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安保义务人的追偿权——以《民法典》第1198条的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14
1
作者 杨显滨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36-48,共13页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追偿权问题,事关"相应的补充责任"责任类型的解释,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争议较大。从《民法典》总则编和侵权责任编追偿权制度设置的立法目的看,旨在保护中间责任人的利益,避免为他人受过,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追偿权问题,事关"相应的补充责任"责任类型的解释,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争议较大。从《民法典》总则编和侵权责任编追偿权制度设置的立法目的看,旨在保护中间责任人的利益,避免为他人受过,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相应的补充责任"是与其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相当的损害赔偿责任,即自己责任不应享有追偿权。解释路径上,可以对《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第2款及《民法典》第1197条进行解释,协调第1198条的内部适用与外部适用,统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注意义务)引发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保义务 相应的补充责任 自己责任 中间责任 追偿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追星致害中明星、经纪公司的安保义务与责任承担 被引量:5
2
作者 杨显滨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203-216,共14页
在追星致害中,基于与粉丝之间的特殊关系,明星、经纪公司负有安保义务,未履行安保义务造成粉丝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明星、经纪公司在网络空间负有危险控制义务,在物理空间负有警告义务、通知义务和保护义务。在责任承担上,... 在追星致害中,基于与粉丝之间的特殊关系,明星、经纪公司负有安保义务,未履行安保义务造成粉丝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明星、经纪公司在网络空间负有危险控制义务,在物理空间负有警告义务、通知义务和保护义务。在责任承担上,可以《民法典》第1198条为主要依据,结合第1195条、第1197条、第1171条和第1172条,在网络空间建构连带责任与相应的补充责任的协调适用规则,在物理空间建立安保义务人之间的类型化责任分担机制,力争在保护粉丝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考虑明星与经纪公司之间所签订的经理人合同、演出经纪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等具有委托、代理、行纪、居间等综合属性,经纪公司承担的相应的补充责任最终由明星承担,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或参照适用劳动合同。经纪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明星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经纪公司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追星致害 特殊关系 安保义务 相应的补充责任 责任分担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理论基础及行使范围
3
作者 张长青 房昀玮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45-152,共8页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保义务人在第三人侵权时未尽到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及其追偿权。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理论基础在于安保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就超出自己责任的部分对直接侵权人享有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基于当事人间的利益衡量、...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保义务人在第三人侵权时未尽到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及其追偿权。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理论基础在于安保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就超出自己责任的部分对直接侵权人享有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基于当事人间的利益衡量、《民法典》规范体系和比较立法例,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行使范围应采用全部补充+部分追偿模式,即安保义务人在第三人下落不明或者无资力赔偿时,在承担全部的补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就超出其内部责任份额的部分向第三人追偿,而且安保义务人就清偿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清偿产生的损害赔偿亦对第三人享有追偿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保义务 第三人侵权 补充责任 追偿权 行使范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安保义务的边界及其构造--以《民法典》网络侵权规则的解释论为视角 被引量:14
4
作者 汪倪杰 《法治研究》 CSSCI 2022年第1期102-117,共16页
《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安保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屡见不鲜,并被大量泛化适用。欲明确义务边界,首先,需厘清我国侵权法上安保义务学说的来龙去脉,理解该义务主体限缩、内容宽泛的独特性;其次,须从比较法入手,以交... 《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安保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屡见不鲜,并被大量泛化适用。欲明确义务边界,首先,需厘清我国侵权法上安保义务学说的来龙去脉,理解该义务主体限缩、内容宽泛的独特性;其次,须从比较法入手,以交往安全义务的类型论为参照,明辨安保义务的基础法理,严格区分物权型与债权型来源。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顾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技术中立的特点,区分直接与间接侵权场景,严格限定其安保义务的内容及范围;最后,还需将上述理论落实到《民法典》的规范层面,厘清网络侵权与违反安保义务规则的沟通机制,将安保义务嵌入网络侵权相关条文的逻辑结构,进而重构规则背后的法解释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安保义务 交往安全义务 “通知-移除”规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