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由深圳规划委员会思索我国规划决策体制变革 被引量:20
1
作者 郭素君 《城市规划》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50-55,共6页
1998年《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确立了深圳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深规委")的法定地位,并赋予了对法定图则的审批权,对城市规划决策体制的变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然而,在目前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均面临转型而又错位的制度框架下... 1998年《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确立了深圳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深规委")的法定地位,并赋予了对法定图则的审批权,对城市规划决策体制的变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然而,在目前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均面临转型而又错位的制度框架下,深规委在改革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尴尬,文章从国内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的类型、规委会的本质入手,分析了深规委所遭遇的尴尬,并对这种尴尬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进而为其他城市规委会的发展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 尴尬 法定图则 深圳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