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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本体论与域外立法管辖的适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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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得懿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45-157,共13页
涉外法治的概念和体系是对传统国内法和国际法关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涉外法治极有可能发展成第三种法律形态。本体论视域下的涉外法治的核心在于强调涉外法治的内涵、性质以及运作模式,属于国内法和国际法在域外管辖上的结合和互动,其... 涉外法治的概念和体系是对传统国内法和国际法关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涉外法治极有可能发展成第三种法律形态。本体论视域下的涉外法治的核心在于强调涉外法治的内涵、性质以及运作模式,属于国内法和国际法在域外管辖上的结合和互动,其制度表征是域外立法管辖体系的改良、优化和重塑。在公法和私法界分的前提下,涉外法治的体系不宜毫无限制地扩张,更不能将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体系纳入涉外法治的体系之内,而应该限制在公法领域的域外立法管辖体系之内。涉外法治的限缩主义是由管辖权界分的复杂性和公法领域的域外立法管辖的适度性决定的。公法领域域外立法管辖适度性的配置,至少应该遵循两个路径,即重视域外立法管辖的类型化和强化国际礼让在域外立法管辖规则中的融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本体论 域外立法管辖 公法与私法界分 国际礼让 限缩主义 长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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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域外管辖权的扩张及中国进取型路径的构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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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雪 石巍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56-67,共12页
为了回应科技发展带来的挑战,个人数据域外管辖权的单方扩张具有必然性。借助域外立法管辖权、域外执法管辖权与域外司法管辖权三项权能的确立与延伸,个人数据域外管辖权在全球普及。尽管个人数据域外立法管辖权符合传统国际习惯法的管... 为了回应科技发展带来的挑战,个人数据域外管辖权的单方扩张具有必然性。借助域外立法管辖权、域外执法管辖权与域外司法管辖权三项权能的确立与延伸,个人数据域外管辖权在全球普及。尽管个人数据域外立法管辖权符合传统国际习惯法的管辖原则,但其边界模糊不清。在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的双重作用下,数据保护机构域外执法的可行性受到限制。司法判决也会因价值冲突与司法管辖权的问题无法得到第三国的承认与执行。面对冲突与挑战,我国应当进一步构建个人数据域外管辖的进取型路径。在国际法框架下,区分域外管辖涉及的条款类型以对所需的联系程度划分不同阈值,积极参与建立多维度跨境执法机制,并完善补充措施以保障司法判决得以有效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数据 域外立法管辖 执法管辖 司法管辖 进取型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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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效力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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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哲 齐爱民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207-220,共14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效力制度是指一国对某一法域外处理个人信息的人、物或行为实施管辖,从而将其管辖范围扩展至该国领土之外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不仅是建立在各方参与主体切实利益需求之上的制度创新,在更宏观的意义上,也是一国实现政治... 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效力制度是指一国对某一法域外处理个人信息的人、物或行为实施管辖,从而将其管辖范围扩展至该国领土之外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不仅是建立在各方参与主体切实利益需求之上的制度创新,在更宏观的意义上,也是一国实现政治、经济等多元目的的法律武器。从《欧盟数据保护指令》到《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进一步扩大法律域外效力范围,确立了以属地原则为主、效果原则为补充的管辖原则,并为多数国家所效仿,这种做法的实质是以整个欧洲市场作为筹码参与国际博弈。《美国云法案》以技术和市场占优的美国企业对全球数据的控制为筹码,通过美国企业在全球的分布将法律武器延伸至世界各地,输出美国式隐私保护标准,以最大化维护其国家利益。在尚未形成国际惯例和条约的现状下,通过国内立法进行域外效力扩张是多数国家维护数据主权并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共通做法。面对这一国际立法主流,我国应构建域外立法管辖和域外执法管辖并存的法律制度,进一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效力制度的适用性和体系性,积极参与并主导个人信息保护法国际条约的制定,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方案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效力制度 GDPR 效果原则 美国云法案 域外立法管辖 执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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