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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实践检视、价值基准与规范完善
1
作者
车骋
《重庆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36-48,共13页
学术复核、学位复核、教育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同构成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其存在两方面实践困境:一方面,《学位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表述过于原则化,导致学位授予单位实施细则在受理主体规定方面存在冲突,以及学术复核决...
学术复核、学位复核、教育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同构成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其存在两方面实践困境:一方面,《学位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表述过于原则化,导致学位授予单位实施细则在受理主体规定方面存在冲突,以及学术复核决定的法律效力认定标准具有争议;另一方面,《学位法》第四十一条采取引致规定的立法方式,忽略了学位争议外部解决机制相关规范供给不足,导致学位争议下教育申诉与行政复议的程序规范不完备以及非诉讼与诉讼之间衔接机制缺失。对此,应体系化完善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在内部价值基准构建方面,以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为目的价值,保障学位申请人的受教育权和救济权;以各学位争议解决程序构造的独立性为功能价值,尤其要区分教育申诉与行政复议;以正当程序原则的遵循为程序价值,建构专家回避和听证机制。在外部规范完善方面,明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学术复核的受理决定主体,院系学术委员会为其组织专家主体。学位授予单位另设学位复核处理委员会。外部监督机关有权审查学术复核程序的合法性。明确省级学位委员会为教育申诉受理主体,将《学位法》第四十一条“等行为”解释为“直接限制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学位授予或撤销相关行为”。司法审查遵循比例原则审查学术标准,并在特定情形下适用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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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学位争议
多元解决机制
内部解决机制
外部解决机制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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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探析
被引量:
4
2
作者
顾海波
李雪
《研究生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66-71,79,共7页
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旨在保障学生学位权益、监督高校权力行使、维护良好教育秩序。但当前我国学位争议校内申诉解决机制,因申诉处理机构缺乏中立性、范围狭窄、程序规则不健全、权力行使实效有限,没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考察...
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旨在保障学生学位权益、监督高校权力行使、维护良好教育秩序。但当前我国学位争议校内申诉解决机制,因申诉处理机构缺乏中立性、范围狭窄、程序规则不健全、权力行使实效有限,没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考察美国、荷兰和台湾地区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后发现,其申诉范围广泛、程序规则详实;申诉处理机构有很大独立性,对职能部门作出的原决定有权依公正公平原则予以变更或撤销。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我国在制定《学位法》和完善高校规章过程中,宜将学位争议申诉处理机构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为申诉处理委员会、拓展申诉范围、引入听证条款、注重申诉处理权力行使实效。进而,健全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推动学位争议于校内得以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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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学位争议
校内申诉
实质性解决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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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实践检视、价值基准与规范完善
1
作者
车骋
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重庆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36-48,共13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类型化思维下教育法适度法典化的体系构造研究”(23YJC880159)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数字教育伦理风险及其立法规制研究”(2025JYQS0005)。
文摘
学术复核、学位复核、教育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同构成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其存在两方面实践困境:一方面,《学位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表述过于原则化,导致学位授予单位实施细则在受理主体规定方面存在冲突,以及学术复核决定的法律效力认定标准具有争议;另一方面,《学位法》第四十一条采取引致规定的立法方式,忽略了学位争议外部解决机制相关规范供给不足,导致学位争议下教育申诉与行政复议的程序规范不完备以及非诉讼与诉讼之间衔接机制缺失。对此,应体系化完善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在内部价值基准构建方面,以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为目的价值,保障学位申请人的受教育权和救济权;以各学位争议解决程序构造的独立性为功能价值,尤其要区分教育申诉与行政复议;以正当程序原则的遵循为程序价值,建构专家回避和听证机制。在外部规范完善方面,明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学术复核的受理决定主体,院系学术委员会为其组织专家主体。学位授予单位另设学位复核处理委员会。外部监督机关有权审查学术复核程序的合法性。明确省级学位委员会为教育申诉受理主体,将《学位法》第四十一条“等行为”解释为“直接限制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学位授予或撤销相关行为”。司法审查遵循比例原则审查学术标准,并在特定情形下适用履行判决。
关键词
学位争议
多元解决机制
内部解决机制
外部解决机制
司法审查
Keywords
degree disputes
multiple resolution mechanisms
internal resolution mechanism
external resolution mechanism
judicial review
分类号
G644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DF0-059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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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探析
被引量:
4
2
作者
顾海波
李雪
机构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出处
《研究生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66-71,79,共7页
基金
东北大学研究生教育科研计划立项课题“学位争议解决机制研究”(DYKJ202119)。
文摘
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旨在保障学生学位权益、监督高校权力行使、维护良好教育秩序。但当前我国学位争议校内申诉解决机制,因申诉处理机构缺乏中立性、范围狭窄、程序规则不健全、权力行使实效有限,没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考察美国、荷兰和台湾地区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后发现,其申诉范围广泛、程序规则详实;申诉处理机构有很大独立性,对职能部门作出的原决定有权依公正公平原则予以变更或撤销。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我国在制定《学位法》和完善高校规章过程中,宜将学位争议申诉处理机构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为申诉处理委员会、拓展申诉范围、引入听证条款、注重申诉处理权力行使实效。进而,健全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推动学位争议于校内得以实质性解决。
关键词
学位争议
校内申诉
实质性解决
机制
Keywords
degree conferring dispute
intra-campus appeal
substantive settlement
mechanism
分类号
G643.7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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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学位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实践检视、价值基准与规范完善
车骋
《重庆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25
0
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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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学位争议的校内申诉解决机制探析
顾海波
李雪
《研究生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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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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