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契约型私募基金强制清算的现实困境与制度优化
被引量:1
- 1
-
-
作者
林培晓
吕颖与
-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
出处
《金融发展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83-92,共10页
-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刑交叉诉讼衔接机制研究”(23G078)
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刑民交叉案件诉讼衔接机制研究”(2023WTSCX297)。
-
文摘
私募基金过度依赖IPO的退出模式导致了“退出难”问题,探索私募基金的强制清算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保障私募基金投资人权益。但是目前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强制清算存在着缺少法定强制清算情形、清算主体义务规定不明、清算程序执行缺乏监督、清算组工作机制不畅的现实困境。因此,从启动到治理,再到清算后的事务处理,需要建构起完善的制度流程。首先,完善强制清算的启动程序,明确基金管理人为清算义务主体;其次,完善清算组内部治理机制,明确清算小组的成员组成和更换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再次,选择性地引入司法鉴定程序;最后,完善清算后的职责体系,确保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强制清算合法合规,使契约型私募基金强制清算制度的构建沿着法治化轨道有序展开。
-
关键词
契约型私募基金
强制清算
基金财产独立性
-
Keywords
contractual private equity funds
compulsory liquidation
independence of fund property
-
分类号
F830.91
[经济管理—金融学]
-
-
题名论契约型私募基金强制清算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7
- 2
-
-
作者
吴弘
陆瑶
-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出处
《金融发展研究》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51-58,共8页
-
文摘
由基金的信托本质和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可以得出清算的必要性,但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对契约型私募基金清算问题缺乏关切。一旦遇到清算僵局,投资者损失往往难以确定,导致相关纠纷长期悬空。现有主要进路有三:以清算作为定损的唯一依据、不经清算直接推定全损和第三方估值“代清算”。坚持清算作为定损的唯一依据与清算僵局的泛在之间存在深刻矛盾,立法真空之下的破局之道正是强制清算制度的构建。借助《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或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为契机,着眼于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小组的组织、基金财产强制清算的程序安排与司法鉴定的选择性引入,并以强制清算作为前置程序的衍生诉讼与怠于清算和违法清算的公法规制作为补充救济途径。以既有的公司强制清算制度为基础,充分尊重基金财产独立性与非主体性等特征,契约型私募基金强制清算制度的构建将沿着法治化轨道有序展开。
-
关键词
清算僵局
基金财产独立性
基金财产非主体性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
强制清算制度
-
Keywords
liquidation impasse
fund property independence
non-subjectivity of fund property
amendment of Fund Law
compulsory clearing system
-
分类号
F830.9
[经济管理—金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