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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有商业零售企业应实行进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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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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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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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3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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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加入WTO后,按照承诺,我国商品流通领域在未来的3-5年将全部对外资开放,商业零售企业面临的竞争日益加剧,除批发行业外,长期以来经营品种多的商业零售企业一直沿用售价金额核算制。但售价核算制不符合国际通行的按进价核算的做法,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其弊端已日益突现。“单品进价核算,实物负责制”能够杜绝售价核算的缺陷,解决长期以来零售商业企业的核算难题,堵塞商品管理上的漏洞,较为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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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售价核算制
单品进价核算
实物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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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5.2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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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零售商品核算与管理方法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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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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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北监利县商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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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3年第2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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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营商业零售企业实行“四放开”改革后,为了使会计工作适应价格改革要求,服务于企业业务经营,笔者初步设想,对零售商品实行“双价”核算,在“库存商品”总帐下设立两个明细帐户,一个采用“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一个采用“进价核算、盘存计销制”。其核算内容、具体办法如下: 一、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的内容与核算办法 1.适用范围:国家定价的商品以及家用电器、金银首饰、钟表、家具、车辆等单位价值较高,宜于专柜经营的商品。 2.核算方法:按照“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商品入库时,按售价验收入帐,以控制实物负责人的责任;售价变动,仍对调价商品进行盘点,填制“商品差价通知单”。商品销售时,按实际收入入帐,销售成本按已销商品售价总金额转帐,月终摊差价。 3.浮价销售:建立“浮价销售记录单”,逐笔登记实销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原定价与浮价销售差额,定期交会计部门审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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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品核算
实物负责制
售价核算
业务经营
商品销售
核算办法
进价核算
库存商品
适用范围
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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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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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税制下的代销商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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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寿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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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三明市商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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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1期49-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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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税制下的代销商品核算须掌握以下原则:一是在采用自营方式时,柜组可设备查簿管理,并与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相衔接;二是受托方在取得代销收入时,不论是否与委托方结算付款,都要及时提取和解缴销项税,在受托方取得购进货物进项税抵扣联后,方能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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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代销商品款
新税制
帐务处理
库存商品
委托代销商品
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
商品销售收入
自营方式
百货大楼
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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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5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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