行犯与身份问题,应当从复行为犯的理论出发,针对身份犯的不同情况,首先确认某一真正身份犯是复行为犯,其次确认该复行为犯的部分实行行为具有... 在共同犯罪中,无身份之人能否与有身份之人构成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历来争议较大。对于共同实行犯与身份问题,应当从复行为犯的理论出发,针对身份犯的不同情况,首先确认某一真正身份犯是复行为犯,其次确认该复行为犯的部分实行行为具有身份的可替代性,只有两个条件都具备,无身份之人才能与有身份之人构成共同实行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实行犯 身份 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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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行行为在共犯人分类中的意义
6
作者 邹佳铭 张小霞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22-127,134,共7页
共犯人的分类一直存在作用分类法与分工分类法的争执。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强调在我国共同犯罪立法中以实行行为为基准确立实行犯概念的必要性,并尝试以实行犯的刑事责任为基准确定其他共犯的处罚,从而建立以单一分工分类法为标准的共... 共犯人的分类一直存在作用分类法与分工分类法的争执。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强调在我国共同犯罪立法中以实行行为为基准确立实行犯概念的必要性,并尝试以实行犯的刑事责任为基准确定其他共犯的处罚,从而建立以单一分工分类法为标准的共犯人分类新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行为 实行犯 分工分类法 作用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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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工资制不宜实行
7
作者 夏良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21-24,共4页
目前,在劳改法学界有人提出对犯人实行工资制。笔者认为,犯人工资制不宜实行,主张实行犯人工资制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容易给监管工作带来一系列预想不到的混乱,影响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我国劳改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工资制 实行犯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改造罪 法律依据 劳动改造 劳动能力 劳动报酬 劳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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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特殊身份者参与身份犯的基本界限与程度 被引量:2
8
作者 吴大华 李运才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98-105,共8页
在身份犯中,由于具备特殊身份的自然人的危害行为才可能侵犯法益,或加重、减轻法益的侵害,因此,刑法典分则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加以规制。但不具备特殊身份者可以与具备特殊身份者共同侵犯身份犯保护的法益,因此,其可以成为身份... 在身份犯中,由于具备特殊身份的自然人的危害行为才可能侵犯法益,或加重、减轻法益的侵害,因此,刑法典分则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加以规制。但不具备特殊身份者可以与具备特殊身份者共同侵犯身份犯保护的法益,因此,其可以成为身份犯的共同犯罪人。实行犯与正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机能。对于无特殊身份者能否成为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之问题,须根据身份犯的实行行为分别而论。但无身份者不能成为身份犯的共同正犯,否则,"区别对待共同犯罪中的首恶者与胁从者,惩办少数,改造多数"之刑事政策就不能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 共同 共同实行犯 共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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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共犯研究 被引量:9
9
作者 周铭川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51-56,共6页
片面共犯不是共犯。片面教唆犯不可罚;片面正犯只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承担罪责,认定时应注意与帮助犯和先后犯相区别;片面帮助犯是单独的帮助犯,处罚时应考虑其对法益侵害结果的因果力大小,类推适用从犯的规定。
关键词 片面共 片面实行犯 片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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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行为可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被引量:13
10
作者 谢彤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53-55,共3页
在共同犯罪中帮助实施犯罪的 ,完全可以成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提供事中帮助的 ,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主体资格 ,均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 ,其帮助行为实际上是实行行为而不是帮助犯的帮助行为 ;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的行为只能是事前帮助... 在共同犯罪中帮助实施犯罪的 ,完全可以成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提供事中帮助的 ,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主体资格 ,均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 ,其帮助行为实际上是实行行为而不是帮助犯的帮助行为 ;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的行为只能是事前帮助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行为 共同 实行犯 帮助行为 辅助行为 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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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被引量:26
11
作者 余淦才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2期62-66,61,共6页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他本身并不参与犯罪实施,只为实行犯提供犯罪意图,所以,有人把他叫做造意犯。这种造意犯在许多犯罪案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常常基于他们的造意而引起极为严重的后果。特别在当前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几...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他本身并不参与犯罪实施,只为实行犯提供犯罪意图,所以,有人把他叫做造意犯。这种造意犯在许多犯罪案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常常基于他们的造意而引起极为严重的后果。特别在当前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几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的案件中,以及在较为突出的青少年犯罪的综合治理中,我们都很容易发现有教唆犯的黑手伸入其中。抓住和斩断这些黑手,正确、及时地打击这种躲在幕后的教唆犯,对于深入揭露和预防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对教唆犯的定罪量刑涉及许多理论问题,国内外一直存在着意见分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 共同 实行犯 教唆行为 刑事责任 罪过程 我国刑法 罪既遂 危害结果 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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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新探 被引量:2
12
作者 夏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24-27,共4页
目前我国法学界关于教唆犯刑事责任的通行观点是二重性说,它就是在综合独立和从属说的基础上提出的。按照独立说的观点,教唆行为是犯罪行为,教唆犯因其教唆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进行了教唆,就是教唆犯的犯罪既遂。从属说则认为教唆行... 目前我国法学界关于教唆犯刑事责任的通行观点是二重性说,它就是在综合独立和从属说的基础上提出的。按照独立说的观点,教唆行为是犯罪行为,教唆犯因其教唆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进行了教唆,就是教唆犯的犯罪既遂。从属说则认为教唆行为不属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而是从属于实行犯的实行行为的,只有实行犯实行了被教唆的罪,教唆犯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单有教唆行为而无实行行为,属于尚未着手犯罪活动,而仅是犯罪预备。二重性说,则综合两者但又不同于上述两者。按照二重性说的观点,教唆行为有其独立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 教唆行为 罪行为 二重性 共同罪人 实行犯 承担刑事责任 不作为 罪结果 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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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同罪犯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2
13
作者 张智辉 《现代法学》 1985年第4期18-22,共5页
关于共同犯罪理论,我国刑法学界已有许多精湛的论述,本文不想赘言。这里只谈谈当前司法实践中在集团和结伙犯罪方面遇到的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为了使问题具体明确,我们先举出几个案例: 案例一:刘某和姜某去食堂吃饭,姜在排队买饭时无... 关于共同犯罪理论,我国刑法学界已有许多精湛的论述,本文不想赘言。这里只谈谈当前司法实践中在集团和结伙犯罪方面遇到的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为了使问题具体明确,我们先举出几个案例: 案例一:刘某和姜某去食堂吃饭,姜在排队买饭时无意中踩了食堂刚抹好的水泥地面。食堂的服务员田某发现后,便问:“这是谁踩的?”刘某挑衅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罪人 罪活动 实行犯 共同故意 我国刑法 罪目的 罪行为 认识因素 承担刑事责任 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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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犯罪与共同犯罪 被引量:4
14
作者 鲜铁可 肖铁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95年第1期79-82,共4页
本文在评析职务犯罪中公职人员与非公职人员共同犯罪定性说基础上,论述了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查明在犯罪过程中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等问题。作者主张,在职务犯罪中公职人员与非公职人员共同犯罪的定性根据三种情况分别进行;(一)非公职... 本文在评析职务犯罪中公职人员与非公职人员共同犯罪定性说基础上,论述了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查明在犯罪过程中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等问题。作者主张,在职务犯罪中公职人员与非公职人员共同犯罪的定性根据三种情况分别进行;(一)非公职人员与公职人员为职务犯罪的共同实行犯,如果前者利用了后者的职务之便,则两者都定职务犯罪,否则分别定罪;(二)非公职人员教唆、帮助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两者均按职务犯罪定性;(三)公职人员教唆、帮助非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如果后者利用了前者的职务之便,则前者是职务犯罪间接正犯,后者是职务犯罪从犯,否则,两者都是普遍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职人员 职务 共同 利用职务之便 共同实行犯 非国家工作人员 司法工作人员 间接正 贪污罪 罪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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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利用犯条款 被引量:1
15
作者 张兴武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94-97,共4页
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利用犯条款张兴武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常常发现这样一种类型的犯罪人:他们故意采取欺骗等手段,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直接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结果。由于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种犯罪人和被利用为犯罪工具的人(以下称... 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利用犯条款张兴武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常常发现这样一种类型的犯罪人:他们故意采取欺骗等手段,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直接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结果。由于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种犯罪人和被利用为犯罪工具的人(以下称被利用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罪故意 间接实行犯 特殊类型 罪人 利用人 罪工具 罪行为 刑事责任年龄 从重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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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被引量:1
16
作者 杨新培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60-63,共4页
在独立单一的犯罪过程中,如何认定犯罪中止,总的来说是比较明确和容易确定的。然而,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个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都具有共同直接实施犯罪的故意,犯罪分子都意识到并不是他单个人在实施犯罪,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 在独立单一的犯罪过程中,如何认定犯罪中止,总的来说是比较明确和容易确定的。然而,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个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都具有共同直接实施犯罪的故意,犯罪分子都意识到并不是他单个人在实施犯罪,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引起的社会危害结果,并且都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这种共同犯罪的故意把各个共同犯罪人的单独犯罪意图联结成为一个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在共同的犯罪故意支配下统一起来。在客观上,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互相联系,密切配合,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不管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表现形式如何,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都与犯罪结果存在着因果关系,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犯罪结果发生的原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罪形式 罪中止 共同罪人 罪结果 罪行为 危害结果 实行犯 罪故意 表现形式 罪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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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犯罪与一罪数罪 被引量:1
17
作者 陈兴良 《现代法学》 1987年第4期24-27,共4页
一罪与数罪,也就是罪数问题,是犯罪形态之一。一罪与数罪和共同犯罪一样,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当共同犯罪与一罪数罪发生交织的时侯,其复杂性更是显而易见。本文就共同犯罪中如何区分一罪与数罪的一些问题略抒己见,以开拓共同犯罪... 一罪与数罪,也就是罪数问题,是犯罪形态之一。一罪与数罪和共同犯罪一样,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当共同犯罪与一罪数罪发生交织的时侯,其复杂性更是显而易见。本文就共同犯罪中如何区分一罪与数罪的一些问题略抒己见,以开拓共同犯罪与一罪数罪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一共同实行犯与一罪数罪在共同实行犯的情况下,各实行犯都实行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同实行犯的一罪数罪问题具有不同于单独犯罪的特点,现分述如下: (一)共同实行犯与继续犯在刑法理论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罪人 罪行为 共同实行犯 教唆 结合 牵连 想象竞合 数罪 一罪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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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18
作者 韩海鸣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Z1期137-138,共2页
刑法理论上根据共同故意的形式,把共同犯罪分为全面共同犯罪和片面共同犯罪(又称单方面的共同犯罪)。所谓全面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上具有全面的共同故意,即各共同犯罪人都知道自己并不是孤立的实... 刑法理论上根据共同故意的形式,把共同犯罪分为全面共同犯罪和片面共同犯罪(又称单方面的共同犯罪)。所谓全面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上具有全面的共同故意,即各共同犯罪人都知道自己并不是孤立的实施犯罪。而所谓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虽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但主观上却只有片面的共同故意,就是各共同犯罪人并不是都知道自己与别人共同犯罪,如甲明知乙在实施犯罪,而故意帮助乙进行犯罪,但乙则并不知道甲在帮助他犯罪,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着片面共同犯罪呢?刑法条文未作明确规定,这样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理解共同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罪人 片面共同 共同故意 罪结果 刑法理论 罪行为 特殊形式 我国刑法 实行犯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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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的恐怖主义犯罪刑法规制与完善 被引量:2
19
作者 李恒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21年第1期81-90,共10页
恐怖主义犯罪作为非传统安全的"突出代表",已成为具有足以破坏人类生存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罪魁祸首。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将恐怖主义问题列为非传统安全问题,要求兼顾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保障人民利益。近年... 恐怖主义犯罪作为非传统安全的"突出代表",已成为具有足以破坏人类生存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罪魁祸首。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将恐怖主义问题列为非传统安全问题,要求兼顾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保障人民利益。近年来,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在全球传播与蔓延势头仍在发酵,这也使恐怖主义犯罪的刑法早期化介入具有正当性,迫使刑事立法变革,符合刑事政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规制方式的预防性、规制内容的周延性、法益保护的前置化三个面向进行评价。当前,需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宏观上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治理体系,从微观上通过立法应对恐怖主义的危害。完善中国反恐刑事立法之相关规定,科学配置恐怖主义犯罪"行刑衔接",强化反恐国际合作相关刑事立法之具体路径,以期为维护国际安全形势稳定贡献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提供法律遵循,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恐怖主义 反恐刑法规制 法益保护的早期化 帮助的正 预备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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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唆罪的设立 被引量:12
20
作者 卢勤忠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6期91-93,共3页
论教唆罪的设立华东政法学院卢勤忠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论教唆罪的设立华东政法学院卢勤忠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似乎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罪 共同 独立教唆 传授罪方法罪 实行犯 有期徒刑 构成要件 罪结果 处罚原则 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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