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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婚姻家庭伦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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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桂梅 郑自立 《伦理学研究》 CSSCI 2008年第5期19-24,共6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婚姻家庭伦理研究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本文对此作了简要的回顾,并重点论及了婚姻伦理、传统家庭伦理道德、性伦理、生育伦理、代际伦理、虚拟家庭伦理等方面的研究状况。
关键词 改革开放 婚姻家庭伦理 研究 回顾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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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心理学会婚姻家庭心理与咨询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咨询伦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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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心理学会婚姻家庭心理与咨询专业委员会 《心理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0期1867-1874,共8页
【前言】《中国心理学会婚姻家庭咨询伦理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由中国心理学会婚姻家庭心理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伦理工作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家庭治疗学会相关守则及《中国心理学... 【前言】《中国心理学会婚姻家庭咨询伦理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由中国心理学会婚姻家庭心理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伦理工作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家庭治疗学会相关守则及《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在广泛征求婚姻家庭咨询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编写。《守则》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持续优化与更新。本《守则》旨在确保婚姻和家庭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的教育性、科学性与专业性,明确婚姻家庭咨询师在本领域的核心伦理理念和专业责任,以保证和提升专业服务水准,保障寻求专业服务家庭与婚姻家庭咨询师的权益,提升民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心理学会 婚姻家庭咨询伦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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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定位及其伦理内涵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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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宁兰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33-141,197,共9页
建国以来,婚姻家庭法从独立法律部门到回归民法,是民法体系不断完善的结果。当前,学界对于婚姻家庭法作为民法有机组成部分的论证相对成熟,但对于婚姻家庭法伦理与财产法伦理的内涵及其区分揭示得尚不充分,致使婚姻家庭法特性被财产法... 建国以来,婚姻家庭法从独立法律部门到回归民法,是民法体系不断完善的结果。当前,学界对于婚姻家庭法作为民法有机组成部分的论证相对成熟,但对于婚姻家庭法伦理与财产法伦理的内涵及其区分揭示得尚不充分,致使婚姻家庭法特性被财产法规则掩盖,出现了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简单依照财产法规则处理的现象。家庭与市场是两个不同领域,应遵循不同的伦理准则与道德规则,调整这两类关系的法律也各有其特性。婚姻家庭法伦理源自人类维系自身繁衍和家庭和谐有序的内在需求。在当代,它以亲属间互敬互爱、相互扶助、无私奉献为原则,蕴含着尊重生命、禁止乱伦、平等与尊严、敬老爱幼、适度的个人自由等内涵。这些既丰富着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又与民法财产法所崇尚的,体现交易伦理要求的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原则有别。婚姻家庭法因此在民法体系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民法的特别法。婚姻家庭是个人成长、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点。在国家重提民法典编纂之际,如何从构建民法总则开始,给予亲属关系的法律调整以足够重视,或者具有婚姻家庭视角,是学界和立法机关需要斟酌和开始行动的必要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家庭法定位 亲属关系 婚姻家庭伦理 财产法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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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间赠与协议合同编规范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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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洁 林彦佐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9-81,共13页
司法解释将夫妻间赠与协议作为财产协议论处,造成司法实务中“温情”夫妻关系与“理性”合同编规范的碰撞。夫妻间赠与协议的法律性质应为家庭性财产协议,且并非夫妻财产制约定的一部分,不当然具备道德义务性质。家庭内部行为结果与动... 司法解释将夫妻间赠与协议作为财产协议论处,造成司法实务中“温情”夫妻关系与“理性”合同编规范的碰撞。夫妻间赠与协议的法律性质应为家庭性财产协议,且并非夫妻财产制约定的一部分,不当然具备道德义务性质。家庭内部行为结果与动机交织,夫妻间赠与协议应受到“动机”影响。夫妻间赠与协议参照适用时应在恪守诚信原则基础上引入动态系统论,以应对其伦理性,实现家事正义并避免财产法的过度入侵,即在区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赠与的基础上,考察赠与“隐形”对价、财产价值及占比、婚姻存续时间、赠与场景及财产象征意义等因素后判定。建议在强调夫妻间赠与协议性质的判断、落实参照适用的技术、扩大赠与财产适用范围等方面修改当前司法解释条文之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间赠与 夫妻财产制约定 婚姻家庭伦理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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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儒家的“正心”理念看池莉笔下的婚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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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芳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2期62-64,共3页
要“正心”得先“格物”,再“至知”,后“诚意”。“格物”、“至知”、“诚意”、“正心”四者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本文拟从“明明德”的核心——“正心”这一角度出发,解读汉派作家池莉笔下的婚姻状态,探索婚姻的合与分,聚与散,阐释... 要“正心”得先“格物”,再“至知”,后“诚意”。“格物”、“至知”、“诚意”、“正心”四者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本文拟从“明明德”的核心——“正心”这一角度出发,解读汉派作家池莉笔下的婚姻状态,探索婚姻的合与分,聚与散,阐释婚姻的悲喜剧,反省、充实、推进传统儒家思想在构建现代婚姻家庭伦理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家 "正心"理念 池莉 婚姻状态 文学评论 小说 婚姻家庭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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