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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价入股是否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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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卫华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58-58,共1页
问题:一家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由于没有开发资质,未能进行建设。现拟以该地作价出资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但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却被告知须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才能够作价出资,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一家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由于没有开发资质,未能进行建设。现拟以该地作价出资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但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却被告知须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才能够作价出资,才能办理变更登记。请问公司以土地作价入股是否应当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解答:笔者认为,以土地作价出资与土地转让不同,不应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变更登记 作价入股 建设用地使用权 作价出资 第三十九条 出让方式 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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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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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康模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45-46,共2页
一、房地产转让登记发证问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 一、房地产转让登记发证问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地方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 房地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 改建 变更登记 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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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能不能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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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毅 曲健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32-33,共2页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空地' 土地使用权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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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土地权利,从统一登记机关开始——试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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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志桃 蔡斌 《中国土地》 2006年第7期40-41,共2页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权利 登记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 《中国土地》 房地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 尊重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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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生为出发点——聚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
5
作者 怆然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31-33,共3页
也许由于长期以来房价的居高不下影响民生,加之被媒体热炒的地王现象与房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更使人对房价如同雾里看花。所以,修法之年的两部法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格外引人瞩目。对《土地管... 也许由于长期以来房价的居高不下影响民生,加之被媒体热炒的地王现象与房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更使人对房价如同雾里看花。所以,修法之年的两部法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格外引人瞩目。对《土地管理法》修订的热议未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更掀起了一场全民讨论修法的热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修订草案 民生 《土地管理法 聚焦 房价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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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交易新规则——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详解(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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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永林 雷爱先 +1 位作者 王小雨 段春华 《中国土地》 2008年第7期33-38,共6页
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补偿是应当的责任 为了防止规划变更给有关当事人造成利益损失,《城乡规划法》设立了补偿制度,规定依法修改规划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为保护土地物权的稳定性和产权人的权益,《城市... 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补偿是应当的责任 为了防止规划变更给有关当事人造成利益损失,《城乡规划法》设立了补偿制度,规定依法修改规划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为保护土地物权的稳定性和产权人的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给予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法》 当事人合法权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 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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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规则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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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4-18,共5页
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物权法》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其具体贯彻还有赖于《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去落实。目前,《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 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物权法》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其具体贯彻还有赖于《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去落实。目前,《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厘清两者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并相应完善现有规则,无疑是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市场 使用权制度 《物权法》 法律框架 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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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清“闲”政策之演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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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珍贵 张志宏 《中国土地》 2008年第5期25-26,共2页
第一阶段(1986年~1997年):以《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国家从立法上明确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初步规定了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 “闲” 演变 政策 合理利用 处置方式 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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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分立发生土地转移的是否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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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卫华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58-58,共1页
甲公司合法公开取得一宗出让土地。不久,公司发生分立。由甲公司分立出一个新公司乙公司。按照分立协议,土地归乙公司。但是当甲乙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时,登记机关却以甲公司土地投资未达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 甲公司合法公开取得一宗出让土地。不久,公司发生分立。由甲公司分立出一个新公司乙公司。按照分立协议,土地归乙公司。但是当甲乙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时,登记机关却以甲公司土地投资未达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25%不能转移为由,不予以办理变更登记。请问因公司分立导致土地转移的是否应当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此类登记时,是否需要当事人提供投资已达25%的投资额度证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分立 土地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登记机关 土地投资 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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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一定要随房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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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发荣 《中国土地》 2006年第11期34-34,共1页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管理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转让 房屋所有权 登记手续 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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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土地使用权该如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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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发荣 《中国土地》 2006年第10期30-31,共2页
关键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管理法 同类 地方性法规 法律问题 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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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相关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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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蓓蓓 周舟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39-40,共2页
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法律上,最早的相关规定是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后,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法律上,最早的相关规定是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后,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续期作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期限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期限 后续 法律法规 《物权法》 2007年 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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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地房屋出租个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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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拴琦 《中国土地》 2005年第5期32-33,共2页
关键词 房屋出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剖析 个案 房屋所有权人 土地执法 商业经营 法律规定 划拨方式 暂行条例 一次性 期限 租金 收取 转让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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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处置私有不动产行为模式的选择
14
作者 王功慧 《中国土地》 2006年第1期41-42,共2页
关键词 国家强制 私有财产 不动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行为模式 处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镇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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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几个问题
15
作者 李立民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4年第9期81-81,共1页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何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何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因而,理论上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性质的认识,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合同 买卖合同 约定 所有权转移 交付 标的物 定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书面协议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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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立法行动 被引量:1
16
作者 王立彬 胡璐 《国土资源》 2019年第1期4-6,共3页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不久前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多项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法律案和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信息包含诸多政策红利,包括"三块地"改革、&...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不久前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多项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法律案和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信息包含诸多政策红利,包括"三块地"改革、"三权分置、"两权抵押贷款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抵押贷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案 经营权 改革试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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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问题
17
作者 肖辉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2期37-38,共2页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本约合同,虽有“预”字而非预约合同;它生效的要件包括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格的房地产企业,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办理了商品房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本约合同,虽有“预”字而非预约合同;它生效的要件包括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格的房地产企业,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办理了商品房售许可证明;应严审开发商资格,建立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合同 本约合同 中国 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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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预告登记方式盘活闲置土地的探讨
18
作者 石晨谊 《中国土地》 2022年第8期31-33,共3页
核心提示本文认为,国家和各省出台关于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规避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投资额的要求。该转让合同在司法、行政机关具有不同的效力,应采用签订附条件和期限的转让合同,规范预... 核心提示本文认为,国家和各省出台关于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规避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投资额的要求。该转让合同在司法、行政机关具有不同的效力,应采用签订附条件和期限的转让合同,规范预告登记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告登记 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 闲置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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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的法律法规适应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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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云飞 《林业调查规划》 2018年第5期83-86,共4页
随着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土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应运而生,不断发展壮大,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滞后,已不适应当前土地转让市场发展的需要。文中梳理了土地转让涉及的法律法规;就相关法律法规均超过10年未修订,各部法律适... 随着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土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应运而生,不断发展壮大,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滞后,已不适应当前土地转让市场发展的需要。文中梳理了土地转让涉及的法律法规;就相关法律法规均超过10年未修订,各部法律适用范围不同、对土地转让规定也不同,过多限制交易条款不利于盘活存量土地,政府服务缺失,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土地二级市场发展在法律层面的主要障碍进行分析。针对土地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制定专门的土地转让法律和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尽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改革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转让二级市场 法律法规 存量土地 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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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建工程抵押中存在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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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华群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7年第3期19-19,共1页
在说明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时,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于1997年5月9日建设部令第56号发布,自1997年6月1日... 在说明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时,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于1997年5月9日建设部令第56号发布,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修正后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建工程抵押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贷款银行 土地使用权 合法方式 转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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